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尹效恩、执行一庭庭长张秉俊一行五人调研指导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月玲,执行局局长李树田,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执行局长等陪同调研。
尹效恩局长一行重点查看了执行指挥中心、法官约见室、执行办案区,详细了解了执行团队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综合管理工作等情况。在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沙坡头区法院和中卫中院的工作汇报,广泛征求执行干警的意见建议,深入探讨了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并对中卫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尹效恩强调,中卫两级法院要紧扣“守初心、担使命、创佳绩”工作主题,扎实开展2021年执行工作。要勇立潮头、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一要抓队伍、强基础
要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把执行队伍带好、建好、抓好。要采取更严更实的举措,抓好执行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打好执行工作的基础。
二要抓管理、促规范
要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各个执行管理节点抓起,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工作,进一步促进案件质效的提升。中级法院执行局要统筹好、协调好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基层法院执行局也要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要抓学习,提质效
要在学习上再下功夫,提高学习研究能力,用学习的成果推动执行工作的发展。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执行能力、执行技能,促进执行干警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信息化需要。要强化对法律的消化理解,注重调查研究,找准具体工作最佳切入口,确保全年执行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要抓廉洁、树形象
要树立廉洁执行意识,加强管理,防止不廉洁现象发生。要织密执行队伍的廉洁责任网,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量化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使干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执行工作风清气正,执行队伍清正廉洁,树立执行铁军形象。(杨 鑫)
中卫中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 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议精神
3月16日下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五驻点指导组组长赵银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发坤同志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莉主持会议并提出四点贯彻落实意见,市中院在家党组成员、专委、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
要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按照第五驻点指导组的指导督导意见和赵银祥、苏发坤同志的要求,进一步对标对表任务、细化实化措施、抓紧抓实工作,在学习传导、宣传发动、线索收集、自查自评、实践作为等方面再创新再拓展再下功夫,学先进、找差距,勤总结、补短板,持续用心用力、高质高效答好这次党和人民交给的答卷。
会议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重视,再提高。要切实增强开展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开展情况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重大现实表现,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中来,自觉认真抓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目标任务再明确,再细化。要突出政治引领,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六项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梳理,有哪些规定动作还没有做,哪些做了但做的不到位,列出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限期完成,为下一步查纠整改环节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责任压力再传导,再落实。院党组对队伍教育整顿这项工作负直接责任。党组成员首先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交流、带头查纠整改、带头总结提升。三名副院长要定期督导指导结对联系基层法院的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做到上下联动、同步开展、有机统一。要自觉接受自治区驻点指导组和法院指导专班的督导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督导指导意见要求,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应付的,及时督查纠正、约谈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
四是新闻宣传再发力,再扩大。要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整顿宣传力度、广度、深度,补齐宣传方面的短板。坚决落实每天一专报,每周一小结工作制度,在保证效率的同时也要兼顾质量,要充分挖掘素材,认真总结提炼,把法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好的经验做法第一时间宣传出去,占领舆论宣传的高地,塑造法院良好形象。 (吴 静 )
中卫中院2021年第二期“法官讲堂”开讲
3月15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期“法官讲堂”开讲。此次“法官讲堂”正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局之时,中卫中院将创新举办“法官讲堂”作为自选动作,纳入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充分发挥优秀业务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干警履职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文普主讲,全体干警参加了讲堂。
陈文普以《民法典背景下的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之解读》为题,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今后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出发,重点围绕近三年市中院建工案件的受理及质效情况、新旧司法解释之比较、合同的效力、垫资和欠付工程款、工程质量鉴定、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选取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交流,为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奠定了良好基础。
讲坛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本期讲堂兼具学术性、理论性和实践性,视角独特、内容新颖,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学深悟透具体法律条文,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主力军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文明司法,为建设“三地”法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柏顺顺)
本栏目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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