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现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
号称“上头电子烟”
有不法分子在朋友圈等处贩卖!
这种广告多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
往往宣称安全合法对人体无危害无副作用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近日,乌苏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开展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及可疑人员尿液检测时,在乌苏市富丽华酒店发现两名疑似吸食“上头电子烟”的男子,通过当事人毛某、巴某陈述,先后口头传唤叶某、单某、秦某、安某到乌苏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受询问。
经询问,毛某、巴某、单某、秦某、安某、叶某均承认自己吸食“上头电子烟”的事实,并陈述吸食的“上头电子烟”均是从叶某处购买。经对叶某询问,叶某承认自己吸食、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乌苏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对叶某、毛某等6人予以警示教育,并收缴叶某用于制作“上头烟”的原材料(烟丝毛重504克、烟油200毫升)及吸食工具。
这种 “上头电子烟”其实就是臭名昭著的“大麻电子烟”,其成分与普通电子烟有本质上的区别。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这种“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四氢大麻酚(THC)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毒品大麻
人工合成大麻素的AMB-FUBINACA(或MDMB-CHMICA)成分比天然大麻植物中的THC成分危害要大得多,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如何辨别这种“大麻电子烟”?
这种“大麻电子烟”长度大概30cm左右,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无多大差别,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吸食,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网络销售广告往往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其中“上头”“快感”是指吸食者产生的欣快感和幻觉,而“飞行”“飞行员”是毒品大麻和大麻吸食者的“黑话”。
毒品带来的快感只是一瞬间,但是它造成的伤害却需要用一辈子去承担!
珍惜生命,擦亮双眼,远离新型毒品侵蚀!
来源:塔城地区乌苏市禁毒 通讯员:刘西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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