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服务合同报送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依照规定,在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以后,平桥区台北城上城被选聘物业企业依照网上约定,携带合同等资料前往物业所在地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平桥房管分局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不 备
在平桥分局物业科,物业科科长告知企业其被选聘程序“不合法”,不能给与备案。台北城上城业主委员会得知消息后,就小区业主大会召开规定、选聘、续聘物业企业细则进行了多次据理力争,平桥房管分局最终出具了一份不予备案通知书,书面确认要提供包含其它共计五项材料后才可以备案。
一、业主大会合法、有效召开的材料;
二、辖区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召开的材料;
三、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材料;
四、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五、其它材料
认为其未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河南政务服务网约定,平桥分局被提起行政复议,由其上级机关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进行行政复议。
不 议
相比“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快速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不予受理!
1、备案供存档备案,不需要批准同意,备案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
2、不备案不影响申请人权利,故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3、可向法院起诉;
物业服务合同不备案,无法进行前期物业撤场、交接程序,影响了小区业主的利益。基于这种考虑,台北城上城业主委员会在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后,一纸诉状将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平桥分局诉至平桥区人民法院。要求其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备案程序。
不 诉
1、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是一项行政管理措施,不影响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及实施,不影响权利义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不备案不影响台北城上城业主权益,该小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台北城上城业主委员会不是适格原告;
3、可上诉。
基于以上理由,平桥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尾 声
当政务服务网公示材料与地方物业主管部门要求不一时,物业服务合同该如何备案?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是一项日常工作,平桥部分小区也先后主动或被动更换了前期物业,他们的备案程序是怎样的?是否依照了平桥分局的“约定”?
当企业申请一个行政行为被拒绝后,该如何在法理上找到平衡?在依法行政上有一个明确的程序,响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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