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2021-03-01 09:55:11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山东省住建厅近日发布的“鲁建罚字〔202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青岛市住建局核查,中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不合格,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省住建厅于2021年1月11日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1〕4号),该公司于1月20日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山东省住建厅决定对该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5〕021446)30日的行政处罚。处罚期限自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收缴之日起计算。《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该公司应向省住建厅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接受安全生产条件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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