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没有进行调整?前面视频给大家聊过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变以及之后继续延续的话题。很多朋友在评论中留言对于去世的人还有地,而出生的人没有地有非常大的矛盾。这里将继续来讨论下农村土地承包的问题。不求让所有人理解,但是从农民自身角度出发,您自己认为是否合理吧。
去世的人还有地,而出生的人没有地。这句话其实包含两个意思。一是当前土地承包期内,土地没有进行调整;二是下一个土地承包期时,土地该如何进行调整的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今年颁布的民法典其实有明确的法律条文:
一是明确了土地以承包期的年限,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50年,山地承包期为30-70年。二是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利的确认,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三是明确,承包期内承包人有权利互换和转让
四是,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根据以上几点,我们初略可以看出承包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明确在30年承包期内,不允许调整土地。所以并不存在新增人口无地的问题。至于为什么在承包期内不进行调整,我们很早就在视频中说过这是为了稳定。土地承包是采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以农户为单位进行,在集体同一组织的承包点上,是所有的集体内农户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承包结果是公平的,农民群众认可的。随着时间推移和家庭人口变化,会出现家庭人均占地差异,但是家庭成员对于承包土地共同享有土地的权益。所以新增人员无地的情况这是在确立土地承包的时候就已经明确的事实。
如果按照家庭人口变化调整土地,一是不符合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二是不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在很多年前土地承包期30年确立之前就已经验证过的。频繁调整土地并不可行。如果采用调整集体内其他农户土地的方法解决人地矛盾,农村将陷入永无休止的调地。这是对于我们前面一个问题的解答。
而下一个集体土地承包节点该如何做。相关部门也在制定指导措施和政策。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承包期内不可以调整土地时,我们的很多理解其实是有偏差的。只有经过过30年以上的农民才能明白这个政策的正确性。我想问问大家,到底还有多少人在种地,不调整土地是不是影响到家庭正常生活了呢?如今的农村家庭仍然依靠仅有的土地生活。那么贫困情况可想而知。但是现实中又有多少这样的情况。
事实摆明了,种这一点点土地,解决温饱尚可,顶多算是生存下来却谈不上生活。而很多人既然不依靠土地了,为什么还要把自己禁锢在新生人口没有土地这个观念上面。扪心自问,你们家抛荒土地有多少年了。不要说公平的问题,承包土地只是农村人口的权利,城市人口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当前土地作为农民最后一条退路,是能够发挥出作用的。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稳定,以及自身安居乐业,在下一个承包节点之前,农村朋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充分支持集体,让基层工作顺畅开展,这个时候,我相信下一个30年承包期内将会和以前一样,体现公平,群众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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