“这八年来我心里一直害怕,散工维持生活。”2009年底,广东已婚男子肖某在罗湖新村休闲会所认识了技师杨某,逐渐成为情人关系。随后因为买婚房发生矛盾,杨某要求肖某在江西老家全款买房。两人在争吵过程中,肖某掐住杨某的脖子导致其死亡。
【叶律说法】
1、肖某在作案后,用帆布腰带套住杨某脖子伪造自杀假象,用红色塑料袋包裹住杨某尸体头部,把尸体装入一袋子后,搭乘车辆从江西省运至深圳,将装有杨某尸体的袋子丢弃在深圳梅观高速路观澜出口路边草丛。
自古奸情出人命。肖某与杨某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发展成不正当两性关系,因为结婚买房意见不一致,发生矛盾冲突,酿成惨案。
2、肖某用手掐住杨某的脖子,直至杨某身体瘫软方松手,导致其窒息死亡,客观上非法剥夺了杨某的生命。肖某在作案后,用帆布腰带套住杨某脖子伪造自杀假象,将杨某的尸体抛弃,主观上具有致人死亡的直接犯罪故意。因此,肖某涉嫌故意杀人罪。
《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是由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与其他恶性刑事案件有所区别,在量刑时要酌情考虑。
3、深圳中院一审以肖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肖某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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