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50 公司简称:爱博医疗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438,996.16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事项已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眼科医疗器械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覆盖手术和视光两大领域,主要针对白内障和屈光不正这两大类造成致盲和视力障碍的主要眼科疾病,其中手术领域的核心产品为人工晶状体,视光领域的核心产品为角膜塑形镜,以及围绕这两项核心产品研发生产的一系列配套产品。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人工晶状体
公司是国内首家高端屈光性人工晶状体制造商,也是国内主要的可折叠人工晶状体制造商之一。公司拥有人工晶状体核心技术和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掌握包括材料制备、光学与结构设计、工艺制造在内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完成全部研发及生产流程,打破了国际厂商在高端人工晶状体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垄断局面。公司人工晶状体产品上市以来,已覆盖国内3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000多家医院,并且已出口至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奥地利、卢森堡、泰国、巴基斯坦等国家,累计销售超100万片。
(2)角膜塑形镜
公司2019年3月取得角膜塑形镜产品注册证,是中国境内第2家取得该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公司利用在人工晶状体的材料、光学设计、精密机械加工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创新性地设计和制造了具有非球面基弧的角膜塑形镜,旨在利用非球面带来的“周边离焦”效果来达到更好地延缓近视发展的目标,目前该设计方法已经获得了中国和美国的发明专利授权。该产品应对目前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近视问题,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公司已建立的眼科销售渠道基础上,该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正在快速拓展,销售成长迅速,2020年角膜塑形镜(含试戴片)销量突破10万片,并且在验配成功率、角膜点染率、碎片率等方面表现出一定优势,得到广大医生和用户的认可。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流程为:市场调研-预实验-研发立项-产品开发定型-型式检验-临床试验-产品注册-上市销售-上市后临床研究。公司产品研发周期较长:II类医疗器械研发周期大约需2-3年,III类医疗器械研发周期大约需4-6年。
公司实行研发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产品研发的全链条负责,完成产品从立项至上市后使用反馈跟踪的全部流程,激发研发人员全面提升自我能力的热情,保证整个产品研发流程的有效衔接,提高产品开发的成功率。
2、采购模式
为控制库存及满足正常生产、销售要求,公司实行销售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联同作业的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和《重要供方现场考察制度》等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评价体系,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司原材料和产品质量。公司采购部门会同质量部、质检部等部门通过审阅供方资质文件、现场审核、样品试用、采购问题反馈记录等方式进行供应商筛选,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业绩跟踪,实现动态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方式制订生产计划。公司依据上一年度产品销量情况及产品生产周期,对当年人工晶状体的需求予以预计并排产,通常拟定保证现有存货可以满足公司3-6个月左右的销售需求不受影响。
4、质量管理模式
公司按GMP、ISO9001、ISO13485及欧盟标准、韩国KGMP规范建立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将质量要求贯穿于产品研发、生产、交付及服务整个生命周期,获得了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欧盟CE认证证书。公司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各风险环节,重视顾客信息反馈处理,为客户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5、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销售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借助学术推广,并通过销售人员渠道开发、维护和产品推介等实现产品销售。公司与直销医院一般通过谈判、协商等形式确定合作意向及具体的合作细节。
(2)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在与经销商签署合同前,通常公司销售运营部首先审核经销商资质,再与经销商签署销售合同。经销商拥有产品所有权后,再将公司产品销售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通过向经销商采购获得产品所有权。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我国是世界上盲和视觉障碍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根据国际防盲协会(IAPB)2019年发布的《World Report on Vision》,一项基于中国人口特征的研究估计,2020年中国患白内障人群(45-89岁)预计达到1.32亿人,其中年龄相关性白内障人群预计达到9,383万人,因白内障失明(最佳矫正视力〈0.05)的人群(45-89岁)预计达到1,332万人。根据卫健委发布《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以及教育部的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从幼儿园到高中)总体近视率为53.6%,我国青少年近视率与近视人口高居世界第一。目前,年龄相关性眼病患病率提高,青少年屈光不正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贫困人口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眼科医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眼保健工作仍需加强;群众爱眼护眼的健康生活理念还需继续强化。
在人工晶状体方面,随着我国对国民视力健康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2012至2018年我国白内障手术量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6.90%,至2018年约为370万例,对应CSR(百万人口手术率)为2662,但仍与全球许多国家有较大差距。根据《Cataract Surgical Rate and Socioeconmics:A Global Study》报告,2011年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CSR已达10,000,澳大利亚已达到9,500,印度CSR超过5,000,未来我国的人工晶状体行业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亦呈增长态势,居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将推动医疗健康支出的增加,人工晶状体需求将呈现长期增长态势。同时高值医用耗材改革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性能优异和价格竞争优势的国产人工晶状体厂商带来新的机遇。
在角膜塑形镜方面,根据《国民健康视觉报告》,2012年我国近视总人口约4.5亿,每年近视增长率约为6%,预计到2020年近视人口将达7亿,患病率近50%。根据卫健委发布的《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从幼儿园到高中)总体近视率为53.6%,其中6岁儿童为14.5%,小学生为36%,初中生为72%,高中生为81%,近年来,随着我国青少年学习负担的加重,电子设备的迅速发展,屈光不正的患病率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成为一个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在中国青少年近视率不断提高与日渐迫切的视力改善需求下,角膜塑形镜近年来在我国高速发展。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眼科及视光学分会统计,2015年我国角膜塑形镜销量达到64.30万副,2011年至2015年复合增长率约为44.11%。目前角膜塑形镜在全国8-18岁近视青少年中的渗透率处于较低水平,市场需求量仍保持着高速增长。
(2)基本特点
在人工晶状体方面,由于其对材料和技术的精细化程度要求高,目前全球市场主要集中在几家大型国际医疗器械企业中,竞争程度较低。在竞争格局方面,全球眼外科市场排名前四的企业分别为:爱尔康(美国)、强生视觉(美国)、蔡司(德国)和博士伦(美国),我国人工晶状体行业进口品牌占据绝大多数市场份额、国产化率较低。从眼外科具体产品分布来看,人工晶状体目前单焦点人工晶状体市场占比较大,超过50%,但是未来多焦点、Toric等其他类型人工晶状体增速将更快。
在角膜塑形镜方面,未来随着电子信息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子信息化、可视化和网络化科技引领人们进入了全新的信息时代,人们用眼强度远远高于过去任何时期,用眼疲劳导致屈光不正患病的几率大幅增加,屈光不正视力矫正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终端需求呈现低龄化和个性化的趋势。另一方面,随着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计的不断出现,整个行业将会朝着市场化、品牌化经营的方向发展。此外,随着临床验配与服务经验的不断增加,国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业内企业必将更加专业化与规范化,最终推动角膜塑形镜行业朝着更加安全和有效的方向发展。
(3)主要技术门槛
眼科属于高精尖学科,行业门槛高,尤其是高值医用耗材领域,对材料、光学设计和加工工艺的精细化程度要求高。加之监管机构对产品、环境要求严格,产品整体研发周期较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首家高端屈光性人工晶状体制造商,也是国内主要的可折叠人工晶状体制造商之一。公司拥有人工晶状体核心技术和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掌握包括材料制备、光学与结构设计、工艺制造在内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完成全部研发及生产流程,打破了国际厂商在高端人工晶状体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垄断局面。自从2014年7月公司推出国内第一款可折叠非球面人工晶状体后,目前已拥有20个产品型号等一系列产品上市,其中散光矫正型人工晶状体作为“创新产品”通过国家药监局注册审批,国家药监局在其官网发布“在国产人工晶状体中尚属首创,为国产器械在高端人工晶状体领域的一大进步”。公司“普诺明”等系列人工晶状体产品上市以来,已覆盖国内3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000多家医院,并且已出口至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奥地利、卢森堡、泰国、巴基斯坦等国家,累计销售超过100万片。2015年至今,公司产品密集入选中国政府对非洲和“一带一路”国家“光明行”医疗援助项目,为20多个国家的患者带来光明,打破了中国白内障医疗援外项目主要使用进口人工晶状体的局面。
2019年3月公司取得角膜塑形镜产品注册证,是中国境内第2家取得该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普诺瞳”角膜塑形镜是公司在人工晶状体技术基础上研发的另外一项核心产品,创新性地设计和制造了具有非球面基弧的角膜塑形镜,旨在利用非球面带来的“周边离焦”效果来达到更好地延缓近视发展的目标,对解决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的现象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该设计方法已经获得了中国和美国的发明专利授权,欧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正在实质审查过程中。
公司以研发创新为本,拥有“眼科生物材料与诊疗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是“国家眼科诊断与治疗设备工程技术中心”合作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高分子眼科功能性植入材料的研发和应用”项目,还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科技部创新基金、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科研课题。公司先后入选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人工晶状体产品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二等奖、“2015年我国眼科十大成就”、“中国侨界贡献(创新成果)奖”和北京市发明创新大赛发明创新金奖等,先后入列科技部《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中关村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科技部第二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白内障手术由复明性治疗向屈光性治疗转变,其推动了人工晶状体材料、光学与结构设计等方面的发展进步。目前市场上人工晶状体材质主要为亲水性丙烯酸酯和疏水性丙烯酸酯,二者之间比较,疏水性丙烯酸酯材质在降低后发性白内障(PCO)、眼内植入长期稳定性、力学机械强度等方面较亲水性丙烯酸酯材质具有优势,是目前国际市场上主流的人工晶状体材料,同时在探索附加防蓝光、肝素表面改性等改良功能。人工晶状体的光学设计经历了“球面-非球面-环曲面(Toric)-多焦点-可调节”的发展历程,迄今没有可安全植入眼内、真正具有足够可调节能力的人工晶状体问世。同时为了满足临床实际需求,人工晶状体及白内障手术向预装、微创、精准化及个性化发展。
角膜塑形镜传统上属于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行业,长期以来缺乏技术引领的标杆企业。公司利用在人工晶状体的材料、光学设计、精密机械加工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创新性地设计和制造了具有非球面基弧的角膜塑形镜,旨在利用非球面带来的“周边离焦”效果来达到更好地延缓近视发展的目标,该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眼科医疗领域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主要产品覆盖手术和视光两大领域,核心产品为人工晶状体和角膜塑形镜。公司2020年度克服疫情困难,取得良好发展成绩。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04.87万元,同比增长39.88%,其中:“普诺明”等系列人工晶状体同比增长24.70%,“普诺瞳”角膜塑形镜同比增长479.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55.83万元,同比增长44.80%。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及春节假期影响,终端医疗机构的白内障手术和角膜塑形镜验配业务大幅减少,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第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市场逐渐恢复,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恢复快速增长。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均超过50%。人工晶状体带量采购政策促进了公司终端客户数量的持续增加,其销量也保持着稳定增长。角膜塑形镜业务随着公司加强市场推广,凭借独特的产品设计,品牌影响逐步提升,销量快速增长,角膜塑形镜(含试戴片)全年销量突破10万片。
2020年度研发投入总额3,992.02万元,同比增长39.28%。公司克服疫情困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有效保障了公司研发进度。其中:预装式非球面人工晶状体A1UL22、A1UL24、A1UL28于2020年5月19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国械注准20203160517);非球面衍射型多焦人工晶状体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多功能硬性接触镜护理液等护理产品已完成临床试验,准备申报注册;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眼用透明质酸钠凝胶正在稳步推进临床试验。
2020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市场拓展,尤其角膜塑形镜的销售团队建设,持续增加一线销售人员及技术培训人员,保障公司产品使用效果和用量的提升。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具体见第十一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所述内容。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于2020年度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集团董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5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解江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在推进产品创新研发、开展基础建设、规范公司治理和维护公司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0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本着积极稳健原则,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438,996.16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均按各自所任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审查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依据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通过《关于审查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烟台爱博诺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爱博昌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内控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对内控制度的修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内控制度的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额度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做出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适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托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为满足生产、研发扩大场地的需求,缓解空间不足的问题,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建立和保持公司在医疗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及时把握产业发展和整合契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除关联董事陈垒先生回避表决外,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收购江苏天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进行实缴出资,有利于加速公司在眼科消费性医疗业务方向的产品布局,丰富产品结构,开发眼科全系列医疗产品,整合优势资源,拓展眼视光销售渠道,增强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符合业务发展需求,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报告,展现了公司在经营、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反映了公司在回馈股东、保障员工权益、科技创新、抗击疫情等方面所做出的实践和努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8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审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简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为2020年度新上市公司,无上一期可比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在公司IPO期间恪守职责,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规范,在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力。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0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爱博诺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爱博烟台”)、北京爱博昌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爱博昌发”);
●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500万元。其中,对爱博烟台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对爱博昌发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担保余额;
● 本次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1年度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博烟台和控股子公司爱博昌发建设需要,公司拟为其2021年度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500万元。其中,对爱博烟台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对爱博昌发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解江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爱博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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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博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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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为控制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扩张需求。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项目建设需要对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进行预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授权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余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3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5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冷新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冷新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冷新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毕业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体育法军事法教师党支部书记。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技术骨干、销售骨干和业务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9号爱博医疗公司总部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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