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消息,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千灯中队接到派出所电话:辅警在辖区某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口,车子右前轮爆胎,路口北侧有一名男子正在呕吐,涉嫌酒驾。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口的斑马线上,车子的右前轮已经爆胎。现场一名男子身上酒气很重,胡言乱语。当民警询问该男子是否是他驾驶车辆到这里,男子却不承认自己开过车,也不知道车子怎么会爆胎。于是民警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后经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为李某,驾驶车辆从千灯某小区出发准备回家。当行驶至某路段时,车辆右前侧撞到了绿化隔离带的路牙,导致车辆发生爆胎。爆胎后,李某又继续向前行驶了五十米后停下。之后李某因酒劲上头,下车蹲在路边的树丛里呕吐。
最终,李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过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41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李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老生常谈,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喝多而开车上路,殊不知在触犯法律的前提下,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苏报融媒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何雨茜 文/摄)新媒体运营、编辑:李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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