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州居住主题公园丹枫白露小区197座的居民最近十分恼火,他们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反映,楼下架空层的停车位被卖出后,车主在车位门口拉起铁链,但铁链挡住了居民进出的公共通道,居民多次沟通,但始终无果。
丹枫白露小区197座业主林女士表示,去年十月份,同小区193座的业主蔡先生购买了他们楼下架空层的11号、12号两个车位。由于电动车充电位置在11号车位后方配电间旁,因此居民进出需要经过11号车位旁的通道4。
红圈处为电动车充电位置
林女士称,蔡先生买下车位后,经常把车停架空层的通道4上,使得其他业主无法将电动车驶入架空层内部充电。他们多次找到蔡先生协商,可是对方的回答让她十分恼火。
林女士
“他说‘你们去跟物业协商,我花钱买的车位,我想怎么停怎么停!’”
林女士和部分业主还怀疑,蔡先生是想霸占整个架空层的公共区域。“他在我们的公共区域堆放了很多建筑的材料,可能想把车位建成一个封闭的空间。”
今年一月份,双方矛盾再次升级,蔡先生在架空层的四周加装了铁链,导致业主的电动车无法进入架空层内充电,同时,他还在架空层的墙上安装了两个监控摄像头。“买了两个车位,就以为能把楼下公共区域都给占了。”
电动车改到铁链外充电
FM全媒体记者随后来到现场,发现197号楼下的架空层被铁链拦住,同时有两个摄像头正在运行中。记者观察到,架空层内侧有一个配电间,配电间后方是供业主电动车充电的地方。居民叶女士表示,由于加装了铁链,业主现在只得安装一个接线头,把电动车停在铁链外部充电。
居民叶女士
“我们从来没有乱停电动车挡住他的私家车,可是他却要挡住我们的公共通道。电动车现在充电问题解决好了,但是他装摄像头,装铁链,这是什么意思?”
居民从配电间牵线到铁链外充电
而说到架空层的电房,林女士更加气愤,她说有一次她家跳闸了,来到楼下发现电房的门被蔡先生的车子给堵住了。她打了三天的110,业主才来挪车。
记者在现场试图联系该名业主蔡先生,但没能联系上。记者随后联系了丹枫白露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表示,车位是业主购买的产权车位,用铁链围住并无不妥。
物业负责人
“装了个铁链又不是不能走,那个车位是业主买的产权车位啊,他只是用铁链把车位围起来,不行吗?如果其他业主有异议,可以跟房产部门去沟通。”
在福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记者看到,业主们投诉后,晋安区新店镇政府分别在1月份和2月份都进行过回复,但是两次投诉得到的回复却不一致。
1月20日,晋安区新店镇政府回复:经勘查,确实存在私设铁链,责令其自行整改。但一个月后铁链仍未拆除,居民再次投诉,2月2日,新店镇政府给出的回复却是:铁链位置在业主产权车位通道处,非公共区域,不属于违法行为。
《维权超给力》随后对接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新店中队,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经过了解,业主是在自己的产权车位的入口处拉铁链,因此无需拆除。该业主加装铁链影响到其他业主进入公共区域,是属于开放商的设计问题,城管无法强制让其拆除,建议业主们协商解决。
《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认为,即便加装的铁链是在蔡先生的产权范围内,但他在使用时不应当妨碍其他业主使用公共部分,而加装铁链的行为妨碍了其他业主的通行权,使其不能够较为方便地使用公共部分,这构成了一种侵权。
罗平律师
“城管确实无法强制,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有赖于业主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进行上诉,按照相邻权相关的规定去判决。”
另一方面,罗律师认为,蔡先生安装了监控,对其他业主可能造成情感上的伤害,但从法律上说,只要摄像头的安装没有侵犯到他人的隐私,在自己车位上安装摄像头,保护自己财产安全,这是合理合法的。
完
记者:Peter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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