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义乌市人民法院
01
被执行人梁丹,女,1983年7月13日出生,住义乌市义亭镇石塔二村。
梁丹应返还金某不当得利款3365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梁丹仍未全部履行完毕。
02
被执行人金云芳,女,1963年10月21日出生,住义乌廿三里街道何宅村。
金云芳应支付徐某加工费28848元并支付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金云芳仍未履行。
03
被执行人方康,男,1993年3月4日出生,住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廿三里村草湖塘。
方康应支付陈某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方康仍未履行。
04
被执行人李文正,男,1982年2月8日出生,住义乌市稠城街道篁园7幢。
李文正应支付宋某借款本金1640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文正仍未履行。
05
被执行人骆菁,女,1981年9月11日出生,住义乌市江东街道越阳二区1幢。
骆菁应支付方某加工费3600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骆菁仍未履行。
06
被执行人余润华,男,1989年10月12日出生,住义乌市上溪镇溪华村。
余润华应支付义乌市鼎辉汽车租赁服务部车辆租金2400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余润华仍未履行。
07
被执行人吴晓超,男,1991年1月26日出生,住义乌市江东街道西塘村。
吴晓超应支付常州杰登梦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款1736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晓超仍未履行。
08
被执行人王晓升,男,1967年10月7日出生,住义乌市佛堂镇田心一村。
王晓升应支付王某借款115万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晓升仍未履行。
09
被执行人陈国春,女,1982年5月4日出生,住义乌市北苑街道畈东村。
陈国春应归还成某某加工费154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国春仍未履行。
11
被执行人冯向平,男,1971年12月24日出生,住义乌市赤岸镇赤峰路。
冯向平应当归还冯某借款14万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冯向平未全部履行。
12
被执行人叶元军,男,1982年1月8日出生,住义乌市义亭镇叶前村。
叶元军应归还成某某加工费154000元并并赔偿利息损失,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元军仍未履行。
13
被执行人郭滨,男,1992年3月26日出生,住义乌市佛堂镇建设路188号。
郭滨应当归还王某借款6万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郭滨仍未履行。
14
被执行人石少华,男,1987年10月11日出生,住义乌市佛堂镇后塘村6组。
石少华应当归还王某借款6万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石少华仍未履行。
15
被执行人金兴宝,男,1958年9月1日出生,住义乌市佛堂镇起鸣山脚下。
金兴宝应该归还金某借款58万余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金兴宝未履行。
16
被执行人楼林林,女,1984年8月27日出生,住义乌市大陈镇溪后村。
楼林林应赔偿何某某损失49172.7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楼林林仍未履行。
17
被执行人黄佳乐,男,1997年11月11日出生,住义乌市福田街道上周村。
黄佳乐应赔偿高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5543.91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黄佳乐仍未履行。
18
被执行人朱建磊,男,1982年8月30日出生,住义乌市赤岸镇东朱村。
朱建磊应支付丁某某加工款341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建磊仍未履行。
19
被执行人丁秀美,女,1982年5月3日出生,住义乌市赤岸镇东朱村。
丁秀美应支付丁某某加工款3410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丁秀美仍未履行。
20
被执行人王荣金,男,1966年7月3日出生,住义乌市稠江街道江湾村。
王荣金应支付黎某某抚养费39000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荣金仍未履行。
21
被执行人陈翠碧,女,1962年12月24日出生,住义乌市福田街道下西陶村。
陈翠碧应归还李某某借款290000元及利息、滞纳金,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翠碧仍未履行。
22
被执行人陈孝土,男,1967年8月26日出生,住义乌市义亭镇陈店村。
陈孝土应赔偿陈某某医疗费12416.8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孝土仍未履行。
23
被执行人朱丽英,女,1985年11月19日出生,住义乌市佛堂镇划坞坑村。
朱丽英应支付王某某抚养费3600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丽英仍未履行。
24
被执行人吴寿林,男,1953年5月27日出生,住义乌市佛堂镇方前村。
吴寿林应归鲍某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寿林未履行。
25
被执行人张丽娜,女,1974年4月12日出生,住义乌市稠江街道贝村路760号。
张丽娜应归还朱某某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丽娜仍未履行。
26
被执行人丁圣剑,男,1989年1月18日出生,住义乌市佛堂镇光明村。
丁圣剑应归还王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丁圣剑仍未履行。
27
被执行人补雪琴,女,1986年12月10日出生,住义乌市江东街道商苑11幢。
补雪琴应归还金某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补雪琴仍未履行。
来源丨义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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