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坷岁月,心无尘埃是美好的梦想。而外部氛围十分重要。贪污腐败一直以来都是“政治雾霾”,其根源是因为人心沾了灰尘。
苏维埃政权时期,贪腐现象显得尤为格格不入。毛主席等领导人拿出了壮士断腕的决心,毅然开展了反腐败斗争。贪污500元以上者要被处死这样“铁锤”般的法令,横空出世。整个区域的风气为之一新。
伴随着政权而生的腐败
上世纪二十年代,中国革命进入了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及时改变斗争战略,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在江西瑞金应时而生。毛主席担任了临时政府主席。国民党看见这一新生政权后,展开了残酷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共产党面对经济被钳制的窘境,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积极拓宽经济来源。
初创阶段,红军和各级政府主要通过夺取敌人的粮饷,没收地主、军阀财物来“开源”。这种斗争手段在当时来说是完全合理的。但打土豪运动缺乏统一的领导,所得物资没有建立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账目出现了混乱。有些干部在其中“浑水摸鱼”,腐败现象由此滋生了。
处于重要岗位的会计,有些如老鼠掉入了米缸,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有些把从打土豪处得来的物品,占为己有。
他们是利用了财务制度上的一些漏洞,胆大包天地在单据上做了手脚。有些隐瞒了地主上交的罚款。有些侵吞了粮食,把公家的大米私自搬回了家。这些贪污现象在各级苏维埃政府中虽是个例,但影响极坏。
当时政府工作人员是吃不着“皇粮”的。在艰苦条件下工作,上到中央政府主席,下到乡村一线的工作人员,大家都没有工资。有些干部打起了小算盘,做起了小买卖。他们拿着公款为“第一桶金”,利用职权倒卖米、盐等紧俏物资,在投机倒把中,闷声大发财。
这些人热衷于“捞”,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还没有转变过来,仍是封建社会那一套。在他们看来“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除了贪污腐败“乱象”外,铺张浪费现象也较为严重。政府内部并没有竖起过紧日子的弦。每个月的公费开支清单长长的一条,里面的名目也是五花八门,奇奇怪怪。各种费用总额也高得吓人,一个小小的乡每月开支高达数百元,一个县的用度要高达万元以上。
这和有些地方干部作风不好有着很大的关系,大家有样学样。在洛口县,本没有吃饭资格的突击队却堂而皇之地在区委吃饭,还不上交伙食费。有些干部自己做点吃的,直接去食堂拿公家盐走人。
有些地方修建一个戏台,满打满算不过需要二三十的开支,却讲究起排场来,实际会花掉百余元来。
其实当时的战况是十分吃紧,容不得这般开销。若是能省下一分一厘,都会是对革命战争最大的支援。政府财政几乎无宽裕的时候,基本上要靠群众节衣缩食来支持。
很多群众为了支援战争,甚至情愿吃野菜,也要把粮食捐给政府和红军,他们都想为革命战争贡献自己的力量。而腐败分子就如蛀虫一样,蚕食着群众积累和节省出来的钱粮。
苏维埃政府生来是有缺陷的,其脱胎于旧社会,必然会受到几千年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腐败问题有了滋生和成长的空间。但不能放任不管,天生孱弱后天补救必定会是一剂良方。
反腐斗争说干就干
中央苏区在临时政府成立后的不到半年时间内,就决定开启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斗争。这是因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从旧思想、旧风俗势力中“突围”是势在必行的。
苏维埃政权自带的“为民”标签,要求其要坚决对官僚腐败现象说“No”。苏维埃政府是完全不同于以往剥削阶级掌权的,它的一切权力是属于工农群众,它的天然职责是团结群众力量进行斗争。
苏维埃政权必须蹚出一条新路来,为民众带去新希望。国民党贪官污吏遍布全国,民众敢怒不敢言,新的红色政权是绝对不允许的。
苏维埃政府领导层面同样达成了高度的思想共识。时任瑞金县县委书记的邓小平曾说:“苏维埃政权建立不久,干部腐败就露头,叫人民怎么相信党和政府,这个毒瘤不铲除,民心尽失。”毛主席一语震天,“共产党人的天职就是与贪污腐化作斗争。”
纵观整场斗争,推进有序、有力,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32年2月到11月期间,是发动阶段。通俗地讲,就是先礼后兵。苏维埃政府严正声明,以侵吞公款为代表的贪污行为,是反革命的;随意浪费是破坏革命。这些罪恶行径,将会“露头就打”。
1932年12月到1933年12月,是深入阶段。苏维埃政府不但“雷声”大,雨点“更大”。贪污分子逐步浮出水面。
1934年1月到10月,斗争推向了高潮。潜藏在机关、国家企业、群众团体中的犯罪分子,如过街老鼠,被揪出来后,均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红色风暴”招招“硬核”
这次斗争从1932年初开始,到1934年秋结束,时间不长,效果是有目共睹的。这与斗争使出的招数招招“硬核”是有着直接关系的。这场斗争是紧紧依靠群众展开的,政府号召群众检举揭发贪污分子。为了敞开大门让群众监督,当时的控告局特意设立了“控告箱”。
小小的控告箱,在体积上与家用的报箱差不多,但其却有着“大能量”。苏维埃的公民人人都有权控告。实名举报贪污腐化行为的,控告局必定是会一查到底的。对于因此揪出的“坏分子”肯定是严肃处理。但对于利用控告箱进行造谣生事的,法不容情,同样严厉制裁。
除了群众监督外,这场斗争从一开始就摆出了动真格的架势,用法令震慑贪污分子,让其预见到一旦干坏事,就逃不了严办的命运。
颁布的各种条例细化可操作。26号训令由此诞生了,其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反腐法令,是由毛主席签署的,名为《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
这条法令对于“公职人员”处理是十分严格,贪念过大,是要以命偿还的。法令规定:贪污公款者,数额达到500元以上的,是要处以死刑的;
在300到500元之间的,是要处以2到5年的监禁;在100到300元之间的,要处以半年到2年的监禁;在100元以下的,要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
这场斗争中落马的干部不少。苏维埃政府从启动反腐斗争大幕的那一刻,就深刻领悟到扎紧制度的篱笆,还是远远不够。“杀鸡儆猴”才是王道。果然有一些腐败分子依旧我行我素。苏区政府毫不手软,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
例如,身居高位的熊仙璧,自以为可以凭借中央执行委员、县主席等职谋私利,但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熊仙璧强行以借的名义拿走了50元,交给弟弟做生意的那一刻起,他就将自己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熊仙璧的行为影响还是极其恶劣的。他的行为一出,熊仙璧所在县的工作人员都拿着公款做起了生意,还以各种借口不纳税或是想办法免税。
后因军事部长刘士祥的贪污行为东窗事发,熊仙璧彻底暴露了,他原本想偷偷将公款补上,以期神不知鬼不觉。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无论谁都要受到严肃处理。熊仙璧自己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被撤销了一切职务,还要被关一年的监禁。
又比如另一位主席谢步升,他可是“撞在枪口上”。谢步升典型的两面人,看似工作努力,要求进步,实则贪财好色。谢步升反侦察能力强,群众举报下,都能被他一一摆平。最终时任县委书记的邓小平,完成了对其的“盖棺定论”,让其在瑞金伏法。
谢步升成为了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贪官,是他自己触了“贪污500元以上者处死”的“红线”。谢步升是第一人,可惜的是不是最后一人。到此场斗争结束为止,还有10余名的贪官被判处了死刑。
中共苏区反腐是共产党开展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这次运动是一场集中式的“反腐战役”,推动苏维埃政府成为了空前的廉洁政府,也让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的作风在党内蔚然成风。
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不应是梦想,而应一直在路上。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仍需发扬中共苏区当年那种敢于真碰硬的精神,仍需高悬“达摩利斯剑”,让干部有所敬畏。警钟长鸣才能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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