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吕梁的穆女士反映,自己的弟弟穆某钟因为地下室漏水问题,去找二楼超市的施工人员了解情况,但对方组织了五十多个人,穿着迷彩服,拿着三角斧,捆住穆某钟的手脚,对其进行持续40多分钟的殴打辱骂,直到警方赶到后对方才停手。而穆某钟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穆女士表示,该小区物业因为存在违规装修问题,被业委会举报过多次,住建部也下发过文件,但没有多大用处。那些打人的人,表面上看是装修施工人员,但实际上还有一重身份——打手。知情人员透露,2020年6月份,已经有一个女业主被打过了。
对此,物业工作人员回应道,穆女士的爆料和自己了解的事实不符,但由于当时不在场,所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目前,涉案人员已经被警方控制,相关人员还在对穆某钟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
穆某钟的死亡和施工人员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系,还需要等待鉴定结果。但业主和装修人员之间的矛盾,却是长期存在的:有的业主因为装修效果和预期相差太大,和装修人员爆发了肢体冲突;还有的装修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制造了过多噪音,影响了其他业主,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该起到协调的作用,让装修人员和业主们和谐共处。但现实中,很多物业压根就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收物业费的时候特别积极,需要做事情的时候却不见了踪影。对此,有网友吐槽道:“花了半辈子积蓄买完房子,以为可以过上好日子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物业眼中的盘中餐”。
2020年7月,河南郑州的一位女业主,因为停车收费问题举报了物业,但物业没有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试图解决提出问题的她。某次,该女业主洗澡时,物业管理人员带着几个五大三粗的人疯狂敲门,女业主被吓得哇哇大哭,裹着浴巾向邻居求助。邻居赶到后,那群人还在凶巴巴地威胁她:“下次再敢举报,门都给你砸烂”。
业主给物业交钱,物业为业主解忧,这才是正常和谐的关系。物业之所以如此嚣张,和有关部门监督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委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给予指导和协助。但在现实中,小区业主们入住时间不一致、上下班时间也不尽相同,相关部门很难提供指导。有的业委会和物业相互勾结,同流合污,失去了创建的意义。
一般来说,经过半数业主的同意,小区就可以更换物业。但有的业主因为自己的利益没有被侵害,所以对他人的诉求不管不顾;还有的业主,从物业那里得到了一些小便宜,违心地拒绝更换物业。小区业主们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所以个别业主难以和物业这个组织抗衡,只能选择沉默,这就进一步导致了物业权力的扩张。
小区的物业,往往是由开发商选定的,有的物业纯粹就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处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有恃无恐。有些物业公司,不能及时地处理业主们反映的问题,就算是投票更换物业公司后,原来的公司也有可能从中作梗,让之后的物业公司无法顺利开展工作。
想要解决这一困境,可以允许“前期物业”制度。即先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到期后,如果业主们满意度比较高的话,再续约。也可以引入基层政府问责机制,让物业公司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物业方面要对财物支出等事务公开公示,做到透明自律,才能够获得业主们的认可。这样,业主们才能够心甘情愿地出物业费,方便物业展开后续的工作。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