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一篇综合性的简短论析,聚焦于两大领域。首先是中国农业经济的内卷化和去内卷化的特征和机制,以及其与中国当代工业演变的共通性。而后是治理体系中的官僚主义内卷化及去内卷化。文章进而论析这两大领域间的关联、共通和相互强化。文章指出,要更完全地去内卷化,中国的出路尤其在更大范围的“创新”和质变。为此,中国的强力政党国家,区别于英美新自由主义虚构的“无为”国家,所起的领导作用乃是一种历史必须,不可或缺。此上,中国可以借助传统和革命经验中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传统,以及改革期间的大规模赋权、赋能予人民,继续走向处于英美自由民主主义和中国革命传统中的“群众路线”之间的人民参与“主义”,借此来释放更多更大的创新能量,藉此形成一个真正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长远去内卷化发展道路。
关键词:内卷型商品化、资本与劳动双密集的中级模式、资本密集型、内卷vs.创新、自由民主主义与革命群众主义之间
“内卷化” 最近在学术界和公共网站上成为一个特别“热门”的关键词,跨越众多不同的研究领域,包括乡村、经济、社会、治理、教育,乃至于心理、文化、人生观等,触发了笔者的一些进一步的思考。本文是一篇简化的综合讨论,既来自不少笔者已有的研究,也来自一些尚待深入探索的初步论析。[1]
本文聚焦于两大领域。首先是中国农业经济的内卷化和去内卷化的特征和机制,以及其与中国现代工业演变的共通性。而后是治理体系中的官僚主义内卷化及去内卷化。文章进而论析这两大领域间的关联、共通和相互强化。文章指出,要更完全地去内卷化,中国的出路尤其在更大范围的“创新”和质变。为此,中国的强势政党国家,区别于英美新自由主义虚构的“无为”国家,所起的领导作用乃是一种历史必须,不可或缺。此上,中国可以借助传统和革命经验中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传统,以及改革期间的大规模赋权、赋能予人民,继续走向处于英美“自由民主主义”和中国革命传统中的“群众路线”之间的人民参与“主义”,借此来释放更多更大的创新能量,藉此形成一个真正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长远去内卷化发展道路。
一、人多地少的农业内卷化
迄今关于内卷化的论述主要聚焦于两大领域。首先是笔者论述的在人多地少的客观情况下,很容易导致越来越高的单位土地劳动投入和越来越低的边际回报,从而形成一个比较顽固难变的封闭体系。由于其“内卷”(或“过密”)状态,甚至能够抵御、排除质变。明清时期长江三角洲高度依赖辅助性、副业性的劳动投入的棉花-纱-布经济便是最好的例子:棉农们以18倍的按亩劳动投入来获取仅数倍于水稻的每亩收益的回报,形成一个农业与手工副业紧密结合的顽固生产体系,完全消灭了之前还可以看到的一些较大规模、依赖雇工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农场。其中的关键机制在,一个小农户家庭相对一块小耕地而言,凭借自身的(仅具低机会成本的)廉价辅助性家庭劳动力,能够承担比雇工的营利型经营式农场更高的地租,亦即地价,藉此完全排除了后者。那样的农业甚至能够顽强抵制机械化的进入。
内卷化农业生产所导致的不是亚当·斯密所概括的不同地区、国家以及城乡之间的双向平等互利贸易的市场经济,而仅是本书所论证的“内卷型商品化”,即单向的、主要由贫穷的农村向城镇输出细粮、高值农产品如肉禽鱼、优质棉花、纱、蚕丝等,较少有由城镇反向农村输入的产品——基本限于一些日常用品,如糖、盐、酱油、食油等(黄宗智2014a,第2卷[1992]:77-92页,尤见表5.4、6.2、6.3、6.4、6.6),远远不像处于农业革命和初始工业革命的18世纪初便已呈现在英国那样的、由斯密所描述和概括的城乡双向贸易(包括城镇向农村销售的诸如镜子、油画、书籍、钟表、台布及银器等)(Weatherhill 1993:尤见219-220页,表10.2及10.4)。正是那样的双向市场经济导致斯密概括的产业化生产中的分工,推动了劳均生产率的大规模上升,和其后的资本主义型发展。(Smith 1976[1776])
与其不同,内卷型商品化所导致的不是18、19世纪英国那样的农业与手工业分离的变化,而是两者紧紧地长期卷在一起的局面。在18世纪英国农业出现的先是传统范围内(限于有机能源)的“农业革命”——主要源自伴随圈地而来的更多的牲畜(特别是马)养育和使用。随后则是,伴随资本主义和现代农业(以及使用矿石[煤炭]能源)的兴起,农业与手工业的分离,以及(以马力计算的)机械的投入。但中国则长期仍然是原来高度内卷化的、农业与手工业紧紧结合的(笔者称作)“两柄拐杖”型的内卷化“糊口”农业,没有进入现代型的质变。
在一个今天仍然是(相对可用资源而言)极高人口密度的中国来说,在众多领域中都会呈现类似的改(量)而不变(质)的现象。一个比较广泛的实例是,改革以来借助超过之前的劳动法律规定的工时来用工,最终形成通过用中介性的劳务派遣公司来聘请没有或少有劳动法律保护和福利的“合同工”,借此来达到比使用正规职工的企业更高的利润率,迫使它们也要么使用同样的“内卷”策略,要么无法与其竞争。如今那样的“非正规”劳动力已经达到城镇职工总数的75%。(黄宗智2020c)对处于那样的(“996”)用工状态下的职工们来说,“内卷化”概括当然会引起其感同身受的共鸣。
同一机制也可见于以应试为主的教育界。面对快速递增的竞争人数和伴之而来的递减机会,学校大多逼迫学生投入越来越高的“劳动”来应试,为的是提高本校的平均考分以及对其自身的质量评估,促使本来就缺乏创新性的应试教育体系更加高度内卷化,基本排除了更多关注创新(而非死记)的教育改革。对来自那样的高压下的学生们来说,其对内卷化概括的感受无疑也会和上述的职工们同样有如身受。
以上说明的机制也许是如今“内卷化”所以成为一个引起众多人们共鸣的关键词的原因。
二、官僚主义的内卷化
另一普遍呈现“内卷化”现象的是官僚领域。首先,中国长期以来的国家一直相对高度集权化。这不仅是源自传统的皇帝治理体系,更是来自现代以来面对西方的侵略而迫使中国革命采纳高度集权的革命党来应付远比中国先进的敌人的军力和财力。伴之而来的是一个不可避免地由上而下的相对高度集权化治理体系,包括惯常使用由上而下的“组织”和“动员”民众,将其划分为积极、中间、和落后的分子,来应对革命的需要。那样的“群众路线”传统乃是中国革命的一个关键要点,也是一种历史必须。
在革命根据地时期,面对党内官僚主义化倾向问题的处理方法,除了党内的纪律之外,主要是借助群众运动的配合来整党,试图克服过度官僚主义化的倾向。在胜利和掌权全国后,官僚主义倾向当然难免更加严重。其后,伴随计划经济的设定,官僚们所管辖的范围更大规模扩张,也更加精细化。那样的庞然大物,不可避免地更附带一系列人们普遍认作“官僚主义”的常见弊端:如媚上欺下、蔑视民众、脱离实际、重形式过于实质、一刀切、僵硬化和墨守成规等,当然也包括一定程度的腐败(进而导致党内非常严肃的反腐纪律,最终形成严厉的“双规”制度)。官僚主义问题甚至成为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极端群众运动的一个重要导因和初衷。
在改革期间,国家已经转向依赖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层制专业化来应对官僚主义内卷化的倾向。但即便如此,其由上而下的集权化治理态度根深蒂固,所管控的范围虽然伴随去计划经济的改革而有一定的压缩,但也加上了众多伴随现代化而来的新专业性管辖领域。长期以来的一些官僚主义弊端难免依然存续。“官僚主义”贬词仍然是人们惯常使用的一个关键词。
在现代化过程中,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无论旧式的官僚制度还是新式科层制化的体系都带有官僚主义的倾向。即便是创建现代理性科层制理想类型理论的韦伯本人,在其晚期也特别突出了其科层制所附带的“铁笼”型(官僚主义)倾向弊端,因此而探索、创建了“领导型民主”leadership democracy的新设想来应对该问题,提倡借助明智领导人的权力来抑制现代科层制所附带的铁笼倾向和问题。(黄宗智、尤陈俊、赵珊编,待刊:尤见导论和白德瑞、赖骏楠两文)
说到底,官僚主义是一个强烈倾向内卷化的体系。它倾向维持现有规则和做法,将自身视作处于民众之上的掌权/统治者,特别不容易进入质性的改革。它具有顽固的自我维护倾向,在这方面与内卷化的农业体系比较相似,会自然抵制质性的变革。这应该可以说是所有官僚制度,无论中西还是古今,所不可避免的倾向。
现今中西之间的不同首先是,中国作为一个后发达国家,其治理财力和资源相对稀缺,但其官僚制度需要应对的民众则多得多,其所管辖的范围也相对仍然要大得多。同时,对民众来说,能够借助来抵御官僚主义的个人权利又较薄弱、模糊。结果是,弊端也相对更加严峻,内卷化倾向因此也更强烈。毋庸说,在中国的客观大环境中,官僚主义管理的弊端也可以较广泛地见于模仿其模式的众多政府之外的私营企业和学校管理等领域。
以笔者比较熟悉的高校管理体系为例:中美的一个关键不同是,美国的高校管理重心主要在最基层的系一级,无论是教员的学术成绩的审核评估,还是新教员的聘请,还是学生的分数和学位,主要权力都在本系的教授们。其体系的一个关键信念是,那样才会达到真正专业化的执行,才是应对官僚主义的有效方法。它是美国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优点。中国则不同,主要权力不在教员们而在教育管理机关。正是在后者那里,由负担沉重又多有不懂学术也不懂专业的官员们来制定越来越多的一刀切规定和要求。譬如,采纳自以为乃是“科学的”量化管理,设定研究生们(和讲师们)的论文发表量化指标,包括对各种不同刊物的量化等级划分,实质上是一种计划经济做法。结果是,研究生和青年学者们被迫花费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满足官僚们设定的要求,而且,有意无意中仅能遵照本领域的“主流”倾向来做研究,不然便更难在“核心”刊物发表。许多学生/青年学者会取巧地采用某种时髦的引进的“理论”与/或技术来写不用花太多功夫的论文。结果是,排除真正创新性的和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的真正有分量的学术探索。学术研究也因此越来越内卷化,只见量的膨胀,罕见实质性的提高和创新。
更有进者,在国家有意识地借助个人利益激励为润滑剂来尽可能破除管理体系的僵硬化倾向下,还会冒出远比西方科层制下要常见得多的地方官僚和与基层社会中的逐利势力结合的现象。尤其是在不符实际的政策实施中,两者一旦拼合,会逐渐成为越来越多的政府政策和行政实施的常态,逐步排除其他的可能。这种现象在民国时期和改革时期的农村政策和治理中特别明显:国家投入越来越多,但成效越来越低。它是农村调查人员常见、常讨论的问题。那也是可以用“内卷化”官僚主义来概括的一种腐化症状。
三、去内卷化的小农农业
面对以上讨论的巨大内卷化现实,人们较难看到、体会到“去内卷化”的正面现象。但对中国今天和未来的走向来说,对后者的认识也许比对内卷化的认识更为重要。我们需要认识去内卷化的机制才可能真正认识内卷化的含义。
在农业方面,以下因素的交汇已经促成一定程度的去内卷化。其中至为关键的是,国家使用联产承包责任制来赋权(经营权)、赋能予小农户。在城市快速发展所导致对高档蔬果、肉禽鱼的市场需求的大规模扩张下,越来越多的小农户转入了相应的经营,特别是一、三、五亩的小、中、大拱棚高附加值蔬菜种植,几亩地的果园,和一、二十亩地的“种养结合”的小农户生产。国家则在提供肥料、塑料、优质品种和技术等投入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结果是(笔者称作)“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新农业”的大规模兴起。如今,那样的农业已经占到农业总产值的2/3, 总耕地面积的1/3,推进了新型的“隐性农业革命”——之所以说是“隐性”,是因为它来自农产品结构的转型,而不是传统的某几种农产品的亩产量的提高,因此较难洞察。这种新农业相当规模地提高了小农户的收入。虽然在该过程中,也显示了一定程度的一窝蜂转种某种新农产品,从而导致价格和收益下跌的一种侧面现象。但总体来说,无疑堪称一个新中级型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的“去内卷化”“新农业革命”。(黄宗智2016a;黄宗智2020a)
更有进者,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部分成员进入城镇工作(由此形成今天普遍的[笔者称作]“半工半耕”农户)和伴之而来的务工收入,以及农业劳动机会成本的上升,如今已经形成了另一种比较普遍的“去内卷化”,主要可见于种植粮食(原称“大田”农业)的小农户。其动力一方面来自国家大力推动、扶持、补贴机械化;另一方面是伴随非农打工而来的农业劳动机会成本上升,和对节省劳动力的机械化的需求。两者合起来推动了农村机耕(和播、收)的私营服务业的较广泛兴起。结果是,如今在种粮小农户中,农业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仅投入部分时间的兼职型“副业”活动,借助机械化而投入越来越少的亩均工作日。这种种粮小农户的“去内卷化”和农业的“兼职化”和“副业化”是伴随上述“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主业、全职)高值新小农业而兴起的。正是上述两种小农户农业的並存,解释了如今(根据最权威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发现的)农业户均10亩,劳均(以原来第一、二次普查的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投入来计算的话)也10亩的状似矛盾实际。(黄宗智2014a,第3卷;黄宗智,待刊a:尤见第16章)
但这样的发展较少会被人们认识到。即便是国家政策(可以见于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一直到最近的两三年方才真正关注到小农户的成绩和贡献,初步展示了从过去一贯优先关注规模化农业(大农场)的偏颇,转向重视小农户的创新和发展潜力。这实际上是个与“内卷化”相反的动向,尚未被大多数的人所认识到。它是国家新采纳的“振兴中国乡村”的战略决策的部分内容——虽然,我们也可以看到,其中仍然有一定成分的偏重“规模经济效益”的旧政策,将“小农经济”视作落后的、没有前途的实体的长期以来的错误认识。(黄宗智,待刊b:尤见第9章)
我们还要认识到,“资本和劳动双密集化”的几亩到一、二十亩型农业农场,乃至于几十亩的机械化种粮小农场,当然和美国的户均2700亩农场的“去内卷化”程度仍然很不一样。后者的主要动向是越来越高度的资本化(特别是机械化),而中国的“新农业”模式则是与其不同的、中级型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生产。在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将相当长期如此,“内卷型”和“半内卷型”农业将长期存在。这是其与新大陆的美国的一个基本不同。而且,同样的机制和原理不仅可见于农业,也可见于众多其他产业领域(下面再讨论)。这再次说明,试图仅凭照抄新大陆美国的规模化的、高度资本密集的“美国模式”是多么的无稽。
四、新型的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
在小农业之外,治理体系方面的去官僚主义内卷化的动向也容易被人们忽视。不少人将中国的“改革”简单视作向西方式的普适“市场经济”的“转型”,有的更简单将其视作向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现代科层制的转向。殊不知,从中国自身的演变历程来看,它实际上是一个从高度内卷化的计划经济和官僚制度基线出发,有意识地让权、赋权予社会的改革:先是将土地经营权赋权赋能予小农户,而后是将市场创业权力和权利赋予不仅是小农户,更是城镇市民。同时,还由中央赋权赋能予地方政府,在行政体系中广泛采用了(中央)“发包”予地方政府,也包括政府通过“项目制”发包予社会人员(包括学术界人员)的管理模式来激发由下而上的积极性。(黄宗智2019b;亦见黄宗智,待刊b:第5章)
当然,这些更新部分来自中国的共产党领导国家的特殊机制——一个具有崇高理念和远见的国家政党,可以起到超越官僚/科层制的官僚主义和内卷化弊病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中国的党史中,也多次呈现过党的错误路线的问题。在集权的组织体系中,那样的错误能够成为比韦伯论析的科层制的“铁笼”更难克服的问题。这是因为,脱离实际的政策只可能依赖官僚强权/命令主义来推行,并且容易陷入腐败,依赖腐败官僚结合社会其它逐利分子来推动。
应该可以说,以上转述的改革期间的“转型”和赋权、赋能予社会和地方政府,释放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能量,推动了相当规模和深层的农业和治理体系上的“去内卷化”,是个有效的去政党国家体制下可能出现的官僚主义弊端的措施。笔者长期以来特别突出了中国的(笔者概括为)由政府和社会互动而产生的“第三领域”治理传统,与西方的国家vs.社会二元对立的传统十分不同。国内不少学者从西方的理论前提出发,借此来论析改革时期中国所呈现的一些变化,以为中国“也”已经呈现了西方的一系列“现代化”“市民社会”特征。殊不知,这是一种结论先行的普世“现代化”模式所导致的误识,无视中国与西方的基本不同。
首先是中国传统中可见的高度中央集权但低度社会渗透的(笔者称作)“集权的简约治理”传统,十分不同于西方过去和现在的低度中央集权但(相对)高度基层渗透的治理传统。前者导致在西方看不到的正式政府和非正式社会二元互动的(笔者称作)“第三领域”组织的兴起。此点可以广泛见于中国现代之前的基层治理,不仅可见于由社区推荐官府认可的不带薪、不带文书的半正式、半非正式的最底层的关键治理人员“乡保”,以及县衙门中的运作机制,也可见于由中国(“中华法系”)独特的调解制度和正式的官府审判所组成的第三领域正义体系。(黄宗智2020b;黄宗智,待刊b)
同时,更可见于中国改革时期中非常广泛呈现的上层发包予下层的承包治理模式,包括项目治理,以及政府发包、社会承包(包括社区和个人)的治理体系。这是不能从西方的科层制制度vs.市民社会自治视野对立来认识和理解的治理现象;它的理念和理论出发点不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而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黄宗智2019a、b; 亦见黄宗智,待刊b)
在西方,委托-代理理论的关系和机制主要被用于社会私企和私人的合同关系之中,较少用于正规行政体系之中,基本仅见于临时性(ad hoc committee,task force)的跨部门委员会似的组织之中。那就和中国的发包和承包机制被极其广泛用于行政体系的上下级“内包”的运作模式十分不同,也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外包”(尤其多见于“项目制”的运作)十分不同。(“内包”与“外包”的区别见周黎安2018,2014;亦见与其对话的黄宗智2019b)
使用西方的委托-代理理论来认识如今中国行政体系中的“发包”与“承包”关系固然可以协助西方学者借助其比较习惯的概念和用词来思考中国的行政体系,但也是一个可能带有一定误导性的思路。它容易促使读者下意识地使用西方的双方对等权力和权利的合同关系来认识中国的由上而下的不对等发包-承包关系。农村土地的承包制度便是一个实例;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也是;政府与社会组织或个人当然也是。实际上,我们更需要从中国比较独特的集权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治理传统,而不是合同传统和机制来认识如今中国的治理体系中的发包与承包关系。(黄宗智2019b、c; 亦见黄宗智,待刊b:第11章)
在中国自身的现代治理传统的演变过程中,国家如今已经基本抛弃了过去革命传统中的、由上而下的群众运动,不再借助可能趋向高度感情化、甚或群众暴力化的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极端群众运动。代之而来的是上述有序的逐步赋权和赋能。
其背后的动力不是西方的、与国家权力对立的 “公共领域”或“市民社会”,更不是其古典和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所虚构的“无为”国家,而是一个强力、强势的政党国家。在理论层面上,相对“社会”来说,国家不是一个被设想为与其对立的实体,而是一个将社会/人民视作与政党国家二元合一的设想。如今,国家已经朝着放权赋能予社会的方向迈出了巨大的步伐,成功地释放了强大的能量(虽然,也有放有收)。今后,应该会继续迈出更多类似的步伐。我们可以预期,那样的方向将包括赋权赋能予诸如农村社区(尤其可见于最近的 “集体产权改革”和“振兴中国乡村”的战略决策)(黄宗智,待刊b:尤见第9、第10章)、其他社会团体——包括媒体、专业团体、高等院校及其教员们、农村社区合作社,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商会、各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乃至于(真正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等。
一个实例是,在正义体系方面,中国的第三领域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既起到协助政府治理的功能,也起到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更起到为人民调解纠纷的第三领域型、半政府半民间的正式与非正式的二元合一的作用。它更可以见于诸如工商部门下的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也可见于公安部门的调解。以上三种(法院外的)半正式调解处理了全社会有记录的2500(2507)万纠纷之中的将近1000(985万)万起。[2](黄宗智2016;亦见黄宗智2020b:第5章)这些是在西方看不到的现象。西方的正义体系则更符合西方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基本思维——要么是科层制的正式治理或正式法庭的审判,要么是私人社会的自我组织,非常罕见结合两者、由两者互动所产生的半正式、半非正式的第三领域。(同上)同样的体系和机制也可见于基层治安领域,国家不仅借助非正式社会(譬如,家庭或社区)的力量,更借助国家与社会互动组成的半正式组织的功能。(例见Jiang, Zhang and Irwin, 2020,及其所引用的多篇江山河教授本人之前的著作)
如今,那样的模式还可见于不少其他的基层现象。譬如,新兴的政府+社会参与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管理体系”的兴起(吕津2010),由政府和城市社区共同参与和组织。也可见于农村的同样性质的养老安排,包括由本社区具能老年人来辅助缺能老年人的生活,它是一种政府(建设养老院)和社区参与的低成本、可循环持续的做法,非常符合中国今天规模极快扩增的养老问题的需要。(贺雪峰2020)在西方,这样的问题一般都是由社会的私营企业型的营利性公司(或慈善、教会机构)来提供的,但中国,一方面由于其国家功能更为宽广的实际,一方面由于其社区和第三领域的传统,非常顺理成章地形成如此的半正式、半非正式制度,所借助的正是可以用(西方所罕见的)第三领域来概括的传统和现实。这当然也是个可以扩延到更多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做法。
在改革之前,这样性质的组织可以见于农村村庄集体和城市的单位组织,但伴随改革的转向,国家已经大规模抛弃“集体”而转向依赖私企和私人的做法。处于两者之间的基层社区的,尤其是农村的村庄公共服务因此已经成为一种政府顾不到,原子化社区自身又不理的真空地带。而由逐利机制驱动的项目管理模式下的工程,则大多仅导致营利性的追求,不见社区、合作、服务性的追求和组织。
面对那样的基层公共服务真空状态,如今已经呈现了不少出于合作理念和动机的自发性现象。上述的养老组织便是一个例子,新近的“集体产权改革”(黄宗智,待刊b:第10章),和新型社区合作社的实验和呼声也是。[3] 新兴的扎根于中国实际的农村社区的合作社(亦称“集体经济组织”),不是过去模仿美国的、脱离中国实际和多是企业型的“专业合作社”,才是真正符合中国农村实际需要的做法。之前的专业合作社在中国所导致的是众多虚、假、伪的、为争得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的营利型合作社,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所起作用比较有限。(黄宗智2015;亦见黄宗智2020a:第10章)应该说明,上述的新兴实验绝对不是一种“回归”到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经济,而是新型的、基于改革中的实践经验而得出的综合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者的优点来克服眼前弱点的动向。
这里还要特别提到符合中国国情的“东亚”基于农村社区的合作社来为农产品提供“纵向一体化”的加工、运输、销售服务,由国家来设立全国规模的现代化批发服务市场,配合农村社区合作社来建设完整的加工、运输和销售服务的物流体系,使得农民能够占到比现今要高比例的农产品中的收益——而不是依赖目前的高成本低效的部门营利性批发市场,和昂贵的千千万万小商小贩+大商业资本所组成的纵向一体化服务, 或同样是高成本低效的旧供销社服务体系。中国可以借此来推进“振兴中国乡村”,协助国家建设(自然)村村户户通路的基础设施,大规模发展农村和城镇的相互商品流通,建立一个可以更完全依赖中国自身的“内循环”经济体系。服务于农产品的加工、运输、销售的纵向一体化“物流”的合作社,才是真正能够协助新型小农户应对“大市场”的办法。(黄宗智2015;黄宗智2020a:第15章;黄宗智,待刊 b:第9章)
国家需要将这些已经在社会相当广泛兴起的半自发性现象,更积极地使用国家资源来引导和推进。这不是一个西方的“无为”国家建构,或“国家”vs.“社会”二元对立建构所能认识和理解的做法;它是个源自中国传统和中国现代社会的实际和运作机制的动向。本文提倡的是更广泛地借助如此的历史和社会资源来应对今天的治理需求。它能够成为克服农业和官僚主义内卷化弊端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模式。
五、农业与工业发展型式的共通性
一如以上论析的从内卷化进入“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中级型去内卷化农业那样,中国改革期间的工业发展无疑同样也多是劳动和资本双密集的半“去内卷化”的发展。在其初期阶段,借助的主要是中国的丰富廉价劳动力。之后,在国家积极扶持之下,进入了一定的“产业升级”,逐渐越来越多地进入相对科技与资金密集型的生产,虽然,仍然带有之前的劳动密集型特色。
一个能阐明这个问题的实例是中国手机产业中,依赖美国苹果公司的高度资本密集创新技术和设计+(中国台湾地区的)富士康的资本、技术和管理+中国大陆的廉价劳动力的生产链模式。苹果公司掌控的是苹果手机的高端技术、总体设计和品牌,富士康提供的是一定程度的资本和零部件生产的技术以及手机的(涉及五、六十道不同工序的)装配。为了节省成本,富士康采用的劳动管理模式是一种极其高度威权化(乃至于军营化)的、使人联想到极端的命令型“官僚主义”的管理方法,迫使其工人接纳(基本是996型的)的高度内卷化工作节奏。
在那样的苹果+富士康+中国工人结合的产业链运作模式中,苹果公司占据的是全链条中最高回报的(研发和)设计和销售的利润,两头都达到不止30%,富士康所占据的则是其较低收益的中间环节(一般不超过7%),而中国提供的则是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即便如此,中国的地方政府还要通过与国内众多其他地方的竞争来为其提供廉价土地、贷款和税收优惠,包括就地过关等特权,才能将富士康和苹果吸引到郑州和东莞等地来建立超巨型的工厂。其中,中国所占据的利润比例仅是全链条中的最低部分。(黄宗智,待刊b:尤见第8章)
正是那样的组织和机制,促使苹果公司能够凭借生产全球的仅约10%的手机,但获取全球所有手机利润的高达90%的份额。(Barboza 2016)正是那样的高利润率,促使苹果公司成为全球股值最大的公司,成为所有上市公司中最被羡慕的成功模式。当然,这不仅是苹果,也是谷歌和微软等众多美国信息、电子产业公司所采用的基本相似的营业模式,将低收入的环节外包来节省劳动费用,借此来提高自身的利润率。它不仅是中国,也是其前的后发展东亚国家和地区(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地发展经历中的一个重要共同。(陈帅2020)
我们可以将这样的产业发展模式比拟于中国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的新农业。两者是同一类型的既借助原来的廉价劳动力,又借助新型的资金和技术,由两者结合所形成的半新半旧的中级去内卷化发展模式。它和依赖更高度资本化和尖端技术和设计的美国模式是不同的。对后发达的人口相对高密度的国家来说,如此的部分去内卷化、部分仍然内卷化的生产模式是个几乎不可避免的演变过程。
六、展望未来
展望未来,中国无疑应该争取进入产业链条中不仅是资本密集度和回报更高的 “升级”,更是迈向占据更多相关产业中的发明和设计的高端。
那是个与创新密不可分的关键领域。回顾历史,我们首先可以再次返回到农业。在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农业的更新主要可见于现有框架中的进一步精细化,乃至于内卷化。它是一种前现代的、不带质变的量变;与农业转现代工业化的质变相比,它是一种逐步进入“内卷化”的演变。这是个与中国农耕社会较早发达 (譬如,在汉代便使用的抛物线形翻泥板铁犁,欧洲要到18世纪才有) ,较早成熟直接相关的历史(黄宗智2014a,第二卷[1992]:280及其后)。
这就和“后发”的前现代英国和美国的农业历史经验截然不同。后者在现代化过程中占具特别有利地位的部分原因是其(前工业化社会经济)较晚发展而又较早进入现代工业化。其土地资源相对丰剩当然也是个关键因素:18世纪英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乃是中国当时的100倍。作为新大陆的美国,当然更加如此——今天,美国农户户均耕地面积约2700亩,乃是中国的270倍。
在那样的地多人少情况下,其进入现代化所呈现的主要是提高单位劳动力的生产率,不是单位土地的生产率。它很自然地会更多聚焦于机械化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不是化肥来提高土地生产率。在这方面,我们可以非常鲜明地看到中国(和东亚),相对美国来说,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不同。1970年,中国每公顷使用的化肥量已经达到157公斤、日本则是更高的386公斤,偏重的是提高相对稀缺的土地的单位生产率,而美国则才89公斤。但在拖拉机使用方面,情况则正好相反:1970年,中国每960男劳动力才一台,日本45男劳动力一台,美国则已经是每1个男劳动力一台。我们可以说,中国的主要是(笔者称作)“小而精”的农业,美国的则主要是“大而粗”的模式。(黄宗智2014c:表1;亦见黄宗智2020a:第11章,表1)
正是那样的客观背景,造成了美国(农业)机械产业不断创新的主要动力。美国1970年所使用的耕地和播种机,一天可以耕种240亩地(40英亩),到2005年,其所广泛使用的机械一天可以种2520亩(420英亩),到2010年,更达到5670亩(945英亩),是1970年机械的24倍。其最新、最大的农业机械价格高达50万美元一台。同年,收割机的效率/功能也达到1970年的12倍。(USDA 2013:23;亦见黄宗智,2020d:130)我们由此可见,美国农业的特色是在农业机械方面不断地更新,而其背后的主要动力,正是其地多人少的基本国情/资源禀赋,推动了其在这方面的不断创新。[4]
同一机制可以见于美国的制造和信息产业。在全球之中,美国是投资于基础研究最多、最高比例的国家。(陈帅2020)在非农产业方面,关键的投入当然不是土地,而是类似的(金融)资本。后者在非农产业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以说相当于农业中土地(加机械)所扮演的角色。正是那样的投资,包括其较早进入工业化的历史条件,促使它能够在全球科技产业中占据至为资本密集的技术和设计创新的前沿,也是收益率最高的顶端。这不是要说美国远优于中国,而是说,它的“基本国情”(资源禀赋)十分不同于中国。其新大陆的历史背景与中国的人多地少国情形成极其鲜明的对照。其高度发达的金融资本体系当然也如此。
这里需要指出,那样的不同国情当然也是美国教育体系特别强调创新和个性的一个重要动因。它的高等教育制度之特别强调创新,也和上面提到的自治、自由基本管理模式相关,而中国则迄今仍然比较偏重“应试”多于创新,官僚主义化治理多于院校和专业教员们的自治。这是和其内卷化农业和内卷化官僚主义传统相关联的实际,一定程度上当然也和其新近的半“去内卷化”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农业和工业相关。
过去的学术在“内卷化”involution的概括中,多将其与“演化”evolution、“革命”revolution三大“-volution”词并列或相对立。但与内卷化真正相对立的其实更是“创新”innovation。那才是中国和美国这方面的主要不同。在展望中国今后的发展中,加大对创新的关注应该可以说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那样的发展,除了国家的投入和引导之外,无疑还需要更多依赖人民的创新能力,更大范围地赋权、赋能予人民。它需要更多采纳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制度、尤其是高等教育,来激发更多的创新。而且,不仅在理工领域如此,在社科和文史晢领域也如此。那样才有可能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的研究和学术。
当然,在那样的过程中,党的扶持和引导显然也不可或缺。如今,中国在十四五规划中,已经鲜明地突出了此点,特别强调对诸如半导体、5G、人工智能等尖端技术的国家投入。那是明智的、由政党国家来引领的计划,所需要添加的是在高等院校教育和各种研究机构中的配套更新和改革措施。
这一切绝对不是要说美国是多么优越于中国,而是要说,中国绝对不可试图简单模仿美国模式。中国需要的是创建符合其自身历史和基本国情(资源禀赋)的发展道路。这将是一个长时期的去内卷化演变过程,不是一个简单模仿任何现有模式的事,而是要脚踏实地地摸索出、逐步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发展道路的问题。
国家近几十年来确实有一些政策过度简单地试图模仿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模式和理论。上面提到的“专业合作社”便是一个实例;强调规模化农业,忽视小农农业也是;忽视农村社区所可能起的作用也是。
有的研究者更简单地接纳了英美新自由主义 “无为”国家的自我理想化,和其对实际的单一面化的虚构。那样的虚构背后的历史,实际上先是重商主义时期的为了民族国家之间的竞争和战争而高度干预经济的国家,而后是凭侵略和攫取资源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国家,更是后来系统占据全球霸权——特别是金融霸权——的国家。(黄宗智,待刊b: 第8章)一定程度上,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想象和虚构,促使人们忽视更贴近中国实际的内卷化和去内卷化以及简约治理、第三领域等传统和现实,乃至于中国革命传统中的一些重要优点,因此而出现了一些无视中国实际的错误。
要试图模仿“自由民主主义”的“无为”国家,实际上等于是抛弃任何可能追上西方的可能。即便是在日本和韩国的资本主义型的所谓“东亚发展模式”中,国家也显然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即所谓的“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在以上论述的引进国际资本,采纳劳动和资本双密集型的发展模式中,一个基本实际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国家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新兴产业根本就没有可能在全球巨型跨国公司主宰的客观环境中站住脚,更毋庸说“升级”或“赶超”了。(黄宗智2019a;黄宗智,待刊b:第6章)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集权治理体系中可能更加高度官僚主义化的弊端。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有意识地凭借更大范围地赋权赋能予社会,来激发更大的由下而上的能量,既是为了借此来克服内卷化官僚主义弊端的弱点,也是为了建设更多的创新。
笔者倡议的是:尤其是在决策方面,今后应将人民积极参与设定为国家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的不可或缺的标准和条件,包括上述的去内卷化的种种新动向,为的是避免被官僚主义化的脱离实际理论/意识形态想像所主导的错误政策。
上述的方向和以上给出的实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设想。它不同于西方的社会vs.国家二元对立建构,更符合中国式的国家与社会二元合一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传统,以及其“得民心者得天下”的传统治理理念,也更符合今天宪法和党章所申明的谋求“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治理方针和理念。它的走向既不是西式与政府相对立的自由“民主主义”,也不是革命时期的由上而下的“群众运动”,而是一种更为中允、有序、更可持续的新型(也许可以称作)人民参与“主义”。政府积极纳入人民的参与和能量,借助人民的主体性来和参与来克服长期以来的经济和政治内卷化,扩大创新范围和去内卷化的动力,才是真正的现代中国治理模式和发展的应有走向。
注释:
[1] 本文既依据笔者新出版的(两年前完成的)关于小农经济、正义体系和非正规经济的三卷本研究(黄宗智2020a、b、c),也介绍和总结了笔者最近三年中所形成的两本待刊新书《实践社会科学:方法、理论与前瞻》与《中国的国家与社会二元合一:历史回顾与前瞻愿想》(黄宗智待刊a、b)相当部分的内容。当然,也部分依据笔者之前在1986年到2009年发表的关于小农经济的三卷本专著(黄宗智2014a),以及2001年到2014年发表的关于正义体系的三卷本专著(2014b)。
[2] 2005年到2009年的五年平均数据。
[3] 例见基于山东烟台市一千多个村庄的实验的报告——于涛,2020。
[4] 以上讨论的主要是美国的“大田”农业,占据其总耕地面积的96.4%。至于美国的高附加值农业,它仅使用了3.6%的耕地,但生产了36.8%的农业产值。它虽然也是一种劳动与资本双密集的农业,但是,与中国相比,其机械和资本化程度要高得多,收益也高得多。(黄宗智,待刊b:尤见第9章)
本文正式刊发版本载《开放时代》,2021年,第1期:157-168页。
黄宗智: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评彭慕兰《大分流:欧洲,另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
提要: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在其新著《大分岔》中提出了一个颇具吸引力的观点,即欧洲发展与中国内卷之间的“大分岔”是在1800年以后才出现的。由于彭书轻视关于具体生活和生产状况的知识,偏重理论和书面数字,以致在论证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经验性错误。彭书没有认真对待近20年来西方研究18世纪英国的主要学术成就,即对农业革命、原始工业化、城镇发展、人口行为转型以及消费变迁等“五大变化”的证实,把这些革命性的变化尽量写成是内卷型(即劳动边际报酬递减)的演变,同时又把长江三角洲经历的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描述为发展型(即劳动边际报酬剧增)的变化,结果抹杀了两者之间的差异。其实,美国的工业革命起源于上列五大趋势及其与英国煤矿业特早发展的偶合,而18世纪的长江三角洲则不具备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中国后来进入的现代经济发展道路和英国完全不同:即首先通过社会革命来进行资本积累,尔后通过农村的现代工业化来降低农村(部分地区)的人口压力。
关键词:内卷 发展 大分岔 中西比较 18世纪
彭慕兰认为,欧洲的发展与中国内卷之间的“大分岔”(the great divergence)是在1800年以后才出现的。在此之前,中国在人口、农业、手工业、收入及消费等方面都与欧洲了无差异。易言之,与过去20年来的学术研究让我们相信的情况相比,1800年以前欧洲的发展要远为低下,同期的中国也更少内卷化。彭慕兰选择的例证是英国和长江三角洲,前者是欧洲最发达的部分,后者是中国最先进的地区。在他看来,这两个地方之所以到19世纪才开始分道扬镳,主要是因为英国非常偶然而幸运地获得了易开发的煤炭以及来自新大陆的其他原料材料。
彭的观点与以往的认识迥然有别,但他的讨论颇有吸引力。它似乎基于这样一个很合理的问题:即不仅要质疑为什么中国没能像欧洲那样发展这种欧洲中心论的观点,也要追问为什么欧洲没有循随中国那样的密集化一内卷的趋向。对许多人来说,它蕴涵了“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欧洲这一很有吸引力的诉求,这种诉求不仅针对欧洲的“启蒙现代性”,也针对我们或可称之为“启蒙经济”的东西。对中国专家来说,它还附加了将前近代中国置于与欧洲同等地位这样一种有相当吸引力的论点。在一些中国学者中间,它甚至可能引起某种民族主义的情感共鸣:近代发展过程中欧洲的胜利与中国的失败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归咎于欧洲的扩张,而非欧洲内在的某种特性。此外,诸如欧洲如何以及为何得以发展之类问题的探讨,在提示偶变性——而非现代化理论主张的单线必然性——方面,似乎也彰显出其方法论上的力度。
然而,我们不能只是出于某种意识形态或情感的原因就简单地接纳这样的观点。我们必须追问:有关证据能否以证明这一观点起码可能是正确的?
彭著的证据基础很难评估。该书并非基于第一手研究,而主要是依赖二手的学术文献写成。要对这本书做系统的评估尤其困难,因为它跨度极大:不仅讨论中国,而且涉及印度、日本以至东南亚;不仅利用了有关英国(或者西北欧)的研究,而且论及法国、德国乃至东欧。此外,该书还囊括了覆盖面很广的许多论题。
乍看起来,彭慕兰展示的证据似乎颇值得赞赏。他跨越了两大不同学术体的边界。对中国专家而言,该书显示了作者对欧洲研究令人敬畏的熟悉。那些认为彭著有关中国的观点有误的中国研究学者,对他使用的欧洲文献可能会感到不知所措;而认为彭著有关欧洲的论述不确的欧洲专家,则可能原谅该书在有关欧洲方面证据的薄弱,因为该书毕竟不是出自欧洲专家而是一位中国研究学者之手,而这位学者似乎充分掌握了中国研究那个仍然相当孤立领域的十分困难的语言和材料。如此一来,这本书很可能既得不到欧洲专家也不得不到中国研究学者的严格评估。本文不准备对该书进行面面俱到的评论,而是集中探讨它的核心经验论证,即它涉及英国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论证。这是彭慕兰这本书立足的基石所在。
英国的农业革命
彭慕兰认为1800年时英国和长江三角洲的农业水平大致相当,无论哪一方都不比对方发达或内卷。他的主要经验基础涉及农业资本投入和人口转变动力。笔者将会讨论这两方面的论题。但是首先必须扼要地回顾一下18世纪英国农业革命的有关研究和证据,这些正是彭著所完全忽视的。 正如安东尼·瑞格里的研究所示,英格兰在17——18世纪的二百年间总人口增长了110%(从411万万增至866万),而农业人口所占比例却缩减了近一半,从70%减少到36.52%。换言之,到1800年时占总数1/3强的人口有能力为另外2/3的人口提供粮食。考虑到当时食物进口相对较少,[3] 这就意味着在18世纪“每单位农业劳动力产出”至少增长了3/4。[4]
罗伯特·艾伦在更为直接的证据基础之上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基于庄园调查以及当时诸如阿瑟·杨(Arthur Young)——他于18世纪60年代游历英格兰,记录了几百个农场的详细资料——等人的观察,艾伦提出18世纪期间农业劳动人数保持稳定,而农业产出(包括谷物与家畜)却提高了不止一倍。这场的“农业革命”是在单位土地上的劳动投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完成的。艾伦甚至估计单位土地上的劳动投入由于较多的牲畜使用以及规模效益而降低了5%。[5]
瑞格里鲜明地区分开总产出的增长与单位劳动产出的增长:“我考虑的是那些在实质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无论按小时还是年度来衡量——的变化。”[6] 瑞格里这里所讲的正是拙著中称作的“发展”(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区别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内卷”(指单位劳动的边际报酬递减)以及“密集化”(指单位土地上劳动投入的增加)。[7] 瑞格里以如此的问题作为结束,即英国农业“在一个久已充分定居的地区上”何以能够摆脱“李嘉图定律”,即单位劳动与资本投入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8]
埃里克·琼斯、艾伦和马克·欧维顿(Mark Overton)关于18世纪农业的论述给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的解答,同时也刻画出与长江三角洲地区鲜明的对照。在圈地运动之前,种植业与畜牧业是分开的。前者在私人土地上运作,后者则在共有土地上展开。17—18世纪圈地的拓展,使生产者得以把种植与畜牧业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系统地结合起来。在典型诺福克(Norfolk)式小麦—芜菁—大麦—三叶草轮作体制(该制度在阿瑟·杨18世纪60年代从事调查报告时已成为英国农业的普遍模式)中,粮食作物(小麦、大麦)与牧畜以及其他牲畜饲料作物(芜菁、三叶草)交替种植。[9] 这一制度首先提高了牲畜产量。据艾伦估计,18世纪期间牲畜(除耕马以外)增长了73%。[10] 另据琼斯计算,从1760年到1800年,耕畜以及其他牲畜均有增长,其中耕马增长了69%,其他牲畜则增长了35%。[11] 此类增长也意味着农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主要是因为畜肥、畜力使用的增加以及饲料作物的固氮作用对土壤肥力的提高。[12] 最后,诺福克制度下的耕地可以和牧场轮流交替,形成“转换型牲畜饲养”(convertible husbandry),从而恢复或提高地力。[13] 当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有其他原因,包括种子改良,新牲畜品种、宰牲方法的改进、规模效益等等。但与长江三角洲相比,所凸显出来的变化乃是或可称为单位农场劳动的“资本化”,亦即畜力畜肥使用的增加。
长江三角洲的农业
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区域——大约占总面积的一半,在1816年时人口多达1200万,而耕地面积只有1500万亩,即250万英亩(6亩=1英亩)。这与英国不同,后者在1800年时总人口为866万,“农业用地”则为3560万英亩,还有牧场、草地和公共用地。[14] 而且,相对英格兰种植业、畜牧业混合的农业体制而言,长江三角洲几乎是单一的种植业经济,单位劳动的资本化程度也相应较低。对比愈发鲜明的是,当18世纪英格兰的农业资本化不断增长之时,长江三角洲却正往更高的劳动密集化这一相反的方向演变。结果无疑是劳动边际报酬的递减,亦即我所说的内卷。下面逐一检视这些趋势。
(一) 单一种植业农业
英国农业体系中耕地与牧场轮替,其中耕地又轮流种植饲料作物与粮食;而长江三角洲地区则几乎完全种植粮食。典型的长江三角洲农田种植春水稻,然后是冬小麦。[15] 没有种植粮食作物的地方,农田里一般种植棉花或者桑树(下面还有讨论)。只有数量不多的紫云英(红花草)作为冬作物来种植,而且主要是用作绿肥,有时候也会用作家畜饲料(20世纪30年代比较精确的数据表明,在三角洲地区紫云英的种植面积占总播面积的0.9%)。[16] 农户饲养的家畜主要是食泔水的猪,而不像英格兰那样主要是食草的马、羊或者牛。
农业史家都熟知一个基本事实即在既定技术水平下,单位土地上种植农作物较之牧畜(即提供肉、奶以及乳酪)能供养更多的人口。卜凯(John Losing Buck)在其就中国农场经济的宏篇大著中提出,这一比率为6:1中7:1。[17] 这意味着在土地数量既定的前提下,如果缺乏重大的技术变迁,高人口密度将最终将排除畜牧业而使土地利用走向单一的种植业的格局。在英国(及欧洲),其农业产出中庄稼和牲畜部分通常情况下大致相等;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业,至少从17世纪起就已经基本上只生产粮食。[18] 1952年的精确数据显示,当年牲畜(包括渔业)仅占中国农业总产出的11.8%。[19]
18世纪英国的种植业—畜牧业的混合型农业与中国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单一型农业的基本差异,也解释了两地人民在饮食方面的基本不同。在英国人的典型膳食中,粮食(面包)和乳酪、黄油、奶、肉所占比例相当。[20] 中国人的食谱则主要由粮食组成,再辅以比重较小的“菜”——对农民而言仅包括蔬菜,特殊场合下也有肉(主要是猪肉,间或有禽、蛋)。
饮食之外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比较衣着。依靠畜产品供养人口的逻辑同样贯穿于衣着方面,例如,为既定数量的人口供应羊毛远较供应棉花所占用的土地为多。而且,种植棉花要比养羊以出产羊毛要求更多的劳动投入。18世纪的英国人主要依靠羊毛裁制冬装,而同时期的中国农民则几乎完全靠棉衣过冬(虽然上层阶级的确消费不少丝绸)。这也展示出两种农业体系中畜牧业所占比例的不同。
在其他条件相等的前提下,种植业与畜牧业相结合的农业显然形成了更为“资本密集”的农业体系,亦即单位劳动更多地使用畜肥和畜力,以及增强土壤肥力的饲料作物。而在单一型的种植业农业经济体系中,土地上的人口压力排挤掉了畜牧业以达到单位土地产出的最大化,但这不可避免地通过单位劳动较少的资本投入从而是较低的单位劳动生产率来实现的。
日本满铁(南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学者20世纪30年代的田野调查留下的资料,清晰地展示出这一逻辑。在30年代的华北平原,一个男雇工的工资实际上限制在和驴价相等的水平,仅相当于马或者骡子(可以提供两倍于驴的畜力)价格的一半。这样,一个带驴佣工的人就能得到相当于两个人的工资。这一等值基于如下事实:农忙时节饲养驴的耗费和人相当,而饲养骡子或马的耗费则是人的两倍。在这种情况下,农事中牲畜的使用逐渐降低到尽可能低的水平,即仅仅用于生产周期中那些单靠人力难以完成的环节(主要是犁地)。食用型牲畜(除了猪这种可以喂泔水的家畜以外)饲养也基本被排除。随之,畜肥(除猪粪以外的)使用减少,这进而也意味着必然的低劳动生产率。[21]
琼斯在其有关英国农业的研究中强调了混合型农业体系的重要性。彭慕兰讨论了琼斯的著作及其分析,却声称英国(欧洲)与中国农业在资本投入方面并无差异。他认为英国与旱作的华北平原每英亩的肥料使用“大致相当”(第31—34、302—306页)。这里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论证逻辑。内卷的要旨在于单位土地上劳动投入的高度密集和单位劳动的边际报酬减少。给定单位面积不同的劳动密集度,再来说单位面积肥料投入在两个地区大致相当,实际上是为中国单位劳动非常低的资本投入事实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彭慕兰在这里及其著作中的其他地方,没有把握住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之间以及单位土地上劳动密集度和单位劳动资本化程度之间的重要区别。 实际上,中国的单一种植业经济采用的肥料本身就与英格兰的混合型经济很不一样。土地的稀缺排除了那些土地需求大的施肥方法,如英格兰的转换型畜牧业所采用的通过退耕还牧来提高地力的方法。即使是绿肥,也由于会占用土地而被压缩到最低限度。因此,紫云英等作物在总播种面积中只占很小的比例。此外,像诺福克体系中的芜菁与三叶草这类可以肥田的家畜饲料作物也甚少得到采用。无论长江三角洲还是华北地区,主要肥料都是由家家户户各自储积的猪(和人)粪(尿)。虽然施这种肥料尤为耗费人力(特别在运送到田间以及施洒过程),但其土地要求却最少(因为猪可以靠家庭圈养)。18世纪时长江三角洲地区豆饼使用增加——在海禁撤销之后从东北沿岸经海运而来——应该在这一大背景这下来理解。豆饼是大豆榨油后由豆渣制成的副产品,它在三角洲地区逐渐成为猪粪“基肥”施加之后的辅助性的“追肥”(有时候则是紫云英或河泥,然后猪粪、而后豆饼的第三通肥料)(第98页)[22] 彭慕兰在这点上错误地提出三角洲农民是为了节省劳动而用豆饼取代猪粪。[23] 李伯重曾基于颇具启发性的数据提出,增加投入使用此类肥料未能促成产量的提高。三角洲地区的水稻产量历经明清两代增长微乎其微或根本没有提高,即使在增加肥料投入之后也始终徘徊在1—3石(1石容量等于100公斤,重量上则大致等于160市斤或176磅)之间。李认为这是由于肥料的的效度递减(或土地的肥力递减)所致:1石稻米产出在明代后期需要53斤(1斤=1.1磅)肥料,清代则要115斤,而到20世纪50年代则已增至200斤[24] 。输入的豆饼肥料很快就服从于这一劳动力丰富型经济的逻辑:其价格涨到较穷的农民无力购买或者只能付出高利从商人手中赊购而得的地步(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春耕至秋收间的利率为100%)。[25] 因此,劳动回报很快被压低到该单一种植业经济中流行的一般水准。
(二) 劳动密集化
在前现代的牲畜饲养方面,我们可以设想三个不同层次的劳动密集度。密集度最低的是使用草场,其次为芜菁和三叶草等饲料作物,而劳动密集度最高的则为粮食。18世纪英国农业一般结合使用草场和饲料作物,而长江三角洲地区几乎没有草场,饲料作物也比较少。耕畜一般在家闲时节靠农田“副产”如粮食作物的秸秆和叶子来喂养(亦即“粗饲料”),在农忙时节则辅以粮食这样的“精饲料”。[26] 这意味着耕畜和人在土地生产的有限生存资料上处于直接的竞争状态,亦即今日所谓“人畜同粮”。这是劳动密集型单一种植业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
英格兰与长江三角洲除了畜牧业本身,以及英国畜牧业的发达与中国畜牧业相对缺乏之间的差异外,它们在耕作本身的劳动密集程度上当然也存在着巨大差异。我们可以利用艾伦从托马斯·贝奇勒(Thomas Batchelor)的详细估算中选出的数据,对英国种植业的劳动投入进行初步的估计。那些数据显示,一英亩小麦要求相当于成年男子25.6天的劳动投入,按中国的度量来说是每亩产4.27天。这与长江三角洲每亩7天左右的投入相比较,比率为1:1.6。[27]
在英国农业中,小麦是诺福克小麦—芜菁—大麦—三叶草轮作体系中劳动最为密集的一种作物。根据艾伦对贝奇勒数据的计算,这四种作物所需劳动的比率约为4:3:3:1。[28] 而且如我们所见,在诺福克体系下,耕地常在“转换型牲畜饲养”中更换成劳动密集度更低的草场。也就是说,英格兰单位农业土地的平均劳动投入,要比小麦种植劳动投入低一半还不止。
与此相对,冬小麦在长江三角洲是所有庄稼中劳动密集度最低的作物。在这里,水稻所需劳动约是小麦的1.5倍,或为英国小麦所需劳动的2.4倍。[29] 然而,18世纪典型的长江三角洲农户不能单靠种植水稻或者水稻加小麦维持生存。三角洲的水稻单产(所有粮食中单产最高)在每亩1.5石到3.0石之间。这一水平在苏州府的高产地区早在11世纪就已经达到了。[30] 如果我们取2.25石米作为(不同等级土地的)平均亩产量,一户平均拥有7.5亩土地(见下)的5口之家可收获16.9石米。由于每人年均粮食消费至少是2石,因此如果这户人家只种水稻的话,在交付地租之后(通常是收成的40%到50%),则仅仅能够维持其粮食消费的需要,即使我们不计算其他的生产费用。冬小麦略可补助——每亩总收入增加1石,但稻米辅以小麦仍与充分供应家庭总消费相距尚远。[31] 这就是长江三角洲农民转向棉花与蚕桑这类高劳动密集度高产出作物的缘由所在。
在长江三角洲东部地势较高的松江府,18世纪时大概有一半耕地逐渐种植了棉花(有时继以冬麦或豆类)。三角洲其他地区的植棉区则占耕地的1/5到2/5。[32] 这一状况系棉布长期广泛的传播所致:在1350年至1850年间它几乎成为农民惟一的衣料。在这一过程中,长江三角洲逐渐成为其他地区主要的棉布供应地。从水稻转向棉花——即使就中国而言,乃是密集化加剧的一大步。单位土地上种植棉花的所需劳动一般两倍于种植水稻,即上面提过的每亩20个劳动日与10个劳动日之比。这又在小麦与稻米的差异之上加了1:2的差额。
但这仅仅只是拉开了一个序幕。对于一般的长江三角洲农户来说,棉花的种植不过是他们投入到棉布生产的劳动的一小部分而已。这里的农户一般自己植棉、纺纱、织布,此即众所周知的花—纱—布三位一体的生产体系。一亩棉花一般可出产30斤皮棉,需要共160个左右的劳动日,用来纺纱(91天)、织布(23天)以及弹棉、上浆等(46天),最后生成23匹布(1匹=3.63平方码)。[33] 换言之,如果一家农户将水稻改种为棉花,就需要多投入18倍的劳动。[34] 这与一茬小麦的劳动投入差异达到27:1。
植桑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桑树在三角洲南部低湿稻田的圩堤上广泛种植(部分是为了巩固田圩),形成别具一格的稻桑配合格局。此外,晚明以来,长江三角洲养蚕业大幅度发展,以至出现所谓“桑争稻田”的情形。蚕丝生产的劳动需求包括:每亩桑耕作劳动48天,养蚕30天,缫丝15天。这一系列工作一般在农户家庭内部完成,类似于植棉—纺纱—织布(虽然丝织由于其织机昂贵的资本要求而通常在城镇里进行)。如此一来每亩总共就需要93天劳动,而水稻则只需要10天。换言之,对将稻田改作以蚕丝生产为目的的桑田的农户来说,劳动增加了大约9倍。[35] 这与一茬小麦的差异是13.5:1。
综合这些劳动密集度上的差异,我们就能理解18世纪英国和长江三角洲的农场平均规模的差别:英国南部为150英亩,北部为100英亩,[36] 而长江三角洲平均起来仅为0.92 英亩到1.58英亩(即5.5亩到9.5亩)。[37] 如果我们取简单的平均数,则差异为125英亩与1.25英亩,即100:1(如果不是拿长江三角洲与英国比较,而是拿旱作的华北平原的话,差异仍达125英亩比3英亩,即42:1)。[38]
另一种考虑英国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农业差异的方法是比较农业人口的人均农业土地。19世纪初英国为11.3英亩,而长江三角洲为0.25英亩,也就是45:1的差别。[39]
上述劳动密集度、农场规模以及人均农业土地等方面的差异,不仅对农业,而且对农村手工业以及收入和消费各方面的内卷与发展,都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而这些基本的情况,在彭著中是完全没有讨论的。 (三) 内卷
彭慕兰断言长江三角洲地区在1800年并没有经历比英国更为严重的人口/资源困境。但是,在前现代农业的技术条件下,上述密集化程度的差异真的不会带来劳动边际报酬的递减,亦即我所谓的“内卷”吗?显然,作为一个有机体,土地的产出是不会随着劳动投入增加而无限增长的。埃斯特·博塞拉普(Ester Boserup)虽然也强调农业总产如何伴随人口的增长而提高,但他仍然认为增加了的土地产出通常是以劳动时间的不相称增加为代价而获得的[40] 。
由于施行两熟制,长江三角洲耕地面积(区别于播种面积)的单位产出自然高于英国。在长江三角洲,每英亩水稻加冬麦的产量为13.5石米(每亩2.25石)及6石小麦(每亩1石),亦即19.5石的总产出。与之相较,英国每英亩小麦产量为21.5蒲式耳,即大约7.6石(1石=2.84蒲式耳)。用磅来度量,长江三角洲每英亩的产量约为3432磅,而英国则约为1290磅。[41] 这样,长江三角洲与英国单位土地粮食产量的差距约为2.7:1。
但我们已经知道,这个产出差距是靠更大的劳动差异获得的。如果比较劳动生产率而非土地生产率的话,这个比例是会倒过来的。如前所述,英国的小麦是以较少的劳动力(4天,相对于长江三角洲的7天)来获得较高的产量(每亩1.27石,相对于三角洲的1.0石)的,结果在劳动生产率方面的差异就是2:1。
在长江三角洲内部,冬麦的种植和一年一季的水稻相比,本身就意味着内卷。水稻10个工作日的产出是2.25石,亦即每日0.225石,而小麦7个工作日的产出是1.0石,即每日才0.14石。换言之,长江三角洲从一年一季水稻改为稻麦两熟,即已降低了农业单位劳动的报酬。
然而,长江三角洲的内卷主要还不是体现在小麦,而是体现在我们下面要讨论的丝、棉生产当中。我们知道,纺纱——18世纪长江三角洲农户的花—纱—布综合生产体系中最为耗时的环节(160天中的96天)——的收入,仅仅相当于耕作或者织布所得(这两者每劳动日所得大致相同)的1/3到1/2[42] 。这意味着当一家农户从水稻改种劳动更密集的棉花时,是以少于水稻的每劳动日平均报酬来换取单位土地产出的增加的。这正是我在拙著中所说的“内卷”和“内卷型商品化”的部分内容。
同样的逻辑当然也适用于养蚕业,其生产过程中通常由妇女完成的养蚕和缫丝部分的报酬仅为农业劳动的一半。根据李伯重最近的计算,每亩桑田的净利产值为稻田的3.5倍,而总劳动需求如我们所知则是稻田的9倍。[43]
显而易见,内卷及内卷型商品化并不意味着单位土地绝对产出的减少。情形正好相反。拥有一定土地的农户当然可以通过采用内卷的运作方式(棉、丝生产)来提高农场总产,因为这将意味着就家庭劳动而言更多的“就业”和收入,尽管平均每日劳动报酬减少了。此即我所谓没有发展(就劳动生产率而言)的“增长”(就总产而言)。就一个一定规模的农场来说,内卷可以藉使用迄今未得到就业或低度就业的家庭劳力(妇女老幼)从事低报酬劳动来提高家庭的年收入。这一过程我称之为“生产的家庭化”。内卷甚至可能以超越劳动日报酬递减的比例而增加劳动日数来提高每个耕作者的年产出和收入。但诸如此类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局限,应该与“发展”清晰地区分开来。“发展”意味着通过增加单位劳动的资本投入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即如18世纪英国农业以及现代机械化农业所展示的情形。
正如我在1990年的著作中所澄清的,内卷化农业构成了灿烂的中国传统文明与落后的近代中国经济这一矛盾事实的基础。[44] 在被有限的食物供给所控制的前工业化地域范围内,一个拥有(非内卷的)100万人口以及生存所需30%以上剩余的地区,可以供给一座30万人口的城市(即相当于中世纪伦敦的规模);而拥有内卷化了的1000万人口以及只有10%剩余的同样面积的地区,则可以供给一座百万人口的城市(即唐代长安鼎盛时的规模)。[45] 这或许就是中华帝国复杂的城市体系、发达的文化和成熟的国家机器的逻辑基础。然而,鉴于下面即将予以澄清的因素,正是这内卷的经济,意味着对现代节约劳动的农业资本化的抵制和随之而来的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维持,以及由此造成的农村低收入。这就是我的“没有发展的增长”观点的核心所在。
上面已经提到,由于没有对劳动生产率与土地生产率进行区分,彭慕兰误解了我的内卷概念的涵义。他在书中别的地方把内卷等同于一个简单的描述性概念,即在生存界限之下的劳动报酬和简单的贫困化(附录E,第320页)。然后,他进而又坚持用不切实际的纺纱与织布收入来批驳已被错误理解的内卷。他先是错误地幻想生产布匹的7天当中有3天用于报酬较高的织布(第322页),而事实上织布仅占7天中的1天时间,另外4天用于低报酬的纺纱(彭遗漏掉的是弹花及上浆等要花费2天的工作)。然后,通过幻想出一个高度发达的棉纱市场——事实上直至20世纪现代纺织厂出现才真正有了市场化了的商品纱,他又把属于例外情况的只织布而不从事其他生产活动的农民当作典型的农民生产者(第102、322—323页)。正如徐新吾所表明的,迟至1860年,中国所消费的棉纱还只有不到15的份额是从市场上购买的。[46] 对长江三角洲基本生产状况的这些误解,导致彭慕兰得出了他对棉布生产收入的那些不切实际的估计(详后)。
内卷与工业发展
这里,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英国与长江三角洲农业体系的差异对于向现代工业经济的转型意味着什么?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史凸显出内卷化农业的两大主要涵义:家庭农场对节约劳动的资本化与农业规模效益的抵制,以及类似的家庭农场的手工业生产对“原始工业”和现代工业中节约劳动的资本化的抵制。
(一) 对节约劳动的资本化农业的抵制
我们知道,内卷体系的一个后果就是排挤掉畜牧业,从而也消除了单位劳动上更多的畜力畜肥形式资本的投入。内卷农业可以造成这样的境况,即人力的使用变得比耕畜更经济,以至于畜力使用的目的不是节省人力劳动,而只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无论是因为生产周期中的工作强度,还是由于时间紧迫所致。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长江三角洲农业只能一步步走上劳动密集化和内卷的道路,而不存在走向节约劳动的资本化道路的可能性,而只是说哪条道路更为可能,哪条道路更为艰难。在劳力如此廉价以至可取代资本以减少成本的情况下,提高单位劳动资本化程度的激励何在?
近年来的中国农业现代化历史有具启示性。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当现代机械化革命(主要是拖拉机的使用)以及化学革命带来的化肥使用降临到长江三角洲农业时,该地区的农业生产仍旧沿袭着劳动密集化的内卷的道路而没有出现相反的情形。60年代中期拖拉机引入长江三角洲,其主要作用是实现在第一茬“早稻”后再种第二茬“晚稻”,发展更趋内卷的三熟制(水稻——水稻——小麦)。拖拉机之所以带来这一变化,是因为它使在收获早稻与栽插晚稻间的短短数天内完成犁地工作成为可能。正如农民不假思索就指出的,二茬水稻的增加要求相当于头茬种植所需的劳动投入(以及肥料投入),但二茬作物的产出却有减少。结果,现代农业革命带来收成三倍的增长,伴随的却是劳动投入成四倍的增加。后者系农业人口翻了一番以及对妇女从事农业劳动的充分动员——从占农活的15%增加到35%——40%,加之年劳动日数量的增加所致——据德怀特·珀金斯(Dwight Perkins)就中国整体的估计,从1957年的161天增加到1976——1979年的262天。结果,即使在长江三角洲这个中国的最“发达”地区,农村单位劳动日收入也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1] 时至今日,农业收入低仍然是中国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
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是小家庭农场对大规模(资本主义)耕作的排斥。家庭是最能适合内卷经济的生产单位,事实上是其中枢所在。妇女、儿童和老人可以被吸纳到那些劳动力市场中男人所不愿从事的工作当中。再以家庭布匹生产单位为例:纺纱的报酬仅为种田所得的1/3到1/2,因而是成年男性工人不愿意从事的工作。家庭生产单位可以通过家庭成员机会成本很低的辅助劳动来吸纳此类“副业”。这一事实,实际上使得它比使用雇工的以工资劳动为基础的大“资本主义”农场——劳动成本较高——更具竞争力。由于运作成本较低,家庭农场事实上得以维持比资本主义农场更高的地租,亦即因此更高的地价,从而挤除了后者。结果自17世纪以后,明代早期曾经存在的使用雇佣劳动的经营式农场在长江三角洲消失殆尽。[2]
小家庭农场的盛行排除了引入诸如18世纪的英国农业那样的规模效益的可能性。农作物生产以及农村手工业与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及个体农户维系在一起,而单位劳动的畜肥畜力投入被降低到最低水平。这与英国拓展了的圈地农场以及农牧业的结合构成了非常鲜明的对照。而彭慕兰却对此熟视无睹。
这并非说诸如长江三角洲这样的农业体系就没有劳动生产率发展的可能。这一点日本就是很好的例子。日本的前现代农业劳动密集度同样很高,但整个18世纪那里基本没有出现人口增长,这与中国增加不止一倍的人口大相径庭。[3] 而且,20世纪上半期那里的现代农业机械与化学革命是在农业劳动人数没有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实现的。[4] 结果农场劳动生产率通过增进单位劳动的资本化而得到大幅度提高,随之农业收入水平也得到改善。
在目睹了现代农业革命的成果大都被人口增长所“吞噬”之后,今日中国必须探索一条不同的道路。中国农村走出的一条特色道路就是“农村工业化”,即是以村庄和城镇为基础的现代工业(不同于传统手工业)的广泛发展,它最初始于一种废品旧货工业和对城市货物的劳动密集加工,但经过20年的发展也有了推进劳动生产率的资本密集型工业。从1978年到1997的20年间,这场农村“集体”部门的工业化保持了19.3%的年平均增长率,最后其生产总值超越了强大的国有工业20%。[5]
在这一过程中,被“乡镇企业”吸收的劳动力总数达到1.29亿之多。无论以什么标准来衡量,这都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成就,然而即使如此,仍然不能改变中国总的农业就业实质上的低水平,因为这一时期劳动力总数的增加超过了非农就业的人数。直至1991年,中国农业就业人数持续增长,从农村工业迅速扩展前夕的1978年时的2.85亿,增加到最高峰3.42亿。只是到1991年以后才停止上升,1994年以来浮动在3.2亿左右。[6]
结果,尽管农村工业化在东南沿海等最发达地区导致了明显的“去内卷化”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大多数其他地区仍处于仅能维持生存的水平。不过,摆脱内卷的途径已经非常清晰地展示出来。农村工业企业及其他企业的持续发展,与中国人口总数长期趋势的遏止与扭转(通过前20年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尽管在农村由于儿子养老问题而进行了必要妥协)相呼应,理应带来农村经济的“去内卷化”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7]
(二) 对节约劳动的农场工业资本化的抵制
从农村手工业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的逻辑,即内卷对资本化的抵制。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徐新吾的有关研究深刻地揭示出这一涵义。在多个研究小组和几十年研究积累的基础之上,他出版的资料集以及对江南土布业的系统分析被公认为目前最为权威的。[8] 徐表明,三个锭子的脚踏纺车在长江三角洲18世纪时就已经出现。这种技术先进的纺车,其工作效率是单锭纺车的两倍。然而,它并未在长江三角洲真正流行开来,甚至直到20世纪初期,它也只是局限在三角洲最东端的几个县(清松江府东部棉花种植最集中的地区,而没有在该府的西部,或者苏州、常州、嘉兴、湖州府,也没有在太仓州)投入使用。[9] 道理仍然很简单:便宜的家庭辅助劳动投入此类副业,使得装置价格较高的多锭纺车不划算。三锭纺车必须基本由壮年人操作,而单锭纺车则可以由老人孩子来操作。这样一来,继续在两台单锭纺车上使用两人纺纱,比购置一台三锭纺车并只能交由一个人操作要更加经济。因此,三锭纺车只局限在三角洲部分地区使用。
然而,彭慕兰又一次完全无视徐新吾的研究所展示的这些基本事实。于是,他设想,成年纺纱女工全都使用三锭纺车,只有那引起无力操作脚踏轮的“非常幼小的女孩”才使用单锭纺车。以此为基础,他选取三锭纺车和单锭纺车产纱量的中间值而得出了他认为的平均日产出,一举把18世纪纺纱工的一般产出夸大了50%,尽管徐新吾已经表明在长江三角洲三锭纺车的使用非常有限。这是彭慕兰对布匹生产中相对于纺纱的织布所花费时间以及商品纱流通程度的误解以外所犯的另一错误。由此他认为长江三角洲妇女参加棉花生产的所得超过了男性农业雇工,按他的话讲:“她的生存之外的剩余是男性农业雇工的1.6倍到3倍。”尽管他知道并且也承认纺纱这一棉花经济中所占比例最大的工作,仅仅能提供“一个成年妇女生存所需的一半”(第102、320——321页)。
在这里,彭采用的价格数据取自各种二手文献。那引起数据实际上针对的是不同等级的棉与布,而且地区各不相同:或为长江三角洲最东部的几个县,或为整个长江三角洲或华北,或全国。虽然这些材料有助于揭示价格变动的长期趋势,但在估计农民收入方面几乎没有什么价值。因为这些材料缺乏内在一致性,而且它们大都是城镇里商人所得的零售价而非农民所得到的价格。然而彭慕兰却将这些散乱矛盾的数据组合起来,以得出他想要的貌似合理的结论,即妇女纺纱织布的年收入为 7.2石到9.3石稻米,因而远远高于维持一个成人生存基本的粮食需求(约3石),并且是男性雇农收入为的“1.6倍到3倍”(第316——323页)。相形之下,徐新吾的权威性研究没有采用可疑的价格数据,而是在了解基本生产状况的前提下估计每匹布(需要工作7天)的收益为0.1石,亦即70天工作的收益为1.0石[10] ;按彭慕兰估计的每年工作210天这一数字计算,则工人的年收入为3.0石。彭慕兰完全忽视了徐的估计。
另一个问题是长江三角洲家庭农场的家庭工业与英国“原始工业化”之间的区别。正如戴维·勒凡(David Levine)所示,英国的原始工业,因其给农民提供了可以替代耕作的就业机会,从而真正改变了人口模式,促成早婚和高结婚率。结果人口有了实质性增长,这一模式的典型例证就是塞普塞德(Shepshde)社区。勒凡的假设后来得到剑桥人口与社会结构中研究小组(Cambridge Group for the History of the History of Populationand Social Structure )的证实,这项认证基于对404个教堂记录的严格而精确的使用。[11]
然而,长江三角洲的家庭农场手工业却没有导致人口行为的任何剧烈变化。在徐新吾的资料中可以找到解释:对农民们而言,长江三角洲的农村手工业实际上从未成为一种耕作之外的替代性选择,而始终是作为耕作的补充的“副业”活动。原因不难找到:如上所示,纺纱是新的生产活动最大的部分,占去每匹生产所需7天时间中的4天。此项工作的报酬非常之低,仅仅有提供成年妇女大约一半的生存所需。即使再加上报酬较高的织布,一个纺织工的年收入也只有3石稻米,刚够满足一个人的粮食需要而已。这样一来,要维持一个家庭,布匹生产本身并不能成为耕作的可行替代。长江三角洲农户一般生产型式是把粮食生产、棉花种植与棉手工业结合起来。正如我在1985上的著作中阐述的,对于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农户而言,这一型式就好比一个人靠耕作和手工业两条拐杖支撑着谋生。[12] 农作的低收入意味着农民必须靠手工业收入的补充才能维持生存,反之亦然。
大量证据表明,种地与手工业提供给农户的不是可以相互替代而是互补的生存资源。[13] 我只征引两个特别有说明意义的当时的论述。第一个出自18世纪中期的无锡县,该地是长江三角洲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锡金识小录》记载:
乡民食于田者,惟冬三月。及还租已毕,则以所余米舂白而置于囷。归典库,以易质衣。春月则阖户纺织,以布易米而食,家无余粒也。及五月,田事迫,则又取冬衣易所质米归……及秋稍有雨泽,则机杼声又遍村落,抱布贸米以食矣。故吾邑虽遇凶年,苟他处棉花成熟,则乡民不致大困。
缫丝情况也是一样。正如17世纪名儒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就三角洲南部的嘉兴所言: 崇邑(嘉兴府崇德县)田地相埒,故田收仅足民间八个月之食。其余月类易米以供。公私仰洽,惟蚕是赖……凡借贷契券,必期蚕毕相尝。即冬间官赋起征,类多不敢卖米以输,恐日后米价腾踊耳。大约以米从当铺中质银,候蚕毕加息取赎。
由于农村家庭手工业并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所以毫不奇怪,类似英国塞普塞德地方的演变逻辑难以在长江三角洲实现。在那里,原始工业逐渐提供了独立于耕作的就业机会,从而使子女得以在继承农场前结婚。据斯考菲尔德(Schofield)研究,18世纪英国人口的增长,主要是平均婚龄沿着勒凡揭示的逻辑从约26岁降低到24岁的结果。[14] 相反在中国,由于家庭工业作为农场收入的补充而与之紧密地维系在一起,所以也从来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变化。
内卷的家庭手工业对于现代工业发展的意涵,在以往研究中已经得到详细记录。手工织业20世纪仍顽强地存在。甚至直到1936年,手工织品仍占有中国布匹消费总量的38%[15] 。手工织业之所以能够抗衡劳动生产率4倍于己的机织,全赖其低成本的家庭劳动。[16] 与此不同,在纺纱业中,手工纺纱与机纺的劳动生产率之间1:40的悬殊差距挤垮了手工纺纱。因为在这样一个比率上,纱价已经降至与皮棉价格非常接近的水平,即使依靠低成本的辅助家庭劳动力,手工纺纱也难以存活。[17]
18世纪长江三角洲农村家庭工业与18世纪英国原始工业之间的不同,也延伸到两地不同的城市化历史当中。那时候的长江三角洲兴起了一些新的棉、丝加工和销售的城镇[18] ,但与瑞格里描述的英国城市化不可同日而语。据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估计,1843年“长江下游地区”的城市人口(有2000以上的居民生活的城镇)只占7.4%。[19] 这与瑞格里的数据形成尖锐的对比,到1801年,英国已经有27.5%的人口生活在5000人以上的城镇中。[20]
原因显而易见。长江三角洲没有像英国那样经历过农业革命,而正是英国农业革命使食品供应增加以满足大量非农人口的需求成为可能,进而原始工业化逐渐地越来越以城镇为基础,而不再束缚在家庭农场。农业革命与以城镇为基础的原始工业化乃是瑞格里所示城市化的基石。 据詹·德·弗雷斯(Jan de Vries)的研究,这种“新型城市化”应与前近代的城市化模式,即古老的大型行政—商业城市(拥有4万以上的人口,包括巴黎和伦敦)的成长区分开来。新型城市化主要发生在较小的城镇和城市(规模在5000——30000人之间)。在德·弗雷斯看来,这是一个始自约1750年的波及全欧洲的现象。从1750年到1800年,生活在大都市的欧洲人口保持稳定(这一阶段仅增长0.2%),而小城市和城镇的人口却突增了4倍。[21] 瑞格里提练了德·弗雷斯关于英国的数据和讨论,用以揭示这一“新型城市化”首先而且最主要的是一个英国现象,它可以溯源到1670年前后以来城镇的兴起与拓展。[22] 而中国则要到20世纪80年代现代工业在农村得到发展,才经历这种蓬勃的小城镇的兴起。[23]
“勤勉的革命”?
德·弗雷斯在回顾过去20年来研究欧洲经济史的成果时,特别指出四个卓有成就的领域:首先,工业革命之前一个世纪里发生的农业革命;其次,上述勒凡、瑞格里以及斯考莫菲尔德等提出的那种人口转变;第三,“新型城市化”,它建立了“工业增长得以发生的区域经济发展框架(而不是该工业化进程的产物)”;最后,原始工业化,它提供了吸纳妇女儿童劳动力的亚就业机会并导致上述人口变迁。[24] 这些聚起来的研究成果构成了德·弗雷斯所说的“早期近代史研究者的反叛”;他们将工业革命的根源追溯到近代早期,从而拓宽了我们对工业革命的理解。
德·弗雷斯进而提出了“勤勉的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这一假设,意在上列成果之上树立第五个新认识领域。首先,这一模型旨在解决由较低平均工资而较高总消费有关的证据所提出的经验难题。他认为,妇女儿童以较低的平均工资参与生产但却增加了家庭总收入。由于妇女儿童以及男人们在农村和城镇从事非农工作,一方面18世纪“勤勉的”农户向城市供应了更多的农产品,另一方面他们也对城市商品有了更大的消费需求。特别是消费方面的变化,为工业革命的到来做好了准备。换言之,这场“勤勉的革命”及其所引发的消费变化(或称为“消费革命”),与“早期近代史研究者的反叛”提出的其他变化一道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动力。
德·弗雷斯假设的意图和内容既然如此,那么,彭慕兰把长江三角洲的情况跟德·弗雷斯“勤勉的革命”等同起来的企图就不能不让人莫名其妙了,因为19世纪的中国毕竟没有发生需要我们去解释的工业革命。然而彭却意欲为之,其思路与王国斌(R. Bin Wong)较早的简要论述如出一辙。[25] 在他们看来,基于妇女儿童的就业以及平均工资的降低,两个地区情况雷同是很显而易见的情况。因此他们主张,我所提出的长江三角洲的内卷实际上应该理解为德·弗雷斯的“勤勉的革命”。
然而,要想将两者等同起来需要做一系列相当复杂的论辩。首先,必须从18世纪的欧洲历史中去掉“革命”部分,否则就不能把它与中国等同起来。因此,彭慕兰抹掉了农业革命和新型城市化。尽管德·弗雷斯在论述勤勉的革命同一篇文章中着重提到这两大变迁,彭对它们却只字未提。其次,必须使欧洲原始工业化看起来纯粹是内卷的而非革命的,以使其看起来与长江三角洲更为类似。于是,彭慕兰将勒凡的重要著作缩减为对没有出路的内卷式变化的简单论述(第93页),忽略了勒凡的主要贡献。根据勒凡揭示的逻辑:原始工业化创造了城镇就业机会,使早婚和更普遍的婚姻变得可能,进而改变人口型态,并为工业资本主义铺平了道路。彭慕兰把勒凡的“初生资本主义”论题置换言之成只是内卷的论点。这样,他试图把“革命”从德·弗雷斯的“勤勉的革命”中剔除掉。
通过对12—17世纪内陆的南部“低地国家”(即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的总称)与沿海的北部“低地国家”的比较研究,罗伯特·布伦纳(Robert Brenner)已经对内卷型和资本主义兴起型的原始工业做了非常清晰的区分。就前者而言,手工业仍与小农生产联系在一起,主要是一种通过收入递减的内卷型生产而维持生存。就后者而言,它逐渐与耕作分离开来,完全趋向市场和利益,并预示了资本主义的到来。[26] 彭慕兰完全忽视了荷兰及英国手工业的革命的一面。
接着,为了自圆其说而且不至于太背离德·弗雷斯的主题,彭意识到他必须提出长江三角洲妇女纺织者拥有高收入,因此,出现了我们在前面讲过的数据拼凑。他以为有必要把长江三角洲塑造成一个比实际情况更为市场化的环境,因而想像出违背事实的高度发达的棉纱市场,以及长江三角洲纺织者对三锭纺车的普遍使用——事实上绝大多数人仍在使用单锭纺车。最后,他在此基础上剪贴出了一个所谓典型的妇女纺织者肖像,她挣得的工资竟然几倍于男性农业雇工。 不出所料,彭著避开了为什么长江三角洲没有出现类似欧洲的城市化这一问题,尽管拙作中特别强调了这一问题。因此,他忽视了英国原始工业化的革命的(revolutionary )方面与内卷的(involutionary )中国小农家庭工业之间的重要差别:前者逐渐成为一个城镇现象;后者则基本上只是家庭农场的副业。前者促成了“新型城市化”,而后者则依然主要是农村的现象,即使在长江三角洲也是如此。
虽然极度扭曲了德·弗雷斯的论题,但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