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启东警方获悉,启东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携带危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
经查,民警在启东市汇龙镇港东路发现一辆面包车行迹可疑,遂对面包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内有浓浓的汽油味,后座被改装安放了一白色大桶,内装汽油。据驾驶人宋某交代,其驾驶改装的面包车,到处给他人加油。目前,该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汽油是一种危险的易燃化学品,本身燃点非常低,很容易发生燃烧、爆炸。我国对汽油管理、销售都有严格的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表示: 流动非法加油车就是“流动炸弹”!这种改装的加油车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驾驶员对消防安全知识一无所知,安全隐患巨大,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重大事故,俨然是一枚流动的“定时炸弹”。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发现有类似情况,及时拨打110向警方举报。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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