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磐安法院盘山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竹某诉称其常因家庭琐事遭受丈夫厉某酒后谩骂、殴打,近年来谩骂、殴打尤甚,实在不堪与其共同生活,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申请法庭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审查,厉某对妻子竹某存在侮辱、谩骂、殴打等家庭暴力。
鉴于厉某实施家庭暴力次数多、频率高、强度大,法官当即决定签发人身保护令,并携全庭干警亲自前往厉某家中送达、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厉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具结悔过。“陈法官,打老婆是我不对,我愿意悔改。”厉某一边向法官承诺,一边向妻子赔礼道歉。
这是磐安法院在反家暴法施行以来签发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表明了法院对家庭暴力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对妇女权益保护“全方位”的决心。对推动完善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磐安法院将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完善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强化“山妹子”家事调解平台机制运用,形成保护妇女权益的合力;建立涉家暴案件回访机制,推行案件跟踪、回访和帮扶制度,不断织密妇女权益保护网,为妇女权益保护撑起法治蓝天,共筑平安家庭,护航幸福生活。
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
3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积极寻求帮助!
今天
“三八”国际妇女节
尊重每一个她
就是最好的祝福
来源: 金华晚报、全国妇联权益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