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转化为工作成果。4月6日,宁陕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2月,原告某购物广场与被告张某因其他纠纷在法院处理未果,而又正值年关,张某便拉着横幅在某购物广场闹事,该购物广场无奈之下进行了报警。随后,该购物广场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立即认真阅卷并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开庭的前一天,承办法官专门致电某购物广场法定代表人,要求其亲自出庭应诉以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在庭审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民法典》有关名誉权的法律规定向其释明,张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在法官的调解下,张某当庭向某购物广场赔礼道歉,双方协商张某在一定时限内将致歉信张贴在某购物广场门口,以消除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购物广场带来的不利影响。某购物广场也表示接受张某的道歉,并放弃了赔偿损失的请求。至此,该起名誉权纠纷得到了彻底化解。
近年来,宁陕法院始终坚持用理性思维拉近从法律到人心的距离,特别是近期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让每位法官干警深知用法律为民办实事是司法为民的主旨,同时也将继续保持着“法网柔情”,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法律的力度,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审核:杨 锐
文字:杨 英 冯雪梅
编辑:何佳娉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5-3328899;0915-3525891;邮政信箱:陕西省安康市第001号邮政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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