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前开始,陆续有市民看到,交警管理部门正在对街上不悬挂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合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和查处,而陆续有车主因没有悬挂号牌受到了处罚。
2020年8月1日开始,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工作(合标电动自行车也继续进行),并持续至2021年1月31日。而2021年2月1日起,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和合标电动自行车悬挂号牌的情况进行检查。然而,却总有一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对此,交警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车主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方式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每次罚款200元,合标电动自行车每次罚款50元,同时将违反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车架码录入数据库,也就是留底。
▲交警霞山大队日夜查处。
▲该大队领导(左)率队上街检查电动自行车挂牌情况。
▲交警霞山大队领导(中)率队上街检查电动自行车挂牌情况。
交警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务必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马志军 周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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