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江西赣州、南昌、九江、新余等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赣州市
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决定:
接受曾文明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接受胡雪梅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许南吉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任命:
许南吉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世文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兵同志为赣州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
林长茂同志的赣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韩高峰同志的赣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姜昊昂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武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昌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葛彬林同志的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于宝钢同志的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职务。
九江市
经研究,决定:
万玲霞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张巍同志任市沿江开放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家义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新余市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元安同志任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梁永成同志任新余市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免去丁勇同志的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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