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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亮点纷呈,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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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将落实河湖长制作为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做实“四篇文章”、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的重要举措来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前30位,水质位居全省第一;5月,我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被国务院办公厅正向激励通报表扬;9月,《2020年福建省河湖健康评估蓝皮书》发布,三明河流健康合格率达100%,其中健康综合指数一级的河流全省22条,三明13条,占59.09%,比2019年提高19个百分点。

高站位扛起源头责任担当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双河长”组织体系,市委林兴禄书记带头巡河,专题督导推动水环境问题整治,市长余红胜亲自推动部署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其他市级河长按照“全覆盖、抓重点、明责任”的要求,深入挂包流域,开展巡河工作,解决各类河湖问题。2020年以来,市级河长巡河34次,督察调研7次,协调解决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水生态治理修复、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小流域水质超标等水生态环境问题18个。全市开展河道专管员巡河512237人次,河长巡查31016人次,上报事件20496件,事件受理率100%,事件完结率99%。

(二)全面推进提档升级。

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的工作方案》,从强化河湖系统治理、推进河湖依法治理、推动河湖协同治理、做优河湖特色产业、夯实河湖管理基础五个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集全市之力打造河湖长制工作“三明样板”。推动制度创新,由我市起草制定的《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已通过省市场监管局行业评审。建成全省首个河湖研究院,充分运用高等院校专业性强的优势,深化河湖长理论宣传研究与探索。2020年6月、11月,我市林俊德、郑剑波两位市级河长分别应邀为湖北省和宁夏自治区各级党政河长培训授课,详细介绍三明市河湖长制的探索实践与河湖治理保护的做法成效,受到广泛好评。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建立问题约谈机制,针对小流域水质超标、水生态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展缓慢、河湖“四乱”问题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问题的流域河长进行约谈。同时,注重强化正向激励,2020年11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奖励2017—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河湖长和工作人员的履职积极性。

高质量推进河湖系统治理

(一)持续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

2020年在巩固前三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启动了新一轮水环境三年整治提升行动,市政府出台《三明市水环境三年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截止2020年11月底,完成小流域整治提升治理4处、完成投资6150万元;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358件,完成率98%;完成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9个,全市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完成电站改造18座、在线监控设施安装108座,生态泄流数据接入环保平台714座,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水口库区尤溪段共清理拆除上岸网箱1440个、面积142943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数(超规划面积8.9万平方米)的160.56%。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以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为契机,积极探索全县域、全流域整体治水机制,开展县级综合治水试验、农村流域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统筹整合原本分散在住建、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涉水资金,有效提升治水效能。截止2020年11月底,组织实施闽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04个、总投资51.2亿元,其中,涉及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69个、总投资31.1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0.25亿元、占年度任务的97.14%;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8.6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5.25%,完成投资2.2亿元;完成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投资7994万元,综合治理河长88公里,占年度任务的117.3%。

(三)推进综合治水试验县试点建设。

我市的沙县、建宁县先后被列入福建省第一批、第二批综合治水试验县,成为全省唯一有2个综合治水试验县的地级市。沙县完成综合治水试验县建设资金投入14.2亿元,统筹其他项目资金15.12亿元,建成东溪、南溪、豆士溪安全生态水系等精品示范工程,有效改善了区域水生态环境。建宁县完成综合治水试验县建设资金投入4.9亿元,统筹其他项目资金8.3亿元,建成闽江源头、濉溪、楚溪等精品工程,构建了“畅游清新花乡、醉美闽江之源”生态经济综合体。

(四)扎实推动河湖“四乱”整治。

以“清洁河面垃圾、清除河岸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整治河湖“四乱”现象。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逐河、逐项进行排查、清理,并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组织市河长办有关人员以“四不两直”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四乱”问题的巡查,实现12个县(市、区)巡查全覆盖。

高标准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一)总结推广生态综合执法机制

全面推广大田、沙县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的工作经验,全市12个县(市、区)全部组建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并常态化开展工作,实现水环境违法案件快查、快办、快审、快结,执法效果逐步显现。2020年11月,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和三明市水利局《画好山水画、建设幸福河——推行河长制“六个一”工作机制探索与实践》两个创新案例,分别获评第三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二等奖、三等奖。

(二)提升完善河长制指挥系统。

进一步优化升级河长制数字指挥平台,投资18万元,完善流域水系一张图,建立水质监测信息显示系统,整合接入生态环境系统的国(省)控断面、小流域监测断面、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等,实现我市水质情况实时监测。同时,优化指挥平台实时指挥调度功能,运用“水清三明”微信公众号、APP“随手拍”、联动“e三明”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对河流生态环境问题实现一体化、全覆盖、动态式跟踪,让所有事件处理信息化并形成闭环管理,真正构建起集监督、监管和指挥决策一体化的“智慧治水”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

(三)建立司法联动和跨区域合作机制。

市、县两级先后设立两级检察联络室、法官工作室,各流域、各乡镇因地制宜设立河道警长,为涉河涉水执法提供强大司法保障。2020年4月,市河长办强化与市中级法院的协作,出台《关于生态司法助力河长制湖长制的十条意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对全市流域治理提供及时、高效、全程、严格的司法保护管理,形成生态环境诉源治理新合力。我市“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推动流域治理变革做法,入选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个创新亮点”。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全覆盖。

高起点营造全民治水风尚

(一)建立人大政协监督制度。

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职能,助力河湖长制。2020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8月,在全市范围内选聘百名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强化了监督、扩大了参与、拓展了队伍,有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进一步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该做法分别得到省政协张兆民副主席和省水利厅赖军厅长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二)探索“第三方”参与管护。

试行市场化运作,将河道保洁、绿化、景观等工程类养护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向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化养护队伍实施水下岸上一体管护。目前,沙溪、金溪、尤溪三大干流重要河段均由专业化的养护队伍进行保洁养护。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积极引导“企业河长”“百姓河长”“河长协会”“河小禹”等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护、监督。推动河道村级自治,将水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不断强化村民保护河道管护意识。注重宣传引导,全年市级以上媒体报送我市河长制工作20次,其中《三明实践》专题采访6次,省级以上媒体报送县级河湖长制工作38次,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河湖长制的浓厚氛围。

高效能助推“两山”成果转化

(一)发展水景旅游产业。

全市境内开发了泰宁大金湖、建宁闽江源、沙县生态新城湿地公园、尤溪闽湖等一批以亲水为主题的A级旅游景区。同时,大力发展滨水经济区,利用安全生态水系、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项目打造一批水景观,促进水景观与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水上运动产业。

利用金溪流域良好的生态资源和较为完善的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大力发展水上运动等体育休闲特色赛事,培育了环大金湖自行车骑行赛、大金湖公开水域游泳挑战赛、将乐国际皮划艇马拉松公开赛等系列精品赛事。2020年以来,举办多场国家、省级品牌赛事活动,吸引了国内各地的选手参赛。

(三)发展生态水产养殖产业。

充分利用泰宁大金湖、尤溪闽湖大水域资源和丰富的源头活水资源,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鱼养殖。全市淡水养殖面积26.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11.18万吨(居全省淡水产量第三位),培育了“安砂鱼”“大金湖大头鲢”“闽心有机鱼”三大有机鱼品牌,水产养殖成为全市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之一。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主动担当、大胆探索,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持续推进水环境三年整治提升行动及闽江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县、乡两级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水、安全生态水系等建设,实现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三明市河长办

编辑:翁郑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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