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某景区饭店出现了海鲜欺客、宰客事件,相关游客表示所点的海鲜存在被调包、价格过高等行为。
据了解,游客李先生在三亚某景区饭店点了包括海胆、龙虾在内的六个菜,费用总计两千六百多元,李先生对于菜品明码标价的价格并无异议,但却认为海胆、龙虾这两个鲜活海鲜存在调包行为,并要求商家打折,而商家则表示,李先生之所以有这样的质疑,是因为三亚当季的本地海胆与其他地区口味有差异,并不存在调包和掺假等欺诈行为,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此事中,李先生认为商家提供给自己的海胆蒸蛋中没有海胆,只有蒸蛋,并因此产生了质疑,而商家则表示,这是因为当季本地海胆汁多肉少,商家甚至现场宰杀了一只海胆用于蒸食,并且当地海鲜销售价格均由上级进行指导调控,明码标价。但实际上,该商家明知当季的本地海鲜存在汁多肉少的情况,却还是不修改定价,已经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作为国内旅游的“黄金圣地”之一,三亚十分受到民众的喜爱,并以其美丽的海景和美味的海鲜而闻名,但三亚却时常发生各种各样的宰客事件。
2012年初,三亚发生了著名的“宰客门”事件,一位网友曝光春节期间在三亚吃海鲜,点了三个普通的菜总计花费近四千元,隔壁桌更是点了每斤近六百元的“天价鱼”,此事一出,网友们纷纷讲起了自己旅游时所遇到的类似经历,三亚“宰客门”一度引起舆论风暴,当地商家欺诈顾客的事情因此被曝光。
像这种消费欺诈行为,实质上是不法商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所采用的一种推销产品的低劣手段,商家作为欺诈方具有主观的欺诈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的方法,造成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判断,并做出错误意思表示。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欺诈行为在市场表现为:出售过期商品,销售掺假、以次充好,以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故意提价等,依据相关法律,只要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对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失,都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当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令改正,并且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存在欺诈行为的经营者还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并且依法赔偿对消费者人身健康造成的损失。
但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部分消费者,利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来勒索商家。
去年年底,山西晋城一家火锅店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三人共同就餐的过程中,一名女子以火锅中吃出了头发为由,在店中大吵大闹要求商家免单,最终商家免去了一大半的饭钱,但商家查看监控时才发现,这根头发是黑衣女子从同伴头上拔下,故意放进锅中的,目的就是为了以此讹诈店家,达到免单或者减免的目的。这种“碰瓷”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甚至涉嫌敲诈勒索。
时候
消费者是合法维权还是敲诈勒索?要想加以评判,首先需要明确消费者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不是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要看消费者是否采取了协商、调解等合法维权手段,赔偿数额是否合理等。
总而言之,商家欺诈消费者的案例更多,这也警示广大消费者应当擦亮自己的双眼,当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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