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发布消息,2021年2月22日-28日,在贵阳地铁1号线共拾获物品19件。
根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35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对乘客遗失的物品,应当及时公告招领。公告发布满30日无人认领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请失主看到信息后速速前往拾获站点认领取回。
失主可以在公告发布后30日内,在地铁运营时间到拾获车站车控室领取遗失物品,如有疑问请致电服务热线0851-87166669。逾期30日未认领的,贵阳地铁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编辑:兆赫丨审校:欢喜丨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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