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源自于生活,百姓对生活中是是非的判断也是法的要求,人们的是非观与法的要求相一致,百姓对每一起司法案件孰是孰非的结果,也法的裁断结论基本一致,除非极个别疑难复杂案件,涉及到相对深的法的理论时,可能百姓的判断与法的裁判结论有出入。至于对裁判结论说理的事,是由法学专家或法律工作者来完成的,让百姓对司法裁判结论心服口服,是法律工作者理论及实务水平的问题。身边的刑法,给您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刑法故事,在生活中学法,从故事中普法。
夫妻俩陈某和熊某与人合租,李某住在隔壁。事发当晚,妻子熊某在卫生间洗澡,觉得有人偷看。丈夫陈某发现李某从卫生间跑回自己房间,二人告知房东并报警,警察到场要求李某开门,李某没开门。凌晨李某从房间内坠楼身亡,李某去世后,李某家人起诉陈某夫妇和房东,并索要88.9万赔偿。
本起事件中,李某偷看女人洗澡,被发现告知房东并报警后,李某跳楼而亡,李某家人向陈某夫妇及房东共索要88.9元。对于这样一个诉求,大家一看就会觉得气愤,正如有网友评论说,你偷看人家洗澡,还有理了!确实,大部分案件,凭人们朴素的法感情,基本就能定是非,这也正是法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诉求是一致的。
曾经讨论过这么一个刑法案件,刘某到一家商店“买”烟,开口说要五条中华烟,老板一看来了一个大户,但店内没有那么多,就对刘某说:“你在这稍等会,我去库房拿,五分钟就回来。”老板走后,刘某把店里的值钱的烟全部拿走,老板回来时,刘某已没了踪影。这样一起案件,对于没有学过或好好学刑法的人来说,非常简单,一口就能说出刘某的行为是盗窃行为,而对于学刑法的人来说,可能就会在盗窃与侵占之间多考虑一会了。
回到本案,一般人一看便有答案,陈某夫妻无须赔偿。答案确是如此,可是总要给出一个不赔的理由吧。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陈某夫妻发现李某偷看妻子洗澡后,告知房东并报警的行为,是行使合法权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因此,陈某夫妻对李某的死亡不承担侵权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是李某故意造成的,即李某系自杀。因此,陈某夫妻对李某的死亡不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责任构成要件除了行为、结果、主观过错外,还要求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是李某自杀的结果,因此,陈某夫妻告知房东并报警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陈某夫妻对李某的死亡不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本案中,陈某夫妻对于李某的死亡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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