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禁放办关于对2月23日暗访督导工作情况的通报
2月23日,区禁放办督导组对冯桥镇、李口镇、娄店乡的禁放工作进行了暗访督导,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1、各沿街店铺中,仍有在店面内存放有烟花爆竹的情况。
暗访组在对冯桥、李口、娄店的暗访中,共抽查沿街店铺42家,在其中的13家店铺中均发现存放有数量不等的烟花爆竹,大部分店铺经营者表示均知道不允许再销售,但是对于残存的烟花爆竹,大都抱着能卖就卖点的心态,没有任何一个主动上交或销毁烟花爆竹库存。
2、明目张胆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依然存在。督导组在李口镇顺北村的街面上,发现一个店铺在门口摆放的有小型烟花,随即到此店内进行查看,发现该店铺内共有各类烟花三箱;督导组将情况通报给属地派出所后,又对附近的两个小超市进行查看,在这两个超市中,又发现了各类烟花爆竹5箱。睢阳公安分局依法对此3个超市店铺的经营者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3、仍有大部分群众对睢阳区全域禁放的政策不知情。禁放办督导组在暗访中,随机对62名群众进行了询问,共有41人表示对农村不让放花放炮的情况不知情,有的虽然听到大喇叭宣传的不让放炮了,但是认为是城区不让放了,农村还是可以的。
二、问题追责
根据睢阳公安分局提供的数据,今年以来,睢阳分局各派出所共办理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26起,李口派出所办理5起,拘留5人,在打击工作方面位列全区第一,然而李口镇顺北村依然能出现的明目张胆的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充分暴露了李口镇的工作存在棚架问题,分包领导张学峰(民政所长)仅分包顺北、顺南2个行政村,顺北村仅下辖顺北、郑官庄两个自然村,却连街面上的宣传及自检工作都做不到位,请李口镇政府针对此情况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将工作落实及责任追究情况上报区政府催办室。
请各乡镇办事处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和考核问责机制,将责任落实到行政村(社区)、落实到自然村(网格),做到工作捆绑、责任捆绑、绩效捆绑,层层拧紧责任链条。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分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定点值守、看死盯牢,对发现的非法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月27日
截止至2月26日22时,睢阳分局今年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拘留8人(毛堌堆1起1人,包公庙派出所2起2人,闫集所1起1人,高辛派出所3起3人,勒马所1起1人);累计查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例31起,拘留31人,累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18箱(各类烟花47箱、爆竹箱71箱)。(古宋所4起4人、东方所1起1人,博爱所1起1人、郭村所3起3人、闫集所1起1人、冯桥所1起1人、路河所2起2人、毛堌堆所2起2人、高辛所1起1人、李口所5起5人、坞墙所1起1人、宋集所2起2人、临河店所2起2人、新城1起1人、文化1起1人、娄店1起1人、包公庙所2起2人)
其中2月26日睢阳分局办理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1起,拘留1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箱(路河所1起1人收缴爆竹2箱)
2月26日
截止至2月25日24时,睢阳分局今年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拘留8人(毛堌堆1起1人,包公庙派出所2起2人,闫集所1起1人,高辛派出所3起3人,勒马所1起1人);累计查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例30起,拘留30人,累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16箱(各类烟花47箱、爆竹箱69箱)。(古宋所4起4人、东方所1起1人,博爱所1起1人、郭村所3起3人、闫集所1起1人、冯桥所1起1人、路河所1起1人、毛堌堆所2起2人、高辛所1起1人、李口所5起5人、坞墙所1起1人、宋集所2起2人、临河店所2起2人、新城1起1人、文化1起1人、娄店1起1人、包公庙所2起2人)
其中2月25日睢阳分局办理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4起,拘留4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5箱(宋集所1起1人收缴1箱,临河店所1起1人收缴爆竹2箱、烟花6箱,包公庙所2起2人收缴爆竹3箱、烟花3箱);办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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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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