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里的游鱼是缄默沉静的,陆地上的兽类是喧哗的,空中的飞鸟是喧哗着的。人类却兼有海洋的缄默沉静、陆地的喧哗与天空的音乐。
——泰戈尔
西昌目前房产有啥新政策,有谁知道吗
一、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1、从2015年4月1日起,取消商品住房套型比例限制,不再执行“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确定开发的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满足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
2、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重新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
3、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国土资源、规建部门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经建设业主申请并经市规委会研究同意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套型作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4、原已规划设计现未动工修建或未全部建成的商品房项目,在未出售前,经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调整住房套型结构。5、不再将配建的套数、面积、套型结构、建设标准等作为土地出让和规划批复的前置条件。
二、调整土地参拍条件,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
1、切实优化住房和土地供应结构,由市政府组织的土地交易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在同时公告,同时申请,同时举行的招拍挂活动时,参加购买多宗地拍卖的竞买人,可以在交纳最高一宗地的竞买保证金后,参加多宗地竞买。在初始登记后,申请土地使用权人加名的,经由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核定,缴纳税费,完善相关手续后可为其办理变更登记。
2、增强住宅用地供应的有效性。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住宅用地占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在确保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允许根据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
3、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安置住房建设地块同其他商业开发地块、养老产业、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地块等搭配供应。四、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认真执行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
三、放宽商品房预售和房屋产权登记条件申请预售的所有单幢建筑物,建筑主体形象进度达到以下标准可以申请办理工程进度证明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地下室6层(含6+1)及以下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建筑主体地面以上1层,或投入工程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有地下室及7层以上的高层,投入工程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完成基础工程达到正负零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带动旅游地产发展,对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且每套公寓功能齐全、设施配套、有独立居住使用功能的酒店式公寓,可予办理分户产权登记。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1、增加缴存职工个人贷款额度,将缴存职工在西昌市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2、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3、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4、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房时,无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可以提取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提取金额按所购普通自住房总房价的20%执行,提取金额限于上年度余额。办理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后,同一套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贷款,实行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市内购普通自住房,凭有效缴存证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6、开展组合贷款,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允许商业银行已办理的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7、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8、扩大贷款使用范围,已用商业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并已结清购房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已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可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9、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商品房备案查询
摘要: 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是购房流程中必经环节,只有经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才能履行其合法效力。
案例一: 亿房网友:我在买了一套房子,最近开发商说合同已经备案了。我要怎么才能确认开发商是真的备案了呢? 亿房专家: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既可登陆武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也可亲自前往武汉市房管局了解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Tips: 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您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您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第二种可能是您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您应该了解的是:商品房购房合同第一页的合同编号并不是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上网查询时应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章上显示的号码,否则就可能会出现查询失败的情况。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房屋备案如何查询
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流程:
一、因为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比如你在“山东-潍坊-XX”那么你就得用百度查询房产管理局或者XXX房产管理局官网
二、在官方网站的地方一般有一块很明显的位置是用于大家查询备案号信息的,当然每个网站不一样但是思路是一样的需要大家仔细查看
三、进入房屋合同备案号查询专网后找到查询按钮
四、点击进入查询登录界面,输入签署合同的号码、姓名、身份号、密码(密码一般是身份证号的后6位);
五、这样点击查询我们就能看到该房产的具体所属和具体合同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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