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陈泽秀
全球人口正步入老龄化阶段,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老人数量日益增多。从2016年开始,我国部分城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以解决失能老人生活护理问题。这是在“五险一金”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一个险种,被称为社保“第六险”。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认为,从长期护理险的试点效果看,制度运行相对平稳,满足大量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但长期护理险存在筹资渠道单一、护理标准不统一、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孙洁建议,建立多渠道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从宏观层面对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强制法定参保人及其单位缴纳长期保险费。
筹资渠道单一
2016年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部门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4063万人。有预测显示,到2030年和2050年,我国失能老人将分别达到6168万和975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需解决的社会性问题。
在此背景下,2016年我国在15个地市和山东、吉林两个重点联系省份开始试点长期护理险。四年后,试点阵容进一步扩大。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增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等14个试点地区。
孙洁认为,长期护理险可以有效衔接老年人群的医疗和养老问题,有望高质量高效率地解决老年人的健康护理和日常护理问题,从更深层次推动医养结合的发展,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孙洁的观察,目前各地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以医保基金作为资金来源,财政支持力度较小,缺少独立的筹资渠道和明确的个人缴费要求,筹资渠道过于单一。
此外,目前对于长期护理险,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失能评定标准、服务标准、支付标准等可供实施,护理标准难以统一;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对称,庞大的老年人健康、医疗和护理服务需求给现行康养体系带来严重挑战,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这些问题亟须监管部门出台具体规范,进一步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和医养服务业发展,指导和引导行业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孙洁表示。
建议强制缴纳
孙洁建议,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从顶层设计上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机制,以立法形式来规范和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辅之以完备的配套政策支持。
例如,建立多渠道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从宏观层面对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强制法定参保人及其单位缴纳长期保险费,同时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对投保商业护理保险给予税收优惠,并通过配套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促进筹集资金,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费用支出。
同时,需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一方面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保障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更强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通过灵活设置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充分发挥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费用补偿和多样化补充作用,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协助政府开展政策研究和调研,发挥自身精算能力等优势,对参保人群老龄化和失能情况、筹资标准、待遇保障水平和护理成本等进行测算,通过专业经办服务,协助政府助推康养护理产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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