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法治网讯(李思科 张荣 通讯员 来祎)2月24日,礼泉县人民法院史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与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时,旁听人员李某某(女)因不满被告的答辩意见,突然冲入审判区与被告孟某某发生厮打,庭审被迫中断。
事件发生后,承办法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并提取了监控录像,李某某对其冲入法庭与孟某某发生厮打,扰乱法庭秩序,严重妨碍诉讼的行为予以承认。
鉴于李某某扰乱法庭秩序,严重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礼泉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某作出司法拘留7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忠诚卫士,法庭神圣肃穆而庄严,法律尊严不容践踏,一切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在此,礼泉县人民法院郑重提醒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尊重法庭规则,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共同维护司法权威,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编: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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