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发展,人们的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提升,由砖瓦房、步梯楼逐渐演变为电梯房。如今,高楼大厦在城市中星罗棋布,二三十层的新建住宅比比皆是。与此同时,住宅小区内各类设施也不断提升,小区内的绿化照明系统、安防消防系统、水电气热管道以及电梯等基础设施都需要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专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运而生,迎来了新兴发展。
但近些年,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商品房小区成为了城市主流居住模式。起初,物业管理公司的入行门槛低,缺失相应的制度标准以及有效监管,导致了整个行业内良莠不齐。使得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
举几个例子,有一些黑心的物业,会常常利用暴力收取更多的物业费,甚至把本该是业主的钱,都装入自己的囊中。比如广告费,还有,一些公共区域的地块也被物业拿去做停车场收费,而这些费用也本应该是我们的。这些费用积攒起来还会有利息,假设小区一年靠这些收了上百万,拿去活期理财,年化率还有3%呢。要知道,这些本来就是我们业主的收入,反而变成物业的私有财产了。
可能有人会说了,既然对物业不满意的话,换掉不就可以了吗?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大部分物业跟街道都有关联,而小区的业主们,也大部分不愿意组织起来,去做出头鸟,毕竟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谁会愿意去做呢?说不定还会遭受到报复,就算没报复,也很难把物业赶出去。于是就一拖再拖,形成了今天的这个局面。
不过随着新规的出台,业主迎来好消息,根据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民法典》中,就明确地规范物业管理,甚至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业主们有权利辞退。这对于那些已经买房入住的业主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感觉自己的物业公司不负责任,那么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中表写道:
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3/4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人数超过3/4以上的业主同意便可更换。
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是很好,对于业主是可以通过投票决定是否更换物业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要积极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给业主提供一个更好、更舒适的居住环境,尽到作为小区物业应该尽的责任,不要让业主产生不满。
可能有人会担心了,新规出来后如果物业不愿意执行的话怎么办?
对于这点,大家也不用担心,如果物业不愿意走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逾期一天都会有相应的罚款。
所以说,随着规定不断完善,对于物业来说,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像以往一样做大爷了,要做出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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