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以非法狩猎罪向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秋季至2020年2月,在未办理任何狩猎手续情况下,王某先后多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自家后院采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鸟类,非法猎捕白腰朱顶雀63只。
2019年秋季至2020年2月,在未办理任何狩猎手续情况下,王某先后多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自家后院采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鸟类,非法猎捕白腰朱顶雀63只。
经鉴定,白腰朱顶雀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王某称“我只想打几只小鸟吃,没想到会犯罪,真是后悔不应该呀。”
在这里检察官也提醒大家: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的,只要达到情节严重,无论目的如何,均将构成犯罪。而满足一己私利、口舌之欲,肆意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 | 扎兰屯市检察院
编辑 | 王婉莹
【来源:呼伦贝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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