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节目《向前一步》最新一期中,播放了宅基地征收拆迁,但却只给儿子分房,女性无权分房,引发争议。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就此案例进行详细解读!
拆迁补偿 男女有别
北京卫视官方微博在事先发布的节目预告中称:“未来,北京地铁22号线将从平谷区马坊镇穿过。这里几个村落正在进行的拆迁工作,成为地铁建设的关键一环。征拆工作启动后,签约率已超过98%,尚有9户未签约。
在节目中,其中未签约的一户村民刘先生提出质疑:儿子和女儿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质疑,还要细看本拆迁项目的补偿方案。
据澎湃新闻报道,《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宅基地认定办法》规定,“奖励期结束之日前,一宗宅基地上有两个及以上儿子,均未审批过宅基地、不存在宅基地买卖情况,且均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一个儿子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年满22周岁),可另享受购买回迁面积190平方米定向安置房的权利(一套115平方米和一套75平方米楼房)。”
这个规定,意味着一宗宅基地上有≧两个儿子的满足条件下,即可另外再以优惠价格购买190平米安置房。
在刘先生看来,一儿一女与两个儿子的情况是一样的,既然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为什么女儿不能享受政策。这是“男女不平等,剥夺了妇女的权利”。
妇女权益 依法保障
从节目中看,争议焦点其实在于拆迁中男女是否能获得同等标准补偿。对此,我国对于妇女权益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部分列举如下: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等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七规定,村民申请建房用地,须符合: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本项也明确规定了女性可以申请宅基地。
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无论在何种层次,任何方面,男女权益都是平等无差别的,在征地拆迁中也应按照相同的标准获得补偿。
节目中的两兄妹同是本村成员,却只规定男性可以享受定向安置房,同样条件的女性没有相同的权力享受保障,显然与法有违。
史律师点评
随着城市发展,城市更新是大趋势,征地拆迁中涉及各方利益,无论是分配不均或者是权属问题,都会层出不穷,作为被拆迁人,面对不公正不合理,首先要找出对方的违法点并保留证据,通过沟通协商、复议、诉讼等各种途径,一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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