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是教会人道德修养的东西,古代非常重视,并且实现礼教,形成一种传统。虽然五四时期已经打破封建礼教的传统,鲁迅在小说中多次强调封建礼教的吃人属性,但到了现在仍然有礼的存在,不成为礼教,只是以道德的形式存在。道德同样具有约束力,也就具有了强制力。
古人的礼是分阶级的,有国与国之间的礼节,有君臣之礼,有官僚之间的礼节,有官员和百姓之间的礼节,有百姓和百姓之间的礼节等,就是一些朝代确定的书生必考的教科书也规定了必须学《礼记》,明白各种礼节。那么,在当时的社会,法制不健全,虽然司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礼治秩序,但不能有效建立法治秩序,而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法律条文,应该靠礼来弥补。
礼不需要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接近于文化的概念,是人自动形成秩序,依赖于人的道德修养而存在。然而并不意味着礼不具备强制力,礼所背负的社会道德要求会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同时,礼作为人与人之间行为处事规矩要被人反复衡量,要是依照礼处理罪行的时候比依照法律条文处理要复杂得多,要考虑各方面关系,倾向于乡土社会内部的裁决。于是五四时期批判的封建礼教就出现了,大家族的族长可以决定偷情男女的生死,有话语权的公众人物可以对没话语权的小民进行权利剥夺,社会舆论可以直接害死一部分底层人民,那么,礼的强制性就显露出来。
为什么有时候礼比法律还要力度大呢?因为古代礼教从小时候就开始渗透了,要教给小孩子知书达理的套路,要让他们学习“四书五经”(包括《礼记》),要给他们灌输家族观念,还要让他们懂得社会伦理。其实这种教育的渗透对小孩子影响很大,等他们长到大人的时候,同样会影响很大,甚至会影响他们一辈子。虽然礼是虚无缥缈的道德概念,但已经渗透到每一个人心目中去了,也就真的具有了约束力和强制力。
社会上不乏犯法之徒,都是突破了法的约束,但有时候却被礼教所同情。譬如为了亲人被杀而去报仇雪恨的,为了维护正义事业而去杀人的,为了孝顺双亲而去偷盗的等等,虽然可以获得礼教的同情,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当面临法律审判的时候,礼教方面会网开一面,当然也会影响到古代的法律判决。《水浒传》中武松杀嫂之后,又杀了西门庆,为哥哥报仇,宣判的时候,县官和州府的官员都受了礼教的影响,对他进行了减罪处理。《三国演义》中关羽暂时投降曹操,曹操故意要把关羽和他的两位嫂嫂安排在一间屋子里,关羽不进屋子,在门外守候一夜,后来千里走单骑,护送两位嫂嫂交给刘备。虽然是小说,但礼教的影响还是渗透到每一个情节中去了。
礼教并非法律,但具有强制执行力度,有的不能立刻执行,但足以对当事人形成长期的压力,逼迫其就范或者直接逼得他们精神崩溃,不能自拔。客观来说,礼的存在让乡村社会实现自治,但太过度应用就会形成礼教的吃人现象,造成很多悲剧。
礼的内容既有成文也是规范的部分,也有生活经验积累的部分,有时候甚至代替司法程序,进行罪证推断、证据确定、审判宣判等,却不需要有形的机构来维持。有时候宗族的祠堂成了礼治教育的好地方,有时候又成了道德审判的好地方,更多的礼教审判出现在人们的口头上,脑海里,属于无形的存在,但就是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
到了现在好多了,很多人都不再倾向于礼教,而是倾向于权和钱,也就不顾礼义廉耻了。如果说以前的礼教能吃人,那么现在人们抛弃礼教传统之后,更多的成了权和钱的奴隶,也就变得寡廉鲜耻了。村里人似乎都明白“笑贫不笑娼”的道理,不管怎样,只要能挣了钱就是好的。那么,礼也就不起什么作用了,但表面上还是存在的,化身为社会道德,有时候对人们的行为规范起着一定的约束,同样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但已经不起决定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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