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走细,铁铺派出所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迅速化解三起因项目建设引起的矛盾纠纷,切实为企业保障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将实实在在的服务送到了群众面前。
4月8日上午,罗山县乡村振兴生态修复项目部铁铺镇施工现场负责人喻某报警,称其堆放于铁铺镇九里关村方包组河道边上的河沙被盗了。民警当即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村民杨某因听信项目施工工人的话,误以为堆放在位于方包组河道边上的河沙不要了,在未与施工现场负责人喻某沟通情况下用自己小推车将河沙装走并转移到自己院子里。喻某认为自己是项目现场负责人,杨某在未知会自己的情况下私自转运建筑材料,属于盗窃行为,必须严惩。民警将涉事双方带到派出所调查询问。后经该项目部负责人内部讨论商议,鉴于该事系因误会产生,且涉案价值不到100元,考虑到保障重点项目施工环境,并且杨某对自己的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他保证今后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大力配合,该项目部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4月8日下午,铁铺派出所民警吕伟伟在铁铺镇九里村方包组开展入户大走访时,发现方某(男,71岁)门前有争吵声,前往询问情况,了解到:租住在该组村民方某家中的豫南民居风格改造项目部施工人员余某所承包的工程结束,在未支付租房期间费用的情况下就搬离了方某家。方某通过项目部领导找来余某讨要钱款,但余某此前一直以为工人的住宿是由项目部负责,因此三方发生了争执。民警当即就此事开展现场化解,经过民警1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三方终于意见统一,余某当场缴纳租金,矛盾解除,皆大欢喜。
4月9日上午,铁铺镇九里关村分水组村民吴某(女,75岁)与罗山县乡村振兴生态修复项目部绿化项目负责人麻某发生口角,民警吕伟伟当即驱车前往。到达现场后询问得知:麻某在绿化施工过程中,吴某发现有一棵风景造型松正对自己大门口。农村群众重视地里堪舆,于是交涉阻拦,而麻某也是按图纸施工,在他权限内也不能擅自更改图纸,于是吴某就拦住正在栽种松树的工人。民警查看现场后,考虑到当地民风习俗,同施工方技术人员商谈解决方案。经施工方与项目管理协商后,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不久,罗山县乡村振兴生态修复项目部负责人鉴于实际情况,同意了民警的施工方案。一场矛盾纠纷迅速化解,民警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受到群众和施工工人的一致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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