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市总工会发布消息,2021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全额返还。
为支持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根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日前,市总工会对所属小微企业在2020年度产生并征收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实施全额返还。
据悉,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全额返还实行年度申报审核制,即“先征后返、申报审核、全额返还”。由小微企业向市总工会申报,经市总工会审核核准后返还至小微企业工会。申报企业需提供上级工会对成立工会批复的复印件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开户许可证、一年内员工缴纳社保证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年度工资发放表等材料。另外,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可咨询所在区总工会,申请成立工会,成立工会后,可向市总工会申请返还。
全额返还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
■符合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设工会账户,并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亏损且未裁员
联系电话
■ 吉阳区总工会 88719100
■ 天涯区总工会 88360381
■ 崖州区总工会 88822087
■ 海棠区总工会 88755311
■ 育才生态区总工会 88953116
■ 市总组织基层工作部 88869239
■ 市总财务资产部 88869323
来源:三亚日报
编辑:向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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