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兰海高速遵义境内发生一起3车相撞事故。行车记录仪显示,在遇前方缓行时,后方一辆轿车没有减速,先是将一辆面包车撞飞离行车道,接着又追尾前方一辆奥迪车。
当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遵义高速交警一大队四中队接到报警:兰海高速遵义往贵阳方向播州区境内,发生3车相撞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一辆奥迪SUV停在行车道上,奥迪车后方停着一辆贵A牌照的白色轿车,该车车头撞上奥迪车严重受损,旁边快车道上,还停着一辆面包车。
经调查,事发前,白色轿车驾驶人王某驾车从遵义出发准备前往贵阳,16时30分许,当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前方车辆较多缓行。不过,王某并没有减速,撞上了前方由简某驾驶的面包车。
前方奥迪车行车记录仪后摄像显示,白色轿车速度较快,将面包车撞得几乎是从行车道飞至快车道上,随后,小车又一头撞上前方奥迪,造成3车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据悉,事故共计造成2万余元的损失。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视频剪辑 李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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