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男子单手骑电动车穿梭在车流中,2岁女儿突然掉落遭后车碾压!
电动车已经成为很多家庭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虽然电动车方便,快捷,但众多交通工具中,电动车单位危险系数和死亡率也是最高的。
有统计数据显示,平均每小时就有1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为了避免事故发生和减少人员伤亡,早在2019年4月国家就出台规定:电动车设计速度最高不超过25公里/小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随着电动车保有量越来越高,各地交管部门也明确表示,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而且不能搭载12岁以上的儿童。
可即便如此,因为电动车而引发的事故还是频频发生,多起事故都是骑行者疏忽大意造成的。
近日,广东顺德就发生一起2岁女童从电动车掉落被后车碾压的交通事故。
4月8日,现场视频被发布到网络上,视频显示,男子单手骑电动车穿梭在车流中(左手提着两个白色袋子,右手控制车把)由于是单手车身晃动很厉害,突然一名女童从车踏板的位置掉落,男子随即单脚着地将电动车停在马路中间。
就在女孩掉落后,一辆红色轿车避让不及,车子右前轮直接从孩子的脚上碾压了过去,当时轿车的车身颠簸很明显。
好在当时轿车看到晃来晃去的电动车已经提前减速,车速非常慢,碾压孩子后立即停在了原地。
据了解,事发时间为4月4日上午10点37分,地点位于顺德德胜西路,被碾压的女孩今年2岁多,当时她的父亲陆先生为了图一时方便就载着女儿上路了,没想到还没走多远就发生了意外。
据民警介绍,他们赶到现场时,孩子的意识很清晰,只是左脚脚踝处有些红肿,其他没什么问题。
那么孩子当时到底是怎么掉下来的?据了解,孩子的父亲当时骑的是一辆共享电动车,孩子当时就站在电动车的脚踏板位置,由于脚踏板位置本来就不是很宽,孩子的父亲也要将双脚放上去,加上陆先生当时单手骑车,车子晃动得厉害,所以孩子可能是没地方站一脚踩空掉下来的。
交警表示:陆先生在机动车道上开电动车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危险行为,而且他还用电动车违规载人将女儿置于险境负有主要责任。(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37条规定电动车载小孩一定要有固定的安全座椅)
小编想说:值得庆幸的是孩子并无大碍,但这位父亲的做法真的太危险了,如果不是后面的轿车及时发现后减速,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如果因为你的一时疏忽大意导致孩子无辜受伤,估计你这辈子都会很自责。
最后,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骑电动车时,我们的身体本来就毫无保护措施地暴露在外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便是非死即伤,所以平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能和机动车去抢道,看到大货车更要远离!
对于此事,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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