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本以为会稍冷的泉州楼市,却走出了一波令人喜出望外的行情。
那么,2020年的泉州楼市到底是平淡还是火爆,楼市中的真相到底如何呢?
2021泉州主城区,又还有哪些买入机会?
01
真相一:下半年强势拉升
2020泉州楼市仍处于高位运行
2020年,泉州市区(含鲤城、丰泽、洛江区、台商区、清濛区、泉港区)商品住宅成交量238万㎡,较2019年降幅为20%,如剔除泉港区数据,降幅缩小为8%
受疫情影响,对比2017-2020年市场成交数据可以发现,1-4月份住宅成交面积2020年为4年来最低。
而5-11月2020年成交水平基本上相当于2018、2019这种市场大年的成交水平(12月有所回落是监管原因),可以说,虽然全年数据较过去两年有所降低,但实际上并未改变泉州房地产市场仍位于高位运行的基本面。
02
真相二:泉州五区低库存量
预计去化周期仅6个月
泉州五区住宅在售存量90万㎡,预计去化周期6个月,实际扣除一些备案延迟(在建抵押等原因),市场可售房源很少,泉州市区一房难求。
住宅待推量256万㎡,相对比2019年年末减少约50万㎡。主要供应方向集中在台商区(95万㎡)、东海(73.6万㎡)、城东洛江(60万㎡)。
目前,城东前头、南浦山,东海后埔,鲤城繁荣片区等区域的旧改都在快速推进,但从拆迁到收储,到规划设计,再到出让,预计还有时日。未来,假设土地供应没跟上,泉州“房荒”的状况仍将持续,将不可避免造成二手房价进一步抬升。
03
真相三:新地块限价明显提高
2021泉州新房价格局或再次刷新
2020年泉州主城土拍市场仍然火热,城东拍出泉州新地王,成交楼面价达16481元/㎡,而竞争最激烈的地块是南益阳江春晓二期地块,共14家地产报名,溢价率89.2%。
与此同时,去年以来,泉州市中心区最高限价突破2万大关,主城多个板块的最高限价提升明显。
● 市中心区由原来的19666元/㎡(安腾、中梁地块)提升至20570元/㎡(华创项目);
●城东板块由17825元/㎡(水墨芳林)提升至22000元/㎡(中骏、衡翰地块);
●北峰板块由14791元/㎡(山水秋鸣)提升至16900元/㎡(2020-10号地块,1.29将拍);
●开发区由9800元/㎡(漫悦湾)提升至10862元/㎡(中南新地块);
●阳江板块由11000元/㎡(阳江春晓一期)提升至12000元/㎡(阳江春晓二期);
●台商板块由带装修13000元/㎡提升至带装修14500元/㎡(美的台商新项目);
……
接下来,泉州预计会有更多板块刷新限价新高,这在夯实板块价值的同时,也会互相借力,市场向上的态势更加坚定。
最糟心的莫过于刚需们,随着高价盘入市,低价盘清盘,均价在万元以内的项目将继续往远郊转移,比如洛江双阳、晋江紫帽、磁灶、惠安黄塘等。
04
真项四:存量限价盘上演万人摇
摇号难度或将加剧
一二手房价普涨,叠加主城区供应不足,使得存量项目热度飙升。
今年以来,东海存量一手房摇号人数屡创新高,上实三期超1.2万组,创下泉州认筹人数新高,而此前未超过2000组的门第也获得超7300组认筹。
随着这些存量限价盘逐渐进入了供应末期,可以预见,2021年东海板块这样的购房热度还将持续上演甚至加剧。
对于购房者来说,除了东海摇一摇外,多跑多了解,外围的核心板块核心项目,有合适的房源该入手时就入手。
05
2021泉州主城区
还有哪些买入机会?
那么,2021年泉州主城区还有哪些买入机会?小编整理了各板块在售/待售房源以供参考。
东海板块
东海板块当前在售/待售房源
楼盘
动态
房价(元/㎡)
保利壹号公馆
规划有4栋2-25F的商品住宅,共计372套住宅房源,户型建面约111-144㎡的3-4房,3月认筹
毛坯限价17216
东海湾门第二期
目前剩余7栋高层住宅待推(1#、2#、3#、5#、16#、17#)
前期均价14496
上实海上海二期
目前还剩4栋高层待推(7#、8#、9#、10#)
前期均价12801
上实海上海三期
目前还剩5栋高层待推(5#、7#、8#、9#、10#)
前期均价13449
万科城市之光二期
目前还剩2栋高层复式(21#、23#)以及6栋洋房未推
前期均价13019
万科城市之光三期
目前仅剩2栋高层住宅待推,预计有望于本月推出
前期均价12211
万科城市之光四期
目前3栋高层在建(38#、39#、40#),待推
——
云玺台
目前剩余4栋高层(8#、9#、10#、11#)、5栋洋房未推
前期均价12605
海宸尊域
目前仅剩奥特莱斯地块2栋高层住宅部分未推
前期均价13520
中渌·府东壹号院
规划117-147㎡3-4房,仅125套住宅
——
万祥瑞景湾
规划4栋高层住宅共322户,暂无入市消息
——
丰泽中心区
丰泽中心区当前在售/待售房源
楼盘
动态
房价(元/㎡)
中梁嘉沣星海印
规划两栋高层住宅,共计约218套房源,户型建面约105-135㎡的3-4房,预计将于春节前开启认筹
限价19666
泰和玖龙台
主楼部分住宅待推,户型建面约118-147㎡
预计1.6-1.8万
安腾地块
土地面积3676.71㎡,容积率3.0,项目暂未面世
限价19666
华创地块
2020.12.3由华创以总价5.8亿摘得,成交楼面价约6652元/㎡(可售部分),暂未面世
限价20570
盛冠富海国际
地块动工
限价19036
城东板块
城东板块当前在售/待售房源
楼盘
动态
房价(元/㎡)
中骏地块
位于城东街道东星社区,总建约94652.3㎡,暂未面世
毛坯限价22000
衡翰地块
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总建约117025.6㎡,暂未面世
毛坯限价22000
洛江板块
洛江板块当前在售/待售房源
楼盘
动态
房价(元/㎡)
南益清源春晓
花园叠墅在售,建面约127-131㎡
总价183万起
正荣宝嘉江滨府
建面约89-133㎡3-4房在售
均价约11548
嘉琳广场
少量现房在售,建面约77-101㎡三房
均价约11000
莲花万盛凤凰城
二期建面约95-143㎡3-4房在售
均价约12000
南益阳江春晓
建面约89-130㎡3-5房在售
11000
南益阳江春晓二期
总建筑面积125524㎡,规划有9栋24-27层的普通住宅
毛坯限价12000
金辉优步学府
总建约9.7万㎡,规划建设9栋高层,主推建筑面积约89-110㎡的三至四房
毛坯限价9100
宝嘉万虹路地块
位于洛江区河市镇下堡村,总建约17.5万㎡
毛坯限价8500
北峰板块
北峰板块当前在售/待售房源
楼盘
动态
房价(元/㎡)
山水秋鸣
规划8栋高层住宅、1栋商务办公,主推建面约98-148㎡户型。首期推出2#/3#楼共270套住宅,已于1月11日结束认筹
毛坯限价14791
2020-10号地块
位于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建筑面积约65434.25㎡,将于1.27出让
毛坯限价16900
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当前在售/待售房源
楼盘
动态
房价(元/㎡)
中南地块
该地块紧邻紧邻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总建筑面积约68669.04㎡
毛坯限价10862
台商投资区
台商区当前在售/待售房源
楼盘
动态
房价(元/㎡)
美的台商新项目
该地块位于台商湖东片区,总建约20万㎡
带装修限价14500
金茂阳光城檀悦
建面约113-140㎡3-4房
建面约205-225㎡临湖院墅在售
13000(带装修)
星河城
建面约92-140㎡高层
建面约218㎡临湖院子在售
高层13000(带装修)
美的公园天下
少量复式房源在售,建面约130-138㎡
均价约13000(带装修)
龙湖春江悦茗
建面约90-120㎡高层
建面约124-204㎡叠墅在售
高层12000(带装修)
海湾国际
建面约98-140㎡平层
建面约118-126㎡复式在售
平层约10500
复式约10000
保利时光印象
建面约89-130㎡3-4房在售
均价约9900(带装修)
力高大港樾澜山
建面约92-120㎡3-4房
建约117-136㎡山湖叠院在推
高层约8234
叠院约13200
世茂海上世界
建面约80-100㎡现房在售
均价约7200
鸿湾文锦府
规划住宅约303户,主推户型建面约87-129㎡
毛坯限价9800
精装限价11800
东园镇S2020-3号地块
2020年7月由个人买家竞得,总建约6.96万㎡
住宅毛坯限价9900
带装修限价约11900
南飞鸿张坂项目
拟规划建设总建近27万平㎡滨海乐活小镇
毛坯限价10500
精装限价12500
莲花水岸阳光
建面约105-130㎡3-4房在售
均价约6900
世茂云著
建面约89-129㎡3-4房在售
约9849
06
泉州2021年购房政策
落地泉州,近年整体房价平稳上涨,但中心市区及县域也出现了一定程度分化,调控下的市场冷热不均。
对于打算在泉州购房的人来说,以下这份2021年泉州最新购房政策务必收藏!
[ 关键词 ]
▼
1、招生政策>入学、学位预警
2、避免烂尾楼>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3、落户政策>门槛再放宽
4、开盘>摇号、刚需、非刚需
5、购房>限购、限售、购房资格
6、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首套房
7、限价>竞地价限房价
01
招生政策
1、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针对二孩政策后出生高峰期情况,在泉州最新招生方案中 要求各校应加强对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 , 若出现服务片区内适龄幼儿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家长合理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当下泉州不管新老城区,凡是优质校现状大抵皆学位紧张。因此,从去年底开始,部分学校 对未来几年的生源摸底,片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大都饱和甚至是严重溢出 。 目前已有多所学校发布招生预警通知,包括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晋江第三实验小学四个校区、丰泽区实验幼儿园潘山分园、泉州市丰泽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泉州市丰泽区第五中心幼儿园 等。提醒家长不要盲目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迁入户籍,以免政策调整影响孩子入学。
2、"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新增“六年一学位”政策
目前,泉州施行的招生政策仍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原则,因此,“学区房”仍旧是先决条件,“房子买在哪?户口落在哪?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等,这些都与孩子未来就学息息相关。
若购房为了孩子读书,你所要做的就是:①关注每年学校的招生划片范围,你们所在的楼盘、小区,或者户口归属社区、街道被纳入哪所学校。②观察该学校每年的招生数量及周边新房分布及居住情况。③户籍迁入时间把握在3月1日前。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1年秋季起,“非中心市区户籍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提供的两证(居住证、务工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 1年6个月及以上 (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
而无法申领居住证的五区人员需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同时应增加社保证明,即父母双方或一方 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的证明等材料。
在市教育局最新出台的《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更加明确“三一致”的要求,中心市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2021年3月1日及以后在中心市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新购房落户,2022年秋季及之后申请入学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市直小学和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学校名单由各区教育局确定)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6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在2021年3月1日之前购房的,不受此项政策影响。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幼儿园招生】
1.中心市区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①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③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鲤城、丰泽、洛江区属公办幼儿园可以参照执行。
2.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或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自定)。在接收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但不符合以上“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学。
3.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要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域,绘制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示意图,合理确定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规模,向社会公布。
明年中心市区公办园招生政策调整: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 中心市区公办幼儿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 (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中心市区民办幼儿园招生:核定招生计划公布收费情况
关于中心市区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市教育局要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要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家长将适龄幼儿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拥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应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及时更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称、等级、地址、电话、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幼儿园应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时间:7月接受报名登记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公办幼儿园(含市直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6月20日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6日 :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幼儿、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
7月11日-13日 :各幼儿园汇总服务区内适龄幼儿及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审核结果。
8月1日前 :各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如需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的按要求进行。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但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小学招生】
调整和细化中心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更加明确“三一致”的要求
1.进一步明确中心市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与去年相比,更加突出住房产权要求。即:中心市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③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鲤城、丰泽、洛江区属公办小学可以参照实行。
2.进一步明确如果满足“三一致”条件对象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解决办法。即: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小学自定)。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3.进一步明确户籍在中心市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如:集体户、投靠亲属落户、租住户、非住宅产权户等)的招生办法。原则上由户籍地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须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公办小学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
4.中心市区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的“两证”要求从1年以上延长到1年6个月以上。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预告,将中心市区适龄随迁子女入公办小学的申请条件调整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在务工并居住所在区“两证”须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经商)。去年,对“两证”的要求是达到1年及以上。
5.“五区人员”合法房屋租赁合同要求从1年以上延长到1年6个月以上,并要求社保证明。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预告,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五区人员”),在中心市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务工并暂住所在区的公办小学入学,申请条件调整为: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去年对“两证”的要求是达到1年及以上,没有要求社保证明。
新购房落户的入学有新要求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中心市区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市直小学和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学校名单由各区教育局确定)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6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五区人员”),在中心市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务工并暂住地所在区的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全市民办小学招生延续“公民同招”要求和具体办法
全市民办小学招生延续2020年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民办小学开展招生工作。今年的《实施意见》在去年的基础上,修改补充了“补录取”和“未被录取”的有关内容。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与没有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同等对待”原则,由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公办小学接收入学;对属于照顾对象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将申请条件“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交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修改为“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的用人劳动合同以及在当地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继续落实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延续2020年招生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照顾等。其中高层次人才教育优待政策依据为《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号)。
招生日程安排总体提前
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市小学招生日程总体推迟,2021年秋季招生日程安排在参考2019年的基础上,综合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小学的意见,作出了新的调整,总体较去年有所提前。
总体时间控制在:
6月20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7月5日—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报名登记;各相关小学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7日—8日,各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因疫情防控等情况需要对招生日程安排作出调整的,将提前告示。
3、“公民同招,100%摇号”
2021年官方文件再次明确,福建小升初热门民办校仍将施行100%摇号 。 2020年是民办校100%摇号元年,尽管2021年政策延续在意料之中,但此次省里再次明确了政策,被认为是对教育资源均衡化的又一次促进。
2月24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什么时候开始摇号?
一般填报民办初中校志愿是在6月下旬 ,正式填报志愿后,才能知道一所民办校报名人数是否超过招生计划,如果超过,则需要进行摇号(2020年泉州民办校摇号是在7月11日)。
以下为公告详情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公布如下:
义务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1.突出德育实效。牢牢把握育人方向,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五育”并举、全面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新德育载体,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推进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挖掘学科课程德育资源,组建百人巡讲团,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每年打造百堂德育优质示范课、遴选一批学科德育精品项目。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与优质自然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强化网络文化价值引领与管控,创造绿色健康网上空间。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阶梯式培养新模式。
2.提升智育水平。严格实施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既要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又要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坚持教学相长,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构建个性化教学情境,创新教学方式,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实行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加强学情分析,实施精准教学,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推进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切实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不得采用演示或模拟实验替代学生动手操作。积极探索跨学科整合学习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积极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平等面向每个学生、适合每个学生、更加灵活的教育教学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融合。
3.强化体育锻炼。坚持健康第一,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程。持续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和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培育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深化体教融合,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改善体育办学条件,完善公共运动场所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实施春秋两季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实施综合防控,推动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新发近视率持续下降。积极稳妥推进体育学科中考改革。
4.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鼓励学校组建艺术社团,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要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鼓励开设艺术特色课程,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地方戏曲和闽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支持高等学校、文联系统等参与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帮助中小学提升美育质量。适时探索将艺术科目纳入中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5.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落实国家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各学段,贯穿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和劳动周,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家长要给孩子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学校要坚持学生值日和校园劳动制度,各有关单位要为学生参加校外劳动和社区志愿服务提供便利和保障。不允许家长到校代替学生值日劳动。各地和学校要因地制宜加强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劳动教育实验区。
二、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行动计划
6.加强教学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修订中小学教学常规和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完善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制度,强化随机抽查,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注重做好幼小、小初衔接,实行均衡编班及师资配备。建立健全“培优补差”机制。严格按规定控制考试次数,不得违规组织统考。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7.加强作业管理。严格 按规定控制作业量和作业时长 ,学校和年级要加强统筹调控,平衡各学科作业数量,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探索弹性作业、分层作业和跨学科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订正类作业要注重订正实效,避免不必要的简单重复抄写。 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将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校作业管理等教学常规日常监督。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统筹推进校外线上和线下培训规范治理,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到2022年,城区学校原则上都应根据家长需求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8.加强教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教材及进校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建立健全审议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本课程监管,严格审查校本教材。
9.加强招生管理。全面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依法依规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和随迁子女、特殊儿童入学保障机制。严禁用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其资源配置情况核定招生计划和规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积极稳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政策,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确保所有初中均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三、建立健全教育质量提升支撑体系
10.强化教研支撑引领。完善与国家衔接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独立设置教研机构。加强教研员准入、聘任、培训、考核、退出等工作。配齐配足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加强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完善区域、校本、网络、综合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持续推进教学开放制度,开展优质课遴选,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省级每两年开展一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活动,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省级成立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学校、区域课程教学改革典型培育与指导。
11.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不良倾向。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发挥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创新现代信息技术评价工具,提高评价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强化监测结果运用。
12.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按规定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严格竞赛活动管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党政有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上取得新突破。
13.提升均衡发展水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优化城乡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坚持义务教育公平公益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应以公办学校为主,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实施城镇扩容工程,加大城区学位供给,确保公建配套学校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有效解决新增适龄人口和随迁子女上学问题。持续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水平,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建设。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保护工作。推进校际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多措并举支持优质教育资源提质扩容,建设家门口优质学校,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进“互联网+”条件下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适时开展督导评估,接受国家督导验收。
四、加快打造高质量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4.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省、市两级教师编制统筹,盘活事业编制并向中小学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中小学教师总量,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用编需求。各地要坚持总量调控和动态调整原则,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编制核定工作,加快解决中小学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编制配备不足问题,配齐配强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劳动教育及思政课教师;同时,超编的县(市、区)应切实采取措施消化超编人员。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专项用于“产假式”缺编、老龄化及结构性缺员等教师补充,并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按规定清理规范公办在编教师在民办学校任职任教的行为。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县域内教师城乡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进乡镇内走教制度。
15.提升教师校长专业能力。落实“四有好老师”标准,全面推进教师教育振兴行动,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加大师范教育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落实教师全员轮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定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加强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和团干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提升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构建校长分层分类培养培训体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倡导教育家办学,支持校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持续提升办学治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中小学教师校长国内外研修。
16.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和权益。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乡村教师建设或租赁必要的周转宿舍。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价标准,加快落实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弘扬师道尊严,落实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惩处师德失范行为。
五、强化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组织保障体系
17.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作为建设教育强省、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和管理体制,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紧紧围绕“教好”、“学好”、“管好”的关键要素,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各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公平、均衡、质量等重大问题。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牢牢把握育人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情研判和管控,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打击“校闹”行为,创建“平安校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落实《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引导家长切实纠正急功近利的成长成才观。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办好义务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8.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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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出台了《泉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对于预售资金监管的多个细则作出明确规定:
①中心市区商品房项目的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2倍核定,且不少于以下标准(毛坯房,按建筑面积计算):18层及以下的项目不少于4200元/平方米;19~30层的项目不少于4800元/平方米;31层及以上的项目不少于6000元/平方米。
②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含单体工程、道路绿化、配套设施等)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应按照节点申请支取。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25%;
>工程建设进度达50%(按施工建筑面积计算),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40%;
>主体结构封顶后,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50%;
>外墙装修完毕脚手架拆除,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70%;
>5. 单体验收完成,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0%;
> 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且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
③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的;预售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预售项目未按期交付使用的……等多个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详情如下
泉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范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行为,保障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2020〕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总则
(一)泉州市范围内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下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
各县(市)、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市住建局委托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负责中心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巡查、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现场查勘、预售资金拨付受理和审核、预售资金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商业银行配合住建主管部门和被授权委托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住建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按照住建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及时拨付进度款项,配合预售资金监管检查工作,实时提供监管账户出入账信息等相关资料。
(三)建立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单,凡在我市辖区设立银行或分支机构,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没有不良记录,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协议约定,积极配合住建主管部门做好预售资金监管和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工作的,可向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加入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单。
二、监管账户开设
(四)以独立商品房项目为单位申请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从监管银行名单中选择商业银行作为监管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不得开通任何形式的非柜台渠道自助业务,已开通自动代缴代扣应予取消。
(五)预售项目因开发规模、按揭额度等原因,经住建主管部门同意(有开发贷款的预售项目,还需经发放开发贷款的监管银行同意),可从监管银行名单中选择商业银行增设或变更监管账户。增设或变更监管账户的,开发企业应持监管协议书向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售方案变更备案,并进行公示。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预售项目允许开设不超过2个监管账户;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预售项目允许开设不超过3个监管账户;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预售项目允许开设不超过4个监管账户。
(六)预售资金监管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工程总造价;
2. 项目重点资金监管额度;
3. 工程形象进度计划表;
4. 工程款支付计划表;
5. 监管账户名称、账号;
6.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住建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公示预售项目的监管银行、监管账户名称及账号。
商品房预售时,开发企业应当在售楼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监管账户名称及账号等相关内容。
三、预售资金缴存
(八)商品房预售时,开发企业应当提供所开设的监管账户给购房人。商品房预售资金(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后续款项要合理安排入账时间。
(九)开发企业应当协助购房人选择承办银行柜台转账、网络银行转账、银联商务POS机结算等方式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实名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并由监管银行通过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上传实时数据或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十)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款,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等,应当用于所设置抵押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全部进入该项目的监管账户。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前存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先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并将抵押贷款全部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已用于监管项目前期开发建设费用的,在保证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前提下,可凭发票进行抵扣。
住建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地产项目抵押备案、预售方案审核时应对开发贷款入账情况严格把关。
(十一)住建主管部门应加强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公积金管理机构、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对购房人申请住房贷款的,要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等)直接划入监管账户。
(十二)监管银行应严格履行资金监管协议,指定专人定期核查,发现商品房预售资金、开发贷款等未按时、足额存入监管账户的,应及时告知住建主管部门。
四、预售资金使用
(十三)对存入监管账户的商品房预售款、开发贷款等资金全部进行监管,并对保障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监管。
重点监管资金专项用于支付预售项目工程建设费用,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2倍核定。工程总造价包括项目所需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等相关建设费用总额;其中,住宅项目应包括达到同步交付使用条件所需的建设费用;带装修的,还包括装修成本费用。
中心市区商品房项目的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2倍核定,且不少于以下标准(毛坯房,按建筑面积计算):18层及以下的项目不少于4200元/平方米;19~30层的项目不少于4800元/平方米;31层及以上的项目不少于6000元/平方米。
(十四)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为一般监管资金,可用于支付监管项目的借(贷)款本金和利息,缴纳土地款、税款、行政事业收费、营销费用及办公费用等。预售项目留足重点监管资金后,在项目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可以申请提取一般监管资金拨付至其基本户。
(十五)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含单体工程、道路绿化、配套设施等)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应按照节点申请支取。具体按以下要求办理:
1.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25%;
2. 工程建设进度达50%(按施工建筑面积计算),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40%;
3. 主体结构封顶后,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50%;
4. 外墙装修完毕脚手架拆除,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70%;
5. 单体验收完成,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0%;
6. 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且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
开发企业申请重点监管资金使用节点时,应当向住建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核验,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十六)开发企业依据资金使用节点要求申请拨付监管资金,应当根据资金用途提供相关资料。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十七)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经房屋交易机构办理完网签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后,申请退回相应购房款。
(十八)因资金错误划入监管账户的,开发企业应提交冲正申请表、承办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资料申请办理不明入账冲正业务。由于发放购房贷款或者银行汇款等原因造成资金错误划入监管账户的,还应当提供发放资金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十九)开发企业提交资金使用申请后,住建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十)监管银行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将监管账户的资金出入账明细逐日生成并导入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的有效性与完整性。
开发企业应及时核对每笔出入账明细的详细来源与用途,在资金监管系统中予以确认,未完成核对确认的,不能发起新的资金拨付申请。
(二十一)监管银行按照住建主管部门监管意见拨付相关款项时,除支付法定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开发企业已支付的费用外,应当直接打入施工企业、经销商、代理商等指定的账户,不得将款项打入开发企业的账户。
(二十二)法院、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对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进行冻结和扣划的,监管银行有义务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向有关部门提供预售资金监管有关文件规定及监管协议等文件,以说明商品房预售资金及监管账户的性质,并于当日书面告知住建主管部门。住建主管部门应及时致函相关部门,说明预售资金的用途及冻结、扣划的风险。
五、预售资金监管解除
(二十三)预售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备案(预售申报价格包含装修的,装修工程也应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开发企业可向住建主管部门申请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监管账户对应多个预售项目的,应在其对应的所有预售项目均符合条件后才能解除监管。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二十四)开发企业凭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向监管银行申请办理结算手续,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
六、违规情形处理
(二十五)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暂停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暂停该企业在辖区范围内所有开发项目的预售许可、现售备案:
1.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的;
2. 预售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3. 预售项目未按期交付使用的;
4. 违反规定直接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5. 未按要求及时将预售款、开发贷款等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
6. 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7. 提供虚假资料套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8. 代收代缴资金未及时缴交的;
9. 其他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住建主管部门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联动。
(二十六)监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门发函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处理,直至移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单,取消承接新的监管业务:
1. 未按要求及时将预售款、开发贷款等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
2. 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规收存预售资金行为,未及时通报市住建局的;
3. 未经市住建局同意擅自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4. 未按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传输数据的;
5. 其他违反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行为。
移出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单的,两年内不得再加入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单。
七、附则
(二十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本规定施行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建房〔2013〕20号)作废。
(二十八)本规定由泉州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辖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附件
预售资金监管各流程操作程序
一、签订监管协议操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开发企业提交申请表,或登录资金监管系统,选择监管银行并填写提交监管账户、企业基本信息、监管金额等相关内容。
(二)要件提交。
1. 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企业开发资质证书;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 规划总平面图纸;
7. 地名命名文件;
8. 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增设账户只需提交预售资金监管方案及发放开发贷款(若有)监管账户银行意见。
变更账户只需提交申请表、原监管协议(开发企业及原监管银行)、原监管账户银行出具的监管资金划转同意函。
监管协议签订。住建主管部门、监管银行、开发企业根据资金监管系统打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签订协议。
二、监管资金使用节点核验操作程序
1. 提交申请。开发企业提交申请表,或登录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填写提交申请事项。
2.要件提交。
(1)达到预售条件,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工程建设进度达50%,提交由施工、监理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和施工现场照片;
(3)主体工程封顶,提交由施工、监理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和施工现场照片;
(4)外墙装修完毕脚手架拆除,提交由施工、监理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和施工现场照片;
(5)单体验收完成,提交单体验收备案证明;
(6)完成综合验收备案的,提交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7)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3、要件审核。住建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重点监管资金拨付操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开发企业提交申请表,或登录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填写提交申请事项。
(二)要件提交。
1. 用于支付建设施工进度款,提供经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和施工单位的用款申请;
2. 用于支付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款项的,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
3. 用于支付本工程其他相关费用的,提供申报项目发生金额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三)资金拨付。住建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拨付条件的,经住建主管部门同意,监管银行及时拨付;对不符合拨付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一般监管资金拨付操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开发企业提交申请表,或登录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填写提交申请事项。
(二)要件提交。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三)资金拨付。对符合拨付条件经住建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监管银行及时拨付到开发企业的基本户;对不符合拨付条件的,予以退回。
五、预售资金监管解除操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开发企业提交申请表,或登录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填写提交申请事项。
(二)要件提交:
1. 施工企业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情况确认单;
3.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明;
4. 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
(三)住建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除监管并出具监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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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落户政策
2月18日,泉州市公安局发布《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关于落户限制的最新规定如下:
① 有自有产权房产人员,提供自有产权房产等材料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可落户自有产权所在地址。
② 国家、省、市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或亲友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址。
③ 各类创业就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职在编证明 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创业就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未设立集体户的迁入创业就业地社区公共地址。
④ 有意来我市工作、生活的普通院校中专学历人员或初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提供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等材料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县(市、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⑤租住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和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下同)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满两年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租住中心市区以外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
⑥在中心市区以外,已办理居住证人员及其配偶在同一县(市、区)内名下无自有产权房产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到居住地社区公共地址。
⑦允许新落户人员根据提供的材料类型选择落户地址,有多处落户地址的,可自由选择一处落户。
相比此前的政策,此次落户新政的出台门槛放宽许多,这一政策或将吸引更多人成功落户泉州。而落户门槛放宽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带来相应购房需求的增加,不过落户放宽不等于楼市调控放松,房住不炒仍是主流。
04
摇号开盘:刚需/非刚需
若要在泉州中心市区购房的必须遵循“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优先,保刚需公证摇号”购房政策,几个关键点要掌握:
>泉州中心市区:
目前需要公证摇号开盘的主要是泉州中心城区 (即丰泽、鲤城、泉州开发区) ,其他其他县(市、区)和台商投资区新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购房政策:
2019年5月开始,泉州中心市区公开摇号售卖商品房时,将提前安排10%的房源套数作为 高层次人才房源 ,其余 90%房源按刚需60%,非刚需40% 比例进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符合购房条件的意向人, 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为单位申请认筹,参与摇号, 每个家庭在每次认筹活动中只能申请1个名额。
通过摇号购房成功的家庭, 自选房确认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次参与 其它新批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的摇号认筹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认筹,开放认筹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对每个认筹家庭收取的认筹金不得高于20万元。
>购房流程:
①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房源公示、报名、选房
②入市房源获批预售,预售信息公示
③认筹公示、购房者冻结认筹金并参与线上认筹
④公开摇号、选房
>刚需/非刚需认定:
这里的刚需及非刚需认定标准限定想在泉州中心市区购房的群体,以下三类人群可申请刚需房,不符合标准的则为非刚需:
①中心市区户籍无房家庭:
认筹人户口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且户籍迁入需满6个月;2.认筹人的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名下无住房;3、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6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对已在泉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泉州市属地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中心市区(鲤城、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
②高层次人才:
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高层次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县级市、区、管委会)无住房。
③产业实用人才(新纳入):
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科研院所,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且年薪20万元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
产业实用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
摇号结束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将认筹金足额退还给未中签的认筹申请人 或放弃选房资格的认筹申请人,最迟不得超过自摇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
05
购房:限购/限售
目前泉州仍在施行“限购、限售”政策。
>>>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需落户满一年,不限购。
非泉州市户籍家庭 在 丰泽区、鲤城区、清濛开发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洛江区万安街道、台商区、惠安县黄塘镇、泉港区 ,新购住房的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的 只允许购买1套。
非泉州户籍想在限购区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提供1年以上居住证、医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其中1项证明信息;
②境外人士港澳人士提供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证明;
③现役军人提供驻地在泉州证明;
④高校毕业生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申请表》;
⑤台胞提供在泉居住证(无须满一年);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一年的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⑦对泉州产业急需和来泉就业、创业人员,允许其持与泉州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创业人员提供在我市注册的营业执照)在除了鲤城区、丰泽区之外的所有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
>>>限售政策
目前,非泉州户籍在泉州和泉州户籍跨市本级、县新购买的住宅均有不同的限售规定,限售时间最短2年,最长5年。
①2017年4月17日起,新购买的商品住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转让;
②2017年11月9日起,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泉州市和泉州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的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06
公积金/商业贷款
>>>有关泉州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
(1)首套房认定、首付比例
泉州当下公积金贷是“认房认贷”的,这是判定你需要缴纳多少首付比例的大前提。同时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持续缴满一年(12个月)以上。
>首套房首付比例:30%
>二套房首付比例:50%
>三套及以上:不予批贷
注意:只要有用公积金贷款过,不管是卖掉还是在手上,都计算到套数中。同时,只要家庭名下有房都算在套数内,不管你第一套是不是用公积金贷款。
(2)贷款额度
当前泉州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可贷40万,双职工最高60万。贷款额度和家庭收入、负债、征信报告、公积金缴交额等多种因素有关,可以持证件到公积金窗口测算,也可拨打0595-12329电话咨询。
(3)贷款利率
首套房:5年以内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二套房: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注意: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参照最新的LPR定价,公积金贷款仍按照原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4)追加首付
目前泉州公积金可提取用于追加首付,即首套房自付20%首付款后,再提取公积金余额追加到30%,二套房需自付20%的首付款,再提取公积金余额追加到50%。
(5)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
泉州目前可以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满足条件:①泉州户口在泉州购房,公积金在外地缴交满12个月)。
(6)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最长25年,且不超过退休年龄 (男60岁,女55岁)。注意:泉州市目前暂不支持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
商业贷需要记住的点是:“认贷不认房”,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算一个家庭;成年单身个人也可算为一个家庭。
(1)首套房认定
名下 无房无贷 (从未全款买过房,也未贷款买过房);名下 有房无贷 (之前购房的贷款已还清,目前没有贷款记录);
(2)二套房认定
①贷款买过房,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为二套;
②个人名下有两套房贷记录,一套已还清,一套未还清,再贷款买房按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执行;
③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再次贷款买房,而婚前贷款未还清,则按二套房计算。如果婚前两人都是商业贷款且都未还清,则按三套计算。
注意:只要有两笔未结清的房贷记录,银行就不接受其贷款。
(3)首付比例
(4)房贷利率
2019年10月8日起,央行房贷利率新政正式执行。数据显示,泉州多数银行的首套房利率在LPR值上上调54个基点,而二套房则在LPR值上上调78.5个基点。
在基点不变下,根据2020年3月的LPR值来计算:首套房利率≈4.75%+54bp=5.29%;二套房利率≈4.75%+78.5bp=5.535%(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各个银行放款为准)。
(5)贷款年限
住宅性质房屋贷款最长期限30年,商业性质房屋贷款最长期限10年。
(6)贷款年龄
18-70周岁的自然人,女性不超过65周岁,男性不超过70周岁。
07
竞地价、限房价
目前,泉州仍在施行“竞地价、限房价”的土拍模式,从源头上控制房价飙涨,限价标准随当地市场而定,防止“房价随地价上涨”。
土拍划出了房价销售上限,也给区域房价给出方向,有力的将房价稳定在可控范围内,而购房者也能以此提前预估项目首开价位。
此外,还从时间上限定涨价幅度,旨在大环境限价影响之下,从预售源头抑制房价大涨,典型如东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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