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姚策错换人生28年”事件在网络上再次的持续发酵。随着姚策养母的代理律师一句:”错换人生28年可以改为偷换人生28年”,再次将姚策的生母推上了风口浪尖。大家用法律的思维来分析,如果这位律师的言论是正确的,生母和医院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一、事件回顾
2020年2月17日,姚策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姚策的养母准备割掉自己的肝用来挽救姚策的生命,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经过医院的检测,姚策的养母许女士和姚策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许女士为了挽回姚策的生命,通过公安机关找到了姚策的生母杜女士。经过DNA的检测,杜女士是姚策的亲生母亲。
2020年7月23日,姚策和他的亲生父母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其在1992年的时候护士存在工作上面的失误,导致现在的悲剧发生。经过法庭的审理,法院判决医院赔偿76万元。姚策和亲生父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医院在一审的判决基础上再支付30万元。
二、事件的争论点
1、 是医院的护士无意中抱错了吗?
经过一审和二审的法庭审理,法庭认定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原告的抱错,患病存在过错的行为,所以对姚策的治疗承担部分的责任。目前的所有证据可以证明医院和医院的医护人员是将二个家庭的孩子抱错了。
2、 网上和养母律师认为是故意抱错了?
姚策生母认为:养母的李律师为了引起关注,在直播中故意带节奏,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投诉他了。自己并不知道孩子抱错了,对于他现在的儿子一直都精心的抚养。由于自己患有乙肝,担心现在的儿子患有乙肝,一直给他打针直到有了抗体。另外养母称,即使自己孩子缺胳膊少腿也不会抛弃,更不会与别人互换。否则就不用生了,直接领养更好。
三、法律分析
针对网友提出的”错换”和”偷换”进行法律分析。
1、婴儿错换是因为医护人员主观上的过失,并没有故意的意思表示或者想法,由于流程不完善,工作不认真导致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婴儿抱错的事实是构不成刑事责任的,但是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这一点一审和二审的时候已经清楚地体现。
2、偷换婴儿是主观上的故意,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医护人员或者姚策的生母有偷换的婴儿的意思表示,则触犯了刑法的拐骗儿童罪,甚至拐卖儿童罪。在刑法上这是重罪,后果很严重。不过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有上述的意思表示和行为,所以罪名不成立。
四、如果是“偷换"婴儿,证据充足,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呢?
此时涉及到法律规定的追诉期的问题。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在上面的事件中,如果假定构成了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只有5年。事件已经过去了28年,显然已经过了追诉期了。
法律无非是生活上的那些小事,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此祝愿姚策能早点康复,也希望2个家庭能尽快回归到正常生活中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