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森律师
导读:建筑集团公司在多次参与招投未入围情况下,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与发包方负责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诺好处费,并在中标后通过虚假合同方式支付好处费,建筑集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被追责,可能构成何种罪名?又由谁来担责?【情景案例】
2018年春节前,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准备参与某市地铁5号线一期二标段BT项目的招投标。因该公司及其总公司下属的其他二级单位此前多次参与某市地铁项目的招投标但均未入围,为了增强此次投标工作中标的可能性,时任省建筑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的张三和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总经理李四通过他人找到王五,请其帮忙找关系、打招呼,并口头约定若某市分公司中标则按照中标价的0.5%支付好处费。后王五通过与其关系密切的某省委组织部的赵六联系到某地铁集团董事长田七,要求对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参与投标某地铁项目予以关照,田七表示同意。
2018年3月,在王五、赵六、田七等三人的帮助下,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以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成功中标某地铁5号线一期第2标段的BT项目,工程中标价16.83亿元。2018年12月23日,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按照事先约定分别和王五、赵六签订虚假的建设工程商务信息咨询合同并以咨询费的名义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王五504.9万元、赵六336.6万元,共计841.5万元好处费。【案例评析】
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交通污染、节土地资源和能源的重要手段,对增强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直接关系着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对城市经济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影响。推动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是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地铁作为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其不仅仅是承载了公共交通运输的功能,也对城市的安全等有着重要的作用,故政府对其的重视程度可想而知。在地铁工程招标中,对于施工企业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通常在企业的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均有较高要求,同时还会要求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等,可谓之慎之又慎。
本案中,张三、李四作为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的高管,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找到王五,请其帮忙找关系,打招呼,以求中标,并约定若某市分公司中标则按照中标价的0.5%支付好处费。在王五等人的帮助下,顺利中标。事后,张三、李四也按照事先约定,支付给王五、赵六相应的好处费。本案中,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是中标的利益归属者,故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已经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应承担相应的罚金,而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三、李四也应按照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承担相应责任。【风险提示】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本案中,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主体是省建筑集团某市分公司,还是其高管张三、李四呢?如何区分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关键在于两点:贿赂是出自于个人还是单位的决定?利益归属是个人还是单位?通常员工的行贿行为客观上会使得个人与企业都有获利,此时,如果雇员属于核心部门负责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实践中往往会将员工个人的决定视为单位决定;如果行贿资金来源于公司账户或者公司以各种名义发放或报销的费用,由此可以推断公司默许或者放任行贿行为的,都有作为单位犯罪追究的风险。
作为公司高管,一言一行不仅仅代表自己,也同时代表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应严于律己,做任何决定不仅要保证忠于公司,也要保证使自己不处于危险之中,公司不处于尴尬境地。如果经营暂时出现困难,就要先从自身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才能使企业走更长远,发展更壮大,决不能为了一时的好处,葬送了自己和公司的美好未来。
的【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
专注刑事辩护与建设工程纠纷业务
欢迎就法律问题与我们联系,深度探讨或咨询个案问题。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