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解密中国大案2006》,作者丁一鹤,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955年春天开始,杭州城南地区不断有五六岁的小姑娘失踪,市井百姓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食人魔”在短短两年在杭州犯下6起命案,6个年幼的女孩先后成了那人的猎物,在他第7次下手时,被现场守候了半年的刑警当场拿下。
1955年9月25日,有人在杭州城南的凤凰山脊北斜坡发现一堆骨头,马上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根据白骨化时间推断,这小孩应该是在当年夏初的时候死去的,尸体在这山坡上已经过完整个夏天。曾经可爱的孩子,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孩子是怎么死的呢?对于损伤问题,其中耻骨上有一道锐利的痕迹,这显然是不能用腐败来解释的,可以考虑是刀具之类的锐器切划时在骨质上留下的痕迹。如果这小孩的下腹部被刀划过,不管是生前还是死后,都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一定是有人故意而为之,小孩曾经遭受过暴力袭击。城南一带自从去年以来,失踪了5个小孩。一直以来,人们都只是以为普通的失踪事件。现在一下出现两名孩子的尸骨,很有可能这些孩子都已死亡,且凶手为同一个人。
果然不出所料,1954年至1955年期间失踪的5位女孩被证实全部遇害,因为后来又在凤凰山和紫阳山上找到了其它3个失踪女孩的尸骨。当时公安局组织了上千群众搜山,花了一个多月把凤凰山每个死角都搜遍了。
对现场尸骨和遗留物进行反复检验、核实,还原了5个女孩遇害的地图:
1954年4月26日,家住十五奎巷5岁的倩倩失踪,尸体在凤凰山一个山洞被发现时,被一块石头压着;
1954年9月8日,家住保安桥河下5岁的芬芬失踪,尸体在紫阳山的草堆里被发现,大腿骨上有两处被切割的痕迹;
1954年10月6日,家住中山南路察院前弄10岁的仙仙失踪,尸体在紫阳山纪念碑附近发现时,耻骨上有刀伤;
1955年5月28日,家住中山南路直剪刀巷20号5岁的莉莉失踪,尸体在凤凰山顶被发现时,大腿骨上有一处刀伤;
1955年6月29日,家住大马弄棚户5岁的玲玲失踪,尸体在凤凰山万松岭万师表附近被发现时,耻骨上发现刀伤。
第一位失踪女孩开始,凶手就没有停下来过。间隔的时间最短一个月,最长也就半年左右。最后一位女孩失踪的日期“1955年6月29日”,时下已经是1955年10月底,时间距离最后一位女孩失踪已经过去4个月,凶手肯定正在伺机出击,下一位女孩……
半个月之后,时间定格在1955年11月23日。凤凰山板壁峰的金银塔旁又发现了一具女孩的尸体。这一次,尸体还没有完全腐败,尸体检验的条件算是最好的一次。尸体蜷缩在地面上,看起来真的很可怜,而且又是一位5岁左右的孩子。凶手将女孩的腹部划开,刀口三四寸长,直达耻骨位置。之前那些女孩的耻骨为什么有刀伤,原来都是因为腹部被凶手用刀划开,凶手用力过猛,刀在耻骨上留下了划痕。女孩的嘴巴被缝衣线缝合,一根缝麻袋用的长针还插在女孩的嘴角上。这显然是凶手担心女孩喊叫时发出声音,才将嘴巴缝合起来的。这手段实在太惨无人道了,严重超出平常人的想象。女孩的颈部有3处刀伤,血管暴露。女孩的小腿、大腿上有肌肉被切割后留下的两个缺口。可以确定,前两个女孩大腿骨上的刀伤肯定就是因为凶手在切割女孩腿部肌肉的时候,用力过头切到了骨头。莫非凶手要的是小孩身体上的肉吧?
吃人。凶手想要的不仅仅是肉,可能还要女孩的血!
如果将这一切都联系起来,那么食人魔的行为就可以解释了。凶手可能因为患有某种疾病,杀害女孩是要取女孩的血和肉当做药物,治愈自己的疾病。也许是最合理的解释了,刑警科长说:“我知道了,凶手不仅仅是身体有病,而且还心里有病。”凶手杀人的目的就是要取女孩的血和肉。
警方最终将凶手锁定在4类人身上:
封建迷信团体、反动会道门分子为长生不老、成仙得道,取幼女身体某一部分炼丹制药;
江湖郎中或生怪病的人求所谓偏方;
有组织的反革命分子或恐怖分子为破坏党和政府威信、破坏社会治安所为;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的变态杀人行为;
眼看着正月就要结束了,食人魔在哪里?
依然没人知道,但食人魔就在你快要失去信心的时候,冷不防就会出现。
1956年3月7日,正月廿五,傍晚。那天,凤凰山还没有丝毫春意。山上的乔木、灌木一派萧瑟,地面上裸突突的荆棘林连一片残败的枯叶都没有挂着,荒草经过了整个严冬,更是显露出腐败的污黑色。一股乔装打扮的秘密力量在有计划地执行巡逻盯梢,凤凰山当然是重中之重的前哨。忽然一位正在凤凰山盯梢的刑警听到了山上有女孩的哭声,一开始还以为是听错了,但当他竖起耳朵再次细听时,证实不会有错!刑警带着组员朝哭声方向扑去,不一会儿就看到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叔手里抓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臂,女孩眼泪汪汪地在那儿喊道:“叔叔,叔叔,救救我!”还没等那大叔回过神来,刑警已经扑上前去,将大叔俘获,女孩得以解救。刑警从大叔的灰棉袄的一只口袋里搜出了一根硕大的针,针上穿着一根细线,另外还搜出一把老式木柄的刮胡刀,还有一根手指粗的麻绳。刑警用大叔自己的麻绳将大叔反手捆绑起来,押下山来。
审讯中,大叔正在用带着浓厚口音的普通话说:“我叫许仁忠,今年33岁,已婚,浙江东阳人,出身中农,家里很穷,成分很好,在杭州城南一带做泥水工。”眼前的这个人外貌普通,言语木讷,看上去忠厚老实,实在没办法和“食人魔”联系起来。
经过连夜突审,许仁忠终于在重重铁证面前交代了所有的罪行。本来他打算将第7个女孩用同样的手段杀害,取上几块他想要的血和肉回去,治疗他久治不愈的慢性鼻窦炎。许仁忠说,他听信一个江湖郎中的偏方,食用小孩子的血肉可以治疗他严重的鼻窦炎。至于为什么选小女孩,那是他相信“采阴外阳”药效更好。每次他都是用糖果诱骗女孩上山,所以说贪嘴真是要命呀!
虽然罪恶滔天,但在审判前夕,有关部门还是让一位美国归来的精神病医生给许仁忠做了精神病鉴定,得到“精神正常,应负刑事责任”的结论后,才被判处死刑。
1956年10月26日,许仁忠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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