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郑先生在开元广场的开封开元影城办理了一张VIP会员卡,在卡内存入一定的金额,就可以在购票时享受相应的优惠。
办完卡后,郑先生多次到开封开元影城消费,卡内金额用完时,还充值了几次。后来,由于搬家和新冠疫情等因素,郑先生很长时间没有再去消费。2020年12月,郑先生中午闲逛至开元广场时,想起自己的卡内应该还有余额,便想着看场电影。来到售票柜台,他先让服务员查看一下卡内余额,服务员告诉他:“卡内还有一百多元。”
郑先生让服务员出一张电影票,服务员却告诉他:“你的卡已经过期了,现在用不了。如果想使用就必须至少再充值100元,或者缴纳20元的开卡费。”
“明明卡里有钱,为什么还要再充值呢?”郑先生问。
服务员解释:“因为我们的使用期限是一年。现在卡已经过期了,根据我们公司的规定就是这样的。”
郑先生说:“我办卡的时候,也没有人说这个卡期限只有一年啊,而且卡过期了,你们公司既没有提醒,也没有通知来续卡。如果这样的话,这卡我不用了,把余额退给我吧。”
“按照规定,卡里的钱是不退的。”服务员说道。
此时,郑先生和服务员的争执引起了值班经理的注意。她解释说:“在顾客购卡之前,我们都会让顾客签署办卡协议,协议里规定的有,卡已经办出不接受退卡及退还卡内余额,期限为一年。我们只能按照规定办。”
此时,郑先生注意到卡的背面确实有值班经理说的事项,且最后一项为“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浙江时代院线所有”。
郑先生越想越窝火,“只怪自己没看清楚这些规定,但想想卡内明明是我自己的钱,现在却被电影院靠这些规定据为己有,也实在是霸道。这家电影院线在全国肯定不止开封这一家,遇到类似情况的消费者肯定也不止我一人,你一百、我几十,每年电影院什么都不用干,靠着卡内失效的余额就能大赚一笔,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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