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5时51分,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陈村派出所接到市民黄先生报警求助,称其在陈村镇勒竹的家中有禽鸟类疑似保护动物,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黄先生所说的鸟类疑似保护动物竟是一只孔雀!
据黄先生描述,2月22日他晚饭后回家,看见家门外有一只硕大的“大扇鸡”在闲走,他便想着将其抓回家,多次尝试失败后作罢。
次日清晨5时许,黄先生发现“大扇鸡”还在原处,便上前扑获,随后将其带回家中关好。回家后,黄先生通过咨询朋友,向相关部门报告此事。
民警连同黄先生家人随即将孔雀安置好,并通知农业局等政府部门到场。经初步鉴定,该孔雀不是保护动物,而是人工饲养的孔雀,属于无危动物种类。农业局等部门随后将孔雀转移,作进一步妥善安置处理。
民警提醒市民,在我国常见的孔雀有绿孔雀和蓝孔雀两种,绿孔雀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私自饲养、捕杀。蓝孔雀虽然属于非保护动物,但市民在饲养前也需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件。
每一位公民
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平衡
若遇到野生动物切勿私自处理
可报警或向相关部门求助
今日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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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顺德警察
编辑丨徐嘉楣
校对丨吴锡泉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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