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一则“物业通知”在保定某小区业主群内炸了锅,该通知表示,由于下水主管道堵塞导致临街商铺被泡,造成了51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要求该临街商铺上方的28户业主进行承担,平均每户高达1.8万元。
图:这份未加盖公章的通知发在了小区业主群,引起大家热议
这份通知显示,2月10日,亢龙骏景小区临街的某医美机构一楼卫生间下水主管道返水造成屋内被泡,导致物品损失及未能营业损失共计517750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共用管道谁使用谁承担相应的维护费用,7号楼2单元三楼以上共计28户共同承担这笔损失,平均每户为18491元,文末写有“亢龙骏景物业”,不过,这份通知并未盖章。
平白无故地要掏出近两万元?家住亢龙骏景7号楼2单元的孙先生在看到这份通知后感觉十分气愤,找到物业讨要说法,但物业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对通知的具体内容并不太了解,而孙先生在楼道及门口仔细查看,也并未发现该通知,只好暂且作罢:“就因为我住在这栋楼,商铺被水泡了得赔偿2万元?物业就没有责任吗?这说辞我肯定不能接受,真找过来要钱时我肯定得和他们理论。”
图:7号楼住户孙先生曾在楼道内仔细找寻,并未发现这份通知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家医美机构确实在2月份时遭水浸泡,由于恰好处在春节期间店内无人,所以未能及时发现,导致损失惨重,目前,商家正在与物业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当中,至于网传的通知,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即使通知是真的,想实现也如同天方夜谭,要求业主能够主动将钱交给商家肯定不现实啊,”
图:据了解,这家商户因为下水管道渗水的缘故,损失惨重
通过网络检索发现,此前确实有过住户被淹其他业主共同承担损失的法院判例,但每户支付费用仅在1000余元左右,像这种开口就是近2万元的情况,显然超出了很多住户的承受范围。
商铺遭遇的巨额损失,由楼上的所有住户共同承担是否合理,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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