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彪杨
来源:法传播公众号
某些二审法官有一个非常荒唐的做法,那就是在一审的时候已经出现的明显的错误,二审的时候依然得不到纠正,有的甚至在二审时还明显去维护一审的错误,二审法院的职责要求中,纠正一审错误是其重要的职责,结果某些法官却变成拼命维护一审法院的错误。这样的做法与二审法院的职责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与国家的两审终审制度的目的也是背道而驰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设立二审法院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让二审法院牢牢把关,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使法律具有权威,保证法院及其法官具有公信力,而现实中一审已经明显错误,而二审又不纠正这种错误的做法,实际效果就是不断使一审的错误得到维护,二审法院就成为了拼命维护一审错误的法院,那这种维护是不是使法院失去了公信力?是不是与法制的初衷背道而驰呢?
事实上,一审乱判案的法官往往会为自己的行为解释为:你认为一审判的错误,不服一审可以去上诉。这是很多一审乱判案法官给自己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所以两审终审制,也确实会使不少的法官乱判案的行为找到开脱的理由。一审法官乱判案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因为有两审终审制的存在,要追究一审乱判案的法官的职责是极其困难的,你往往到任何地方去控告、举报,得到的答复就是“你可以上诉嘛”,似乎可以上诉就成为一审法官可以乱判案的理由了,但我在这里要强调,国家两审终审制度,绝不是一审法官乱判案的理由,不论具有什么样的制度,作为一个法官,其审理案件必须对事实负责,必须对法律负责,对审理的事实、法律负不了责的法官,就不应该从事法官职业,法官职业是一个十分高大上的职业,必须由具有高大上人格魅力及其学识渊博的人从事。
现实中,一错再错的案件是大量存在的,很多最终被纠正的冤假错案,其实也证明了这种现象的真实存在。我是一个对事实和法律都十分较真的人,法律领域,我只认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所较真的法官中,我发现某些法官是故意乱判案的,甚至在他们的言语中有公开的表现,有的甚至公开称他说了算,而不是事实说了算,法律说了算。
法院是最应该讲法的地方,也是最最应该严谨的地方,更是最应当以理法人,以法示人的地方,不能让一错再错的现象泛滥。一错再错的现象,损害的是党和国家的法制事业,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应当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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