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朋高科”传销公司以利润分红为宣传口号,大肆发展会员,骗取财物。4月9日,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一起“尚朋高科”传销案,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直播了整个庭审宣判过程。张某朵、袁某霞、贾某香、张某芹四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淇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朵、袁某霞、贾某香、张某芹明知“尚朋高科”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或者加入资格,并以发展人数作为计酬依据,具有传销性质, 仍以“尚朋高科”系国家支持,成为会员并连续缴纳24个月会费可以参与分红,并获取高额回报的幌子,层层发展会员加入“尚朋高科”,并根据发展会员的人数获取报酬。
至2020年11月,张某朵伙同袁某霞、贾某香、张某芹在“尚朋高科”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人数在30人以上且会员层级在三级以上。通过发展会员张某朵非法获利185844元,袁某霞非法获利22602元,贾某香非法获利13432元,张某芹非法获利72905元。
该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
淇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朵、袁某霞、贾某香、张某芹明知“尚朋高科”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或者加入资格并以发展人数为计酬依据,具有传销性质,为获取非法利益引诱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淇县人民法院最终,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1年到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到3000元不等。
附完整庭审视频网址: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1880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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