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非法经营,很多人就会想到成品油、烟草、外汇、出版物等物品,但非法经营农作物种子,同样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本文分析一下非法经营种子的情形。
非法经营农作物种子涉嫌犯罪
刑法第225条第1项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农作物种子是否会构成犯罪呢?根据《种子法》的规定,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除了《种子法》有规定之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
在2020年12月14日,宁夏某检察院就发布了一个不起诉决定书(银兴检一部刑不诉〔2020〕239号),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没有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非法繁育、销售水稻种子,已销售及现场查获的涉案种子总金额达到140余万。
案发后,检察院认为刘某某销售的水稻种子中没有假种子,没有给种植户造成重大损失,并且认罪认罚,认为刘某某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决定不起诉刘某某。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9条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刑事立案:
1. 个人数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2. 单位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
3. 没有达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针对非法经营种子,什么才算情节特别严重,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能参考其他规定以及判例。以(2014)祥刑初字第29号为例,被告非法经营数额140余万,公诉机关认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审法院认为针对非法经营种子,在裁判时没有司法解释规定多少数额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判了被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辩护?
针对非法经营农作物种子的案件,可以考虑从以下几点入手辩护:
1、没有扰乱市场秩序,或者对市场秩序没有产生较大影响;
2、涉案种子都是合格的,没有给种植户造成损失,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3、被告获利较少,虽然非法经营案件涉案金额都会较大,但可以从获利入手进行辩护;
4、种子的数额应扣除退货的情形;
5、针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指控,应当提出意见:对于非法经营种子情节特别严重没有法律规定。
写在最后
在从事某个领域的工作时,建议先查一下该领域是否需要行政许可,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限制物品的买卖,就有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人生有时候就会这么“幸运”,别人做没事,轮到自己却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有错别字还望见谅。转载请注明作者(杨恩雄律师),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