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HR朋友阿苗来咨询我一件事,她目前在一家制造型公司负责人力资源,上个月的时候老板带客户进车间参观,恰好碰到两名员工正在车间里吵架,老板一生气,现场就通知一旁的阿苗去辞退两人。
阿苗内心有些不同的想法,总觉得老板这样做有些过分了。但迫于当下的无奈,她也只好照搬。
事后她一直耿耿于怀,便非要来听听我的意见。对此,我谈了自己的总体看法:老板生气可以理解,但做法上欠妥。
我的理由主要为以下三点。
一、在客户面前随意开除员工,是不成熟的做法
我听了阿苗说到的那件事,在大脑中推演了不同的场景画面。
假如不是陪同客户来到车间参观,并看到了员工吵架的一幕,老板还会坚持让人事开除那两个员工么?
恐怕结果会有所不同。至少内部的事情可以内部处理。
但阿苗的老板如此暴怒,恐怕是希望在客户面前展现自己的“杀伐果断”。
但是反过来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也许对方并不一定会觉得那是合理的做法。虽然老板在一家民营公司是最高管理者,但公司是组织化的存在,而非个体小作坊。
只要是一家企业,就需要遵守规章制度和程序。
如今两个员工吵架正酣,是该警告、记过还是直接开除,就应该依据公司的员工手册或者相关制度而定。
老板这么随意就下了命令,客户也会担心哪天自己得罪了这个老板,会不会立即撕毁了双方的协定呢?
细思极恐,我觉得阿苗公司的老板是想的自我中心了些,没有站在更高的格局去看待这件事。
二、公司管理者需要冷静面对突发情况,调查研究后再下结论
退一万步说,假设公司并没有成熟的规章制度,突发情况就需要老板予以决策的,我也不赞同那位老板当场就下了辞退的决定。
首先,有客户要进车间参观,如此重大的事情老板和身边人必然是提前知晓的,那么普通一线的员工他们又是否都知晓呢?
如果老板责怪的是员工公然在客户面前吵架,不顾全大局,那么这种批评可能也是不太公平的。
其次,两个员工吵架,究竟是两个人都有错,还是其中某一方过错、另一方只是必要的防卫反击,事情是没有论断的。
所以对老板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人事部门介入好好调查一番,等了解清楚情况最后再下结论也不迟。
打个比方,两个车子追尾,难道交通警察就非得一块给两车主开罚单吗?事实很可能就是后车司机没有注意安全追上了前车。
作为一个公司最高的管理者,遭遇突发情况,一定得有情绪管理的能力,千万不要冲动之下任性而为。这样的老板,必然走不远。
三、随意开除员工,涉嫌违反劳动法
有人说:两名员工都在公司吵架了,老板开除他们完全没有问题啊!
那么作为多年的HR,我需要反问一句:这样的依据何在?依据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还有人回答: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
39条的确规定了“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被解除,但是前提是:公司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并且走了民主程序。
这是不少公司管理方面的盲区,要么没有制度规定,要么有了制度但没有走民主程序。
所以老板内心觉得这样的事情完全无法容忍,图一时之快,但是若员工懂点劳动法,坚决反对,恐怕还不是给补偿金的问题,员工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当然,这件事说给阿苗听,我并非都是指责他们的老板不懂法、不守法,对于企业的HR来说,其实有相当的责任需要替老板分忧,堵上法律方面的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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