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根据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亚诚一行深入新县九龙岭食品工业园区,就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执行新县同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展现场办公。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屡次向新县同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法律文书,告知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躲避执行。经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要求新县同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遗留在厂房内的相关物品,以便引进新入驻企业,充分发挥厂房的效益。
营商环境无小事,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新县法院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把党史学习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行动自觉,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主动服务"六稳""六保"。
院领导深入一线查看现状,提出在法律界限范围内,灵活把握执行工作尺度,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用积极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在现场,院领导与产业集聚区领导积极商讨解决办法,大家一致提出在厂房设立封闭区域,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就地封存相关物品,既不影响新入驻企业运营,又较好保存被执行人财物。在领导协调指导下,执行干警积极行动,与产业集聚区相关人员对接,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立即开展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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