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程昆4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通报2020年深圳市公共文明建设情况和2021年度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主题及治理清单。
南都记者会上获悉,2020年度公共文明建设情况已编制成《深圳市公共文明建设蓝皮书(2020年)》发布。根据蓝皮书显示,2020年,深圳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得分为92.99分,比2019年提高了7.03分,为深圳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复查、第六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获得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提供了重要支撑。
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庆澜介绍,有4组数据可反映去年深圳在公共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是公共环境持续改善。公共环境包括公共文化环境、公共设施环境、公共卫生环境、社区生活环境、公共安全环境、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校园及周边环境等七个方面,2020年总体得分率为91.31%,比2019年提高4.52%。
二是公共秩序不断优化。公共秩序包括窗口单位文明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路口秩序和其他区域交通秩序等四个方面,2020年总体得分率为93.27%,比2019年提高了5.98%。
三是人际关系和谐融洽。人际交往测评指标包括友善礼让和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他人两个方面,得分率为99.26%。
四是公益行动有序开展。公益行动包括公益宣传和志愿者服务两个方面,总体得分率为93.35%,比2019年提高了15.35%。
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还公布了本年度的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主题和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涉及共享单车治理、垃圾分类、文明交通出行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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