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对于小产权房性质的私人别墅、会馆,毫无转正的可能性;对于小产权房性质的居住小区,存在通过政策调整补缴相关款项转正的机会。
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反城乡规划甚至违法用地,即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建了住宅,并且出售给了城里人。这种做法严重突破了《土地管理法》的底线规定,为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的一系列文件、通知所明令禁止。
在当下严格土地管理的背景下,农村土地的权益必须回归农民集体和农户,允许入市流转的仅限于符合条件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及为数不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故此,那些当年通过“村长点头”建成的私人别墅、会馆,是完全不具有继续存在下去的道理的,其在短期内被依法拆除、清理是大势所趋。
而对于那些小产权房性质的居住小区,则因牵涉重大公共利益而存在“转正”的可能性,这也完全符合“比例原则”等行政合理性原则。
请大家务必牢牢记住,小产权房的法律性质就是违建,不存在任何“商量”“打折扣”的余地,切勿未经批准建造、租赁、购买这样的房屋,否则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拆迁诉讼当然找北京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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