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安顺市道路运输局投诉科获悉,近期,两名出租车司机因对儿童甩客,受到了相应处罚。
前不久,安顺市民石先生在南马为8岁的孩子打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北山小区,他在孩子上车前支付了10元钱。
从南马到北山小区只要10多分钟,但石先生多次拨打家人电话,都被告知孩子并未回家。
他们立即出门寻找,随后在武当山路口见到孩子正在走路。
车内监控视频
石先生询问孩子得知,原来,尾号6997的出租车司机将孩子甩客在路中,让他自行走路回家。这令石先生十分愤怒,他拨打了投诉电话。
经安顺市道路运输局投诉调查,石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局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认定该出租车司机存在故意甩客的事实,并对司机罚款200元,资格证扣3分,同时还对该车停业整顿一天。
此外,一名男孩在安顺城区打车前往葡华欧洲城,到达大门口时,男孩要求司机开车进去,但司机拒绝了。
“你不要说了,我把钱退给你。”司机对小男孩说,同时退还了车费。随后,男孩独自走下车。家属获知此事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安顺市道路运输局投诉科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后认为,乘客属于未成年人,要求进小区属合理要求,让一名未成年人下车系违规甩客,安顺市道路运输局对该司机做出罚款200元,资格证扣3分的处罚。
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如遇到甩客、拒载、不打表等违规行为,均可拨打安顺市道路运输局12328热线进行投诉。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强
编辑 陈茜茜
编审 李中迪 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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