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是我们这一代人共同的遭遇,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按照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对于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独生子女的父母,在退休以后要享受到相关独生子女的补助政策。
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第二十九条规定,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规定,是由各省级行政单位来规定,规定的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并不是独生子女费。
以前我们也不知道退休人员退休后还有独生子女补助政策,但我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同事告诉我,一定要提交独生子女证或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为在计算养老金时要纳入统筹项目计算基础养老金。这时我才知道,独生子女证原来这么重要。但是经过多次搬家,户籍迁移,虽然把家里的所有箱箱柜柜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独生子女证究竟放到哪里去了,按照重庆市的规定,如果提供了独生子女证的,基础养老金要增加3%。既然找不到了能不能补办,在哪里补办呢?
由于我的原籍是在四川古蔺县,孩子也是在古蔺出生的,所以我第一个想到的是要到孩子的出生地去办理,由于在家乡人熟地熟,但是居委会只同意开证明,由于我的户籍早已迁到了重庆市,老婆孩子的户籍是在成都,我想在我的户籍地能不能办理,于是我到我的户籍地永川区所属的社区,正好社区书记比较熟悉,于是到了社区的办事大厅,负责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是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的。
于是我将在老家居委会开具的孩子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交给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帮我打印一张表格,告诉我拿着这张表格到街道办事处的办事大厅计生窗口就可以办理,于是我拿着表格到了街道办事处的办事大厅,计生窗口的工作人员只花了几分钟就帮我办好了新的独生子女证,并告诉我要去复印,然后到她那里加盖鲜章。我复印好以后,计生办加盖了鲜章,这个复印就是交给社保局作为办理独生子女补助的依据。
对于退休人员领取的并不是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是在孩子14周岁之前,由所在单位发给每月5元钱,那是属于独生子女费。现在我们的孩子都早已成家立业,是不再有独生子女费的,但是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这些奖励扶助政策,有的是采取加发养老金的方式,将独生子女的奖励列入基础养老金的统筹项目,比如四川省是按照5%的比例,重庆是按照3%的比例在基础养老金中计算,凡是纳入基础养老金统筹项目的,不需要额外办理领取手续,每月在养老金中计发。
但也有的地方是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奖励,有的是纳入统筹项目进行奖励,由社保部门一次性支付,有的地方是由所在单位兑现奖励政策,在办理退休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在税前列支。不管是哪种方式领取,都是体现党和政府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爱,也是一项具体的民生项目,是延续过去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具体举措。由于每个地方的具体政策,奖励方式不一样,退休人员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是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领取的不再是独生子女费,而是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助,由于各地的规定和政策不完全相同,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理方式也是完全不一样的,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和计生部门。如果是纳入退休养老金统筹计算项目的,只需要提交独生子女证,不需要额外的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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